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起成立民间文明实践社团“中华文明传习会”的倡议
宗教社团除了神的信仰之外,还有道德规范的功能在。乡村社会家族关系、邻里关系也对人的行为有一定的道德约束作用。然而进入城市化社会后,人与人之间的日常联络淡泊,有的只是同学、同事和一些具有共同爱好的或者相互利用的“朋友”关系,道德约束作用极其式微。为了让伦理道德约束成为法律制裁之外的有益补充,我不提倡大力发展宗教社团,因为有关神的信仰的冲突有时会激化社会矛盾,但我希望有一个民间性质的非宗教的道德规范团体存在,利用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共同修身、共同养生的集体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互砥砺,相互提醒约束,相互帮助。我觉得,以讲授儒、佛、道经典内容(剔除神鬼法术成分)和中共领袖关于道德修养的经典文章、语录为核心,引入积极心理学内容,加上固定的活动仪式和程序,融合唱诵和号鼓乐等艺术成分,是能够实现蔡元培先生“以美育代宗教”的理想的。
希望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中国孔子基金会牵头发起成立民间文明实践社团——中华文明传习会。以各地孔子学堂为纽带,宣讲经典,诵读经典,树立修身、齐家典型,开展每周讲读经典和见贤思齐、反省思过的交流活动,组织广场舞、太极拳、大合唱等娱乐健身活动,动员会员参加各地方的文明实践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供一个大众化、现代化的工作平台。
中华文明传习会日常活动以领读、讲读、诵读从中华文明经典中选编的内容为主,也可以加入祭拜中华文明先祖和先贤的仪式。类宗教但不是宗教,不拜神仙拜祖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
中华文明传习会读书、讲学的场所称为“中华文明讲习所”(与孔子学堂一体化)。聘请有国学素养的大学教授和中学语文老师每月定期讲学,内设会堂和图书室。讲学内容由中国孔子基金会统一组织编撰系列(分青少年版和成年人版两种),教材活动时间最好定在节假日期间或者晚上(夜校),方便会员抽时间参加。疫情期间,先建立一个全国性网站。活动经费除会员缴纳会费之外,主要由企业家赞助和政府补助。
中华文明传习所室内可开设中华先贤祠(纪念馆),纪念炎帝、黄帝、蚩尤、孔子、老子、孟子、庄子、张仲景、范仲淹、司马迁、祖冲之、文天祥、王阳明等中华先贤(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可适当添加各民族初祖),供用户瞻仰、献花。
中华文明传习会要建立会约、会规,严重违约、违规者要给予处分。优秀道德典型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华文明传习会会员之间可以开展扶贫济困等互助互济互利的捐助、义工、旧物调剂活动。
建立中华文明传习会可以先试点,再推广。全面推开后在省级、县级设立分会。
希望有识之士们携起手来,为创建这样一个以实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己任的社会团体鸣锣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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