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顺天府尹官职会有多大?说完你都不一定会相信

顺天府这个地方,位于今天北京一带。最早产生于辽宋时期,后来历经更改,才在明朝永乐年间,定下了”顺天府“这个名字。清朝入关坐天下后,继续沿用了这一名字。这个地方的范围可不小,顺天府的管辖范围一共被分为5个州,19个县,面积不小。想要治理这一片地方,实际并不容易。
这里不仅是首都的所在地,清朝时,这里又居住着大量的旗人。其中错综复杂的关系,足以令人头疼。皇帝又希望通过把京城地区治理好,可以给其他地区的百姓和官员做一个表率,用来教化他们。
所以,对于顺天府,朝廷肯定需要给一些特殊对待。顺天府的衙门是跟九门提督府、御史台是一个级别的。而它的行政长官,也跟其他地方知府不同。一般的地方知府都是四品官员,而顺天府尹却是正三品的官阶,跟按察使、大理寺卿属同一级别。
不仅如此,在一些待遇上,顺天府尹比正三品还高。通常情况下,正三品衙门使用的都是铜印,而顺天府却是可以使用银印。这是总督、巡抚才能使用的印章。可见身份的不同。而且,一般来说,清朝的时候,地方、中央之间还会隔着总督、巡抚这样的官员。
这些地方官员一般要接受他们管辖。但顺天府却不是这样的。顺天府尹跟直隶总督就不是隶属管辖的关系。对于顺天府尹来说,如果他们是他们辖区内的事情,除了重要大事,他们必须与直隶总督商议,或者提交六部和皇帝外,绝大部分事情,顺天府尹都有独立处理的权力。如果以管辖范围划分的话,北京城垣内的事务,直隶总督不得关系。而城垣外的事务,由顺天府尹跟直隶总督共同管辖。
当然,这种情况也不是一下子产生出来,主要形成于乾隆时期,并经过不断的调整而成。当时京城附近的地区爆发了蝗灾,乾隆发现地方官员办事不力。于是,便调整了京城官员的体制,提高顺天府尹的地位,让他们摆脱跟直隶总督的隶属管辖的关系。顺天府尹有专折上奏的权力,并且可以直接上殿跟皇帝见面交谈。
直隶总督跟顺天府尹的关系,就是共同办事,互相监督。对于乾隆来说,这么做不仅是为了让京城地区的官员在办事时分清责任,不互相推诿,也是防止直隶总督一手遮天,挡了皇帝的权力。毕竟直隶总督管辖的地方,实在太重要了。
而且,顺天府还有一个其他地方衙门所不具有的功能,那就是可以承接各地的诉讼纠纷。这等于是帮助中央分担压力。也因为这个地方的特殊。所以,顺天府尹这个职位,一般都是由中央的尚书或侍郎兼任。
因为顺天府尹可以跟皇帝直接交谈,所以,他们不仅可以更好的处理自己管辖内的事务,也可以影响中央的决策。如果顺天府尹觉得中央衙门有些政策不适合推行,他可以通过给皇帝上奏,面谈,从而影响皇帝的决策,进而修改中央衙门的决策。晚清甲午战争失败后,当时的顺天府尹胡燏棻就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军政改革的建议。
当然,这么做,肯定是需要风险的。但是,从明面上的规则分析,顺天府尹是合法的。只不过,这种合法,往往容易被”潜规则“所替代,那些明面上的法律法规,成了无用的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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