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慈善税收法治制度 全面繁荣新时代慈善事业

陕西渭南市政府儿童科教慈善基金何新民2021年3月30日

在任何时期、任何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通病。捐款在调节贫富差别方面发挥起越来越重要的功效。同时也为贫富阶层间可能滋生的摩擦注入润滑剂。像日本“家乡税”这样,通过政策导向来引导更多人捐款,已经成为很多国家的通用做法。

一、借鉴日本“家乡税”制度  

日本的“家乡税”制度让纳税多了些温情,值得我国借鉴。远离故土在大城市打拼,如何为家乡做点贡献?“家乡税”实质是一种捐款,凭借自愿原则,日本的民众可以向开征家乡税的任意地方自治体缴税。在人口向大城市集中,小城市和乡镇逐渐凋敝的当下,“家乡税”为盘活地方经济,缓解城乡差距提供了新路径。

  据统计,自2008年该制度推出以来,已累计有108万人次向地方捐赠了1126亿日元。除了出于对故乡的深情,政策引导也是人们积极缴纳“家乡税”的重要动因。据了解,缴纳“家乡税”超过一定金额之后,可减免公民应缴的其他税款或申请退税,且退税上限逐年提高,申报手续也不断简化。另外,各地方自治体为捐款者准备了丰富的回礼,从特产到旅游再到公共服务,可谓层出不穷,让缴纳“家乡税”愈发具有吸引力。

二、借鉴美国对教育捐赠减税额度不受限额限制规定  

在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提供税收优惠来推动慈善机构的发展已经规范化。对于某些领域还会给予更多优惠政策,比如美国政府规定,对教育捐赠,其减税额度不受限额的限制等。通过政策调节来引导捐款投入的方向和目的,有利于善款效用的最大化,也为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肥沃土壤。

  此外,高额税率的“倒逼”,也是推动捐款的一大法宝。比如美国设立了高昂的遗产税,遗产受益人必须在继承遗产前先交纳税款。亿万富豪洛克菲勒在1937年去世时,个人财富的70%都以遗产税的名义被美国政府征收。在遗产税的刺激下,不少富豪选择将财富捐献给慈善机构或用于建立慈善基金。既可以成为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贡献者,收获好名声,还能抵去不少税收,可谓一举多得。

  完善的配套机制、专业化管理和相关法律的设立也为各类善举保驾护航。在捐赠者和获捐者之间搭起良性互动的桥梁,营造出易捐、乐捐的环境。不过,虽然有利的制度安排可以撬动慈善的车轮,但决定因素依然是人们向善的心及与之而来的良好社会氛围。“善念”与“善行”,都需要全社会的精心培育和呵护。

  美国钢铁大王卡内基曾说:“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此言道出了财富的终极虚无性。如果无法创造价值,财富其实仅仅是个数字。善举需要制度的引导,更需要的是高于制度本身的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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