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无为均是为,为而不争是至圣
东方既白 著
如果把学习老子《道德经》,比做西天取经的话,那么,第八十一章就是九九八十一难里面的最后一难,只有过了此关!我们才可以挺起胸脯说,我们读过《道德经》,懂得一点做人的道理,才能希望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亦可以毫不犹豫说,我们得到了《道德经》的真传!否则,终将功亏一篑,难成正果!事情是否就真的如此玄妙呢?
《道德经》,第八十一章
我们不妨先一起看看《道德经》最后一章的原文说了些什么。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其实本章的内容大致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学习,我们先来看第一部分的内容:“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老子说,值得信赖的话,不一定很好听!很好听的话,不一定值得我们去信赖。意思就是,巧言令色鲜矣人!花言巧语的人,可不是什么好人!善良的人不会轻易去辩解,反过来说,辩解的人可能不是什么善人。在多个领域学识渊博的人,不一定精通,在某个领域,有深入研究的人,知识面就不一定广。其实,这仍是其一贯的“阴阳辩证之道”的事实性论述。
第二部分:“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老子云,圣人是不去积累自己的知识和经验的!为什么?因为圣人无常心,无己心,以天下百姓心为心。就像阳光一样,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所以你说他积个什么?他说你越为别人着想,自己反而深有体会。越给与别人,越帮助别人,自己反而得到的愈加多。
第三部分,最后一句:“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可以好不夸张地说,这句总结性的发言才是老子写《道德经》的核心思想,这也是《道德经》提倡“无为而治”“圣人之治”所贯彻始终的主旨,足可以和《道德经》开篇那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相媲美。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利而不去害,那么老子心中所向往的、最伟大的“圣人之道“是什么样呢?“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九九八十一难,共满取经回
其实纵观整篇《道德经》,洋洋洒洒五千余言,共81章,光讲“圣人之治”的地方就有25章,其所言的“圣人之治”就是其所推崇的上上之策的“无为而治”模式,比如比如庄子讲的“呆若木鸡”,兵家讲的“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黄帝内经》讲的“上医治未病”等等,都是这种“圣人之治”“无为而治”模式的具体体现。因此,老子所言的“无为”,并不是一般人理解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当然要为,要像“道生万物,为而不恃”的方式一样去“为”,对“无”而“为”是“无为”,对“有”而“为”是“有为”,“有为无为”是综合辩证的统一体,具体怎么“为”呢?“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在“无为”和“有为”的具体实施过程重又衍生出了一个“为”和“不为”的综合辩证的、对立统一关系。这所有的“为”综合在一起,就变成了最后这个“为而不争”中的“为“,要求”人道“要向”天道“学习,以”天道“为榜样,做了好事之后像“天道”和“圣人”那样,不去争功劳。
纵观世界上很多初兴未艾的草创行业发展历程,其初始的发展阶段都是野蛮式的、粗犷式的发展模式,里面有广阔无垠的疆场任由驰骋,没有监管,没有争夺,如广袤无垠的大海一样湛蓝。但一旦成型到了一定规模之后,有了可观的庞大收益之后,就会有众多争夺者参与进来,就需要监管和疏导。由此就变成了“阴阳太极”的“有为”之道了,而“阴阳太极”的“有为”之道自然就会有阴有阳,有输有赢,有上有下,有高潮有低谷,既然前面已经看破天机进行了无为层面的初创阶段,已经达到了应有的体量和高度,在众人“不知有之”的情况下得到了该有的成长和收获,就该“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格局和胸怀,像“天道”和“圣人”一样只享用自己该享用的那部分,不贪功、不妄为、不争名、不夺利,“为而不争”,“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长此以往,自然会得道多助,受众人的拥护和爱戴,无往而不利。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如果当初为“争”而“为”,“为”了之后就一定要“争”个结果、“争”个输赢、“争”个上下,那自然就不是“为而不争的圣人之道”,“不知有之的无为而治”,更不是“利而不害的天之道”。所谓“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在享受到“无为而治”的巨大红利后,在达到了足以影响天下苍生生死存亡的巨大体量后,还非要越过“阴阳太极”的界限去“争”,到了大家都能看清形势的“有为”的阶段还吃相难看的去“争”,去以大压小,自然是与天下苍生在争,或者是与苍生在争天下,因此天下人亦都会为了自己基本的生存权利,联合起来与你争个你死我活。因为人活着,无非就是自然之道,和本我之道,看透了方能归于一元。
所以老子才在第七十七章中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这正是老子在最后一章说“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根本原因所在。“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很好理解,为什么到了“人之道”,就变成了”损不足以奉有余”呢?因为这是生物的基本本能,要保证个体基本的生存的权力就要合理去争取那些必须的、赖以生存下去的资源,然而僧多粥少,资源总是有限的,因此从“人道”最低的层次整体来看,就是在为自己的基本生存权利争取更多的资源,就是损不足以奉有余,因此世界各国都有基本的“人道”或者“人道主义”这种说法。
