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篇】我俩婚后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离婚时怎么分?
问:我俩婚后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离婚时怎么分?
答:经济适用住房是一种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购买并取得的经济适用房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在购房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即使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了,与普通商品房相比,经适房的出售程序更复杂,而且还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收益等款项。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间对该经适房有财产协议,那就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经适房的价值。如果双方不能对经适房价值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一般会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处理:一种是申请政府回购,双方平均分配回购款,实践中较少见;一种是双方通过竞价来处理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款;一种是由法院在判决或者调解书中确认各自所占房产份额,即不实际分割房产,只确认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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