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证宜针,阴证宜灸
伤寒论“阳证宜针,阴证宜灸”的主张,对后世医家有深远影响。
(一)阴盛阳虚是艾灸的适应症!
仲景在其着作中,对灸法的施用范围,充分体现了阴盛阳虚可灸的原则。
急性热病早期,以实热为主,不宜灸疗,
及至三阴,多属虚寒或真阳衰竭,特别是对脉微(甚至无脉)、四肢厥逆等急重症候,灸之尤宜。这一原则,长期为历代医家所遵循
1.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伤寒论》292条)
2.少阴病,得之一二日,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伤寒论》304条)。
3.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当温其上,灸之《伤寒论》325条)。
4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伤寒论》343条),本条论述厥阴病阴盛阳亡的危候。在此危急之时,当急用灸法回阳为先。“灸厥阴”,常器之云:“灸太冲穴,以太冲二穴为足厥阴脉之所注。”
5.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伤寒论》349条)。
“促”是阳脉,“厥逆”是阴证,阳欲胜阴而力不及,故治疗以温灸通阳。仲景未言灸穴,后人理解为当随其症而选之,多主张选用关元,气海等穴位!
6.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少阴负肤阳者,为顺也(《伤寒论》362)
第二 阴虚阳盛不适合艾灸
仲景认为,阳实证不宜用火治。所谓火,当包括艾灸、熏、温针、烧针等内容,而阳证用灸易出现变证!
1各种热证:温病,中,伤寒的太阳病、阳明病,属正气未衰,势张的脉浮实、身热、谵语、腹满等。如《伤寒论》221条:“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身重若加温针,必怵杨烦躁不得眠”。此条论阳明之挟有表脉及半表半里证,在这种复杂情况下,若使用温针法,必然要引起惊恐、躁、不得安眠。
2.表证:具有发热、恶寒、脉浮、头痛症等。如《伤寒论》15条:“脉浮热甚,而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吐血”。此为脉浮发热的表实证候,若医生反用灸法,使火动内热,必导致咽燥而吐血。又如《伤寒论》116条:“……脉浮,宜用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3.多种虚证:表里俱虚,阴液枯少,脉搏微数,潮热等均为禁灸之证。
如《伤寒论》116条:“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数之脉,即数而无力之脉,主阴虚火旺,施灸则成坏证,致使阴血虚,筋骨失需而焦枯,火热愈焚,血散脉中而难复,使虚者愈虚,实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