而一旦从个体的层次发展到团体的层次,形势就又发生了变化,到了和而不同,和合共生的“地道”层面,因此中国人又有“地道”的说法,什么是“地道”呢?能合理公平地兼顾整个团体中每个人的利益,既能实现整个团体的和谐共生,就是“地道”,所以中国人一旦被别人说做事“不地道”的时候,那就证明在别人看来他没有兼顾到大家的整体利益,喜欢吃“独食”。而“天道”呢,又上升了一个层次,什么层次呢?就是凡是能影响历史进程甚至是天下大势走向的事情就是“天道”,说白了就量变引起质变的问题,你做的事情足以左右天下苍生的生死存亡,足以影响整个团体甚至是整个地区和国家的和谐稳定,那就是“天道”,“天道”要怎样呢?“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唯有如此,方能得道多助,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如果还停留在人道的层次和境界,损不足以奉有余,就是与天下人在争,与天下人为敌,就会失道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
天地人三才之道,各有各的道
因此“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又是一个综合辩证的对立统一关系,是“阴阳之道”的对立统一体,一头是“人之道”的“损不足以奉有余”,另一头是“天之道”的“损有余而补不足”,而绝大部分人就在兼而有之的“地道”中间区域活动,大致上达到整体和谐的共生,一旦达到了两个极端,就要按极端的规律去办事,比如人道损失殆尽的时候就会人性泯灭,发生“人道主义”危机,某些强势的人或者利益集团就为实现自己的“独生”,而不惜发生“损不足以奉有余”的弱肉强食事件,甚至是互相残杀的暴力事件。天道普渡众生、雨露均沾的时候,就会“损有余而补不足”,所以叫“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因此老子又说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普通人,甚至连基本的生存保障,都成了其生活重的最大问题,何谈去履行“天道”呢。因此,《道德经》一文,重点就说明了三个主要的唯物辩证关系以及“无为而治”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三个主要的唯物辩证关系是:“有”和“无”的综合辩证关系,“有为”和“无为”的综合辩证关系,“为”和“不为”的综合辩证关系。这跟伟人的矛盾论是一致的,比如矛盾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综合辩证关系,有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和主要矛盾的次要方面的综合辩证关系,有次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矛盾的次要方面的综合辩证关系等等。“无为而治”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就是不管是在无为或是有为的情况下都要“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要像“天之道,利而不害”一样做“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故“为而不为”是统一,“有为无为”亦是统一,“有为无为”均是“为”,“为而不争”是“至圣”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圣人要像众人一样只享用自己该享用的那部分,不贪功、不妄为、不争名、不夺利,如此方能“太上,不知有之”,如此方能“无为而治”。这才是其倡导的“圣人之治”、“无为而治”的临门一脚,才是“无为而治”能否成功的关键指标,也是人道层次最难以跨越和企及的高度。比如马云说“他对钱没有兴趣“,关键是别人看到了他对钱的更大兴趣,看到了最后”有为“的收场阶段,还要穷追不舍,赶尽杀绝,与天下人去争。马云在《功守道》中宣扬”心中无敌,则无敌于天下“,”拈花微笑,勇而不敢“,关键是他还是敢一鸣惊人,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天下人为敌。老子说”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在众人皆知的“有为”阶段,其处世法则更是如此。
马云说对钱不感兴趣,小撒也忍俊不禁
因此,马云纵然说了无数遍“心中无敌,则天下无敌”,“拈花微笑,勇而不敢”,终不敌老子一句“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来的实在,来的现实。马云读《道德经》,明白了老子开篇所讲的“有与无”的综合辩证关系,通晓了篇中强调的“有为无为”的综合辩证关系,并成功践行了“无为而治”的博大精深,却唯独漏掉了老子在最后一章的忠告:“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然而事实的结果,却再次证明一个真理:不管是“无为”的高阶层面,亦或是“有为”的普通领域,“为”的越大,越要不“争”,“为”的越广,越无法“争”,“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这就是老子在《道德经》最后一章、最后一句的肺腑之言和忠实勉励。
总而言之,无为有为均是为,为而不争是至圣,这就是老子《道德经》下半部分在重点说明的核心思想,再加上上半部分整体关于“道”的论述,其实老子整部《道德经》只告诉了我们八个字,简简单单的八字真言:“道生万物,为而不争“,怎么理解这个八个字呢?下一章我们就来重点解读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