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修改十讲(五)
第五讲:用色彩去抢眼
马克思说:“色彩的感觉是一般美感中最大众化的形式。”色彩是事物最鲜明显著、最富于感性直观的特征,能给予人极强烈的视觉刺激并迅速引起人的美感。
唐朝许多杰出诗人都对光色作了细腻微妙的艺术表现。杜甫诗中就有不少闪烁夺目的光色描绘,如“寒轻市上山烟碧,日满楼前江雾黄”(《十二月一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绝句四首》其三)等。诗画兼擅的王维对光色的表现更为精妙绝伦:“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送邢桂州》)“荆溪白石出,天寒红叶稀。山路元无雨,空翠湿人衣。”(《山中》) 李贺是比较喜欢出彩的诗人,例如《残丝曲》描写青年男女在暮春中宴游,诗仅八句,就接连叠用了黄莺、黄蜂、浓绿的杨柳、青色的榆钱、粉红的落花、绿鬓的少年、金钗女子,还有青白色的壶、琥珀色的酒,组成了一幅色彩斑斓、紊乱错杂的青春行乐图;而诗人怅惘的惜春情绪,却渗透在这色彩杂乱的画面中。
有的诗人甚至是把色彩此作为字眼来锤炼的,例如“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蒋捷《一剪梅》),形容词“红”、“绿”,用作使动词。诗人通过樱桃变红、蕉叶转绿的动态,抒写了对时光流逝的惋惜。又如王维的“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红楼梦》中的香菱就有过一段妙悟:“这'白’'青’两个字也似无理。想来,必得这两个字才形容得尽,念在嘴里倒象有几千斤重的一个橄榄……”香菱幼年被拐卖,没上过学,但是天分极好,感受性极高,说的非常在理。
色彩在艺术表现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我们在修改诗歌的时候,要善于绘光着色,使之与诗歌所表现的内容相一致,收到先“色”夺人的艺术效果。
毛泽东《清平乐 六盘山》:“天高云淡, 望断南飞雁。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 六盘山上高峰,红旗漫卷西风。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
1957年最初在《诗刊》创刊号上首次发表的时候,“红旗”本作“旄头”。“旄”是古代旗杆上用牦牛尾所作的装饰,文学作品中长用来指旗帜。1961年秋,毛泽东的手稿在《甘肃日报》上影印发表时,主席将“旄头”改为“红旗”。这样一改,红旗映村着蓝天绿野,更增加了全诗的亮度,红军们望着如火的红旗,在山上西风里哗啦啦地自由舒卷,战士们轻松的心情和必胜的豪情便更自然地被烘托出来了。
说到妙用色彩词,大家一定很容易想到王安石的《泊船瓜洲》:“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据《容斋随笔》记载,其中的中“绿”字,原作“到”,改为“过”,又改为“入”,再改为“满”,凡十几字,最后才定为“绿”。
这个“绿”字的确堪称绝妙!“到”、“过”、“入”、“满”只是一个简单的动词,写的也仅是春风,没有把春风与江南岸的内在联系突出出来。而一个“绿”,从语法上讲是形容词的使动用法,把“春风”和“江南岸”的内在联系一下子突出了出来:春风一吹,江南大地一片新绿,色彩鲜丽,生机勃勃。在其色彩的生动传神上,它亲切自然而形象鲜明,表现了出江南风光的喜人之处。这样一改,整个画面都活了起来,此乃炼字以得诗眼。特别是在我们明白了“春风”一词既是写实又有政治寓意之后,再来看看“绿”的妙处,你也许会会心一笑。
谈论色彩的艺术表现,就不能不涉及到光。曹雪芹曾精辟地指出:“明暗成于光,彩色别于光,远近浓淡,莫不因光而辨其殊异”;“春燕之背,雄鸡之尾,墨蝶之翅,皆以受光闪动而呈奇彩”,故而“敷彩之要,光居其首”(《废艺斋集稿·岫里湖中琐艺》)。“寺多红叶烧人眼”之动人心目,给人以强烈印象,正是由于炼出了“烧”字的结果。它巧用夸张、通感写出了满眼红叶在阳光下给人的独特感觉。
色彩在诗歌中常有惊人的艺术魅力,恰当地运用可以造成一种活泼、新鲜、悠扬动人的色彩美。我们在修改诗歌的时候,注意色彩的运用,就是为了在读者的眼前和心中唤起强烈的视觉感受,进而激发读者的想象和联想,把他们带进诗的意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