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订阅号发违法广告,被罚60万元!处罚决定书全文

以下案例来源: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机处〔2019〕20201900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本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发布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广告法(2015)》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主要违法事实:微信公众号“广发卡上海”(gfc-sh)是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注册运营的微信订阅号,主要面对广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推送营销活动。

2019年5月31日,当事人通过该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不要告诉别人,你的肚子是被我们搞大的!》的广告推送,其中图文内容为“尚悦湾”购物中心部分餐饮商户的优惠活动,广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通过抢购优惠券,可享受最多五折的美食优惠。

当事人于2019年8月20日删除该则广告,累计阅读量198次,粉丝推送人数42466个。

该广告标题及内容由上海厚美广告有限公司制作并设计,交由当事人审核后自行发布,单条广告制作费用为1800元人民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0.0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场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9年12月12日

另据澎湃新闻消息:
因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广告公司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监局)诉至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上海厚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美公司)的诉讼请求。
3月1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上案例供学习参考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