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书书写性,此文解开我20年的困惑!

沙孟海先生《两晋南北朝书迹的写体与刻体兰亭帖争论的关键问题》文讲到:“刻手好,东魏时代会出现赵孟頫,刻手不好,《兰亭》也几乎变成《爨宝子》。
提出刻手优劣的问题。
随后又撰文《漫谈碑帖刻手问题》,详细论述了刻手的优劣对石刻书法产生的重要影响。凡石刻书法的优劣,写手和刻手都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技艺的高低和态度的重视与否都是写手和刻手各自主观因素对石刻书法的影响。客观上,材料的优劣对于写手和刻手水平的发挥也有一定的影响。
大约在元代以前,石刻书法都是直接在石头上书丹。
细腻光洁的石材便于书写,写手才能够尽显其能;若石质粗劣不平,即便写手倍加认真,也很难将其本意完全施于石上,水平就会大打折 扣。
不同的纸张对书写效果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更何况是相对粗劣的石材。
如果说写手因石质粗劣而不能完全发挥其水平那么刻手则更深受材料影响,佳石易受刀,粗劣之石镌刻时极易崩裂残损。
如此一来,所完成的作品效果可想而知,必然去写手和刻手本意甚远。
立于庙堂的碑版和露于野外的摩崖石刻,前者选材精心、打磨平整,后者则就地取材、稍作修整。
由于二者材质的区别,致使所呈现的艺术效果截然不同。
汉代简牍大量出土之前,隶书形态主要见于碑版石刻文字,没有相应的墨迹形态与之形成对比。
另一方面,东汉中期“碑”的形制发展完备,树碑风气大盛,汉碑隶书多出此时。由于其功用都为墓碑或功德之碑,较为庄重严肃,所以无论写手还是刻手,都应是当时水平较高之人。
所以,以汉简来看汉碑隶书的写刻问题,并非讨论刻手的优劣,而是为了能够对汉碑隶书进行清晰的解读。
首先,用笔方面,以撇画为例。隶书的撇画起笔轻而收笔重,且带有向回的钩笔,如《乙瑛碑》中“舍”、“吏”等字,这种撇的写法在汉碑中已经形成一种定式。
《乙瑛碑》中“吏”
因为和楷书撇的写法刚好相反所以无法从楷书的立场来解释这种用笔现象。
而从汉简隶书中可以很快找到这种撇法的原因,从《相利善剑》册中的“文”字,《居延都尉府奉例》册中的“史”字可以看出,撇的收笔处作向回的钩笔。
《相利善剑》册中的“文”
《居延都尉府奉例》册中的“史”
其实为了笔势上与下一笔的连接,而形成的一种自然的连带,这种连带在《居延令移甲渠吏迁补牒》中“今”字上表现得更为明显,以致撇和捺已经完全相连。
《居延令移甲渠吏迁补牒》中“令”字
而汉碑上的撇因为镌刻的缘故,相对规范,有较强的装饰性,但也并非一成不变的程式化书写,收笔或轻或重、回钩或长或短、或锋芒或含蓄。
如果不能正确理解笔势间的关系,徒学其形,则会显得呆滞刻板。
隶书的捺画表面上看和楷书相似,其实二者笔势还是有所不同:
从前述汉简例字来看,隶书捺画接前一撇画笔势,顺势下压,然后弹出捺脚,有较强的蓄势弹拨之意;楷书捺画则有一波三折笔意,捺脚向右平送而出。
汉碑里隶书的捺画,笔势表现较汉简要含蓄许多,在形状上较直或向上略微拱起,捺脚略向上挑起。
其次,再看转折关系。先看《礼器碑》中“石”字,口部左边一竖似撇,与底部一横若断若连。
《礼器碑》中的“石”
从《相利善剑》中“中”、“者”等字看,“口”部应由两笔书写而成,左竖和底部一横为一笔,上横和右竖为一笔,两笔之间有回旋之笔势。
