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个人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报送业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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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个人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报送业务答疑

问题1:银行在报送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个人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时,如何录入证件号码等信息?

答:银行在报送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个人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时,“持卡人身份证件类型”应选择“港澳居民来往内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身份证件号码”栏录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通行证号码。

问题2:银行应如何对港澳台居民银行卡境外提现额度进行管理?

答:外汇局每日下发的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名单中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码均为港澳台居民相应的通行证号码,银行应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信息与港澳居民来往内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信息对应关系,及时对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个人银行卡境外提现交易进行管控。

来源:外汇局网站银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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