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是由国家来制订统一的时间节点和统一的方法、项目、调查表,严格按照指令依法对全国现有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一次全项调查登记,数据汇总分析报告,普查重点是了解各地人口发展变化、性别比例、出生性别比等,全国人口普查属于国情调查。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国务院的决定,人口普查自1990年开始改为定期进行,即每十年一次,在年号末位逢“0”年份举行。
1953年以7月1日零时为人口调查的标准时间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调查项目包括本户地址、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与户主关系等6项,在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查清了中国人口底数。
第二次人口普查以1964年7月1日零时为人口调查标准时间,增加了本人成分、文化程度、职业3个调查项目。
1982年以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进行了第三次人口普查,调查项目增加到19项,还第一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
第四次人口普查以1990年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进行,登记的项目共21项,是以往历次人口普查调查项目最多的一次。与前三次人口普查采取的设立普查登记站的办法相比,这次人口普查改为主要采取普查员入户点查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2000年11月1日进行第五次中国人口普查,普查项目增加到49项,并首次采用光电录入技术,将为中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提供重要的人口依据。
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在全国展开。这是我国进入21世纪后进行的第一次全国范围的人口普查。
2019年11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