《礼器碑》中的“石”字,或许是因为刻手的缘故,圆转用笔难以镌刻,或是因为碑石年久风化侵蚀,导致两笔断开。
如果仅以碑刻来看,就难以解释左边竖为何向左撇出。而“乾”字对这种书写性表现得就相对明显些。
同样的情况,在《曹全碑》中表现得更加夸张,如“名”、“君”“治”等字,右上角的转折向上耸起,形成《曹全碑》的特有的转折特征。
《曹全碑》中的“名”
《曹全碑》中“君”
这种写法与左下角道理相同,横画行笔至末端逐渐提起,再向上回旋顺势竖下。有时候因提笔幅度较大,横竖之间容易断开,但笔断意连。
《相利善剑》的“中”
《相利善剑》的“者”
如果没有从汉简中理解其笔势关系,就很容易孤立地看待这两笔。
早期隶书“口”部的写法大多都是此种两笔写法,之后逐渐出现类似楷书的三笔写法。
特别是在汉碑隶书当中,由于刻手不可能像书写那样仅施以两刀,而势必要分开镌刻,从而割裂笔势间的连带关系。
当然,有些刻手也能较好地表现出汉简隶书的书写性,汉碑中如《乙瑛碑》、《曹全碑》等。
最后,具体的偏旁部首,以“辶”和“彳”部为例。汉碑隶书中“辶”部左边写为三点,这三点之间的关系于汉碑当中很难理解,如《礼器碑》中“造”、“遲”二字,字口清晰,无残损现象,三点有长短和方向之别。
《礼器碑》中“造”
《乙瑛碑》中两个“通”字,“辶”部三点的写法略有不同,一个有明显长短关系,另一个则长短相仿。
《乙瑛碑》中两个“通”字
这基本就是“辶”部在汉碑隶书中的标准写法,至于三点关系为何如此处理,只能从汉简中寻找答案。
《敦煌马圈湾木简》中“遲”字左侧三点能看出有连带关系,这种关系是以右侧某一点为中心,向左侧作回旋用笔,所以三点会产生长短和方向上的区别,这样也就不难理解汉碑中的写法。
“彳”部写法有两种情况,一种与“辶”相同,自右向左作回旋用笔,汉简如《额济纳居延甲渠官文书》中“得”“德”二字,在汉碑上表现如《乙瑛碑》中“徒”字,《礼器碑》中“復”字。
《额济纳居延甲渠官文书》中“得”
《礼器碑》中“復”
《乙瑛碑》中“徒”
这种写法,两撇的书写方向都是自右向左;而另一种写法,在写完第一撇后,不再回旋至右侧,而是直接顺势自左向右书写第二撇,再与竖画相连,这样书写起来就更加便捷。
《候粟君所责寇恩事》册中所有的“彳”部都是此种写法,如“行”字,《曹全碑》亦是如此,如“征”、“後”等字。有了汉简隶书作为参考,类似这种用笔的内在关系就可以迎刃而解。
《候粟君所责寇恩事》中“行”
《曹全碑》“後”
《曹全碑》“征”
汉简隶书对于汉碑隶书的释读远不止这些。
从时间上看,汉简隶书的成熟要远远早于汉碑隶书,所以归根结底汉碑隶书只是汉简隶书在石刻上的一种表现形态。
这种形态是经过写手和刻手进一步加工处理的,是更加成熟的隶书形态。如《甘谷汉简》和《曹全碑》,二者书写年代相差约25年,但无论用笔还是结构,都酷似出于一人之手,只是前者书写更加随意自由,后者则要规矩许多。
同样如《礼器碑》和《武威仪礼简》风格也极为相似。因此,汉简隶书可谓汉碑隶书之渊源,凡是在汉碑隶书中遇到的问题,都可以在汉简隶书中得到解决。
汉代简牍的大量出土,不仅对研究隶书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同时也对隶书的学习起到了纠正和推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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