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一夫一妻制后,姨太太们都去哪了?解决方法很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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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过,那些民国为时代背景的网络小说,特别喜欢把主角设定成什么“军阀姨太太”,在那时姨太太确实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比如张宗昌,他写过一首打油诗几十年后在网络走红,怎么写的呢?“大明湖,明湖大。大明湖里有荷花。荷花上面有蛤蟆,一戳一蹦达。”特别好笑,他就有二十几房姨太太,而被称为傻儿将军的川军将领范绍增,那一台台数量还得翻一番,有四十多位。

这是因为民国的法律虽然确立一夫一妻制,“妾”却还是处于不加限制的灰色地带,到了1950年,情况发生了改变,《婚姻法》明令禁止一夫多妻,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那这些多出来的姨太太们,她们何去何从呢?

其实在解放前已经形成一夫多妾家庭生活的,《婚姻法》颁布后,也很难改弦更张,因此法律并没有严格要求驱逐姨太太们,只是不允许再继续娶下去。

当时的《婚姻法》比较维护女性的权益,如果作为姨太太的女方提出离婚,就是可以被通过的,所以说当时的姨太太们何去何从,完全看双方的个人选择,有的姨太太就去自寻生路,当然其中很多在自己的事业领域也是佼佼者,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范绍增将军,他的一位姨太太杨秀琼就是号称“美人鱼”的游泳健,这位将军就把自己的四十几房姨太太全部遣散了,有些则仍旧维持着生活现状,直到新一轮的风波。

那说起《婚姻法》其实近一年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话题还是引起了非常多争议的,其实在1950年《婚姻法》条文进行讨论时邓颖超就说过,希望通过离婚自由来维护广大妇女的权益,当年占有社会资源的、有钱有势的男性可以动辄娶上几十房姨太太,女性的权益受到普遍侵害,自由离婚都成为一种奢望。那她我想她的思想在七十年后的今天也依旧适用,她提醒我们每个女性要自尊自强,就算婚姻有所波折,也应当振作起来,以工作作为生活的主要重心,我觉得今天仍旧是这样的,是不是呢?好了我们今天就聊到这吧,关于离婚自由,也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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