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收“补课费”“好心做错事”的心态要不得
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督查组日前接到群众反映,湖南省华容县第一中学今年上半年因向学生收取补课费被要求整改,学校未全面清退费用,近期借由家长委员会名义再次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给学生家庭带来额外负担。
这应该是标准的顶风上了,如此不屈不挠谁给他们的勇气?
很明显,人家打的是“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旗号,即使做错了,那也是“好心做错事”,无伤大雅。
当被问到“为什么钱没退、事没改?”的时候,校长刘奉良是这样说的,“用'课后服务费’的名义收费,以为上面不会太追究。”当然也是这样做的。
“用课后服务费的名义”,实际就是掩人耳目,不要赤裸裸的,但事还要办。有些事做的说不得,有些事说的做不得,对上留面子,对下有交代。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做事“技巧”。要不然“钱没退、事没改”,为什么没人督办?
其实“课后服务费”并不是不可以收,按照每生每课时2元左右的价格,由家长委员会进行代收,也不是不可以,关键是这种“课后服务”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在学生或学生家长“不自愿”的情况下,通过家委会这个“泰山石敢当”,强行收取,不仅增加了家长的负担,也增加了家长的不满。
更何况,求真务实、令行禁止是我们党的一贯作风;不整改,不清退,而且还顶风再收费,首先这是对上级政策置若罔闻阳奉阴违的表现。如此瞒天过海,靠什么依法治校,靠什么取信于民?
明明知道教育部门并未要求高中必须进行晚间和周末补课,依然冒着违规的可能补课;明明知道教师因补课工作量倍增,却依然要求早上6时许上课,22时许下课,除早晚自习外,周末及节假日安排有收费补课。
如此点灯熬油,起五更睡半夜,弄得教师学生身心疲惫不堪,睡个安稳觉,养足精神,让师生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学习当中去不好吗?
挖空心思收取补课费,别以为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听听家长的呼声吧,就在记者发稿前,湖南的周女士向督查组成员发来信息,“学校收取的补课费已经全部打卡充值到学生的个人消费卡上,大家都非常高兴。”
“大家都非常高兴”,不仅说明收补课费不得人心,更说明这是一件非常讨人嫌的事。
别再“好心做错事”了,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更不要再“迫于升学压力”了,教育主管部门早就三令五申,不许以升学率给学校排队,压力何来,补课怎么就成常态了呢?
更别再拿“升学率”当“政绩”了,你“以为上面不会太追究”,就可以蹬鼻子上脸?再收“补课费”虽则英勇,但一干人受到调查并不悲壮,只能成为违规办学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