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社解读丨中注协提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近日,中注协书面约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提示临近会计期末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部分上市公司频繁变更年报审计机构,个别上市公司甚至在临近会计期末或年报审计期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较高,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是严格执行承接客户的审批程序。要谨慎评估相关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综合考虑项目团队的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安排、独立性、收费情况等,尤其应关注年报审计期间更换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风险,杜绝未履行审批程序,擅自承接高风险业务;同时做好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C社:变更会所不一定有问题,但是频繁变更,一定有问题,小所业务为王,往往明知有风险,偏要闯一闯。此外,与前任的沟通,基本是不可能实现的,虽然审计准则有这一条,但执行起来,还得看前任是否配合,实质上,前任也没打算配合,后任也没指望前任。
二是重视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对于首次接受委托的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对期初余额实施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恰当评估期初余额是否存在可能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同时还应关注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的恰当性与一贯性。
C社:由于审计报告仅对期末余额发表意见,因此期初余额可以不用花太多程序。货币资金获取一下银行对账单;存货获取一下进销存,再从期末存货盘点倒轧到期初,与期初账面核对一下;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可以看本期的收回、转冲情况以验证期初的存在;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一般都会获取初始投资的合同、支付单据、发票等;对于借款,则可获取借款协议,本期偿还单据也可以验证期初存在性。最后,会计政策的一贯性、合理性很重要。
三是重视对内部控制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如果被审计单位在基准日前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进行了整改,但新的内部控制未运行足够长的时间,应慎重考虑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影响。
C社:内部控制一般在预审的时候做完,如果存在整改,结合新控制的运行测试情况,评估有效性评价是否合理。
四是关注以前年度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关注以前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及主要关键事项,尤其对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应重点关注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具体事项,评估这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可能产生的影响。
C社:如果以前真是非无保留意见,那是好事,一定是经过综合考虑,会所认为不出非标难以自我保护,才披露出来的应该是最重大的风险事项,披出来了,就相当于前任给了后任提示,后任今年再看看相关事项是否整改;如果以前是标准无保留,那就说不定是藏着什么没给后任看到,此时,后任就要加倍小心了。
五是强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事务所应委派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审批权限,且独立于审计项目组的合伙人或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实施质量控制复核,在复核期间不以其他方式参与相关项目,以保证对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和编制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价。
C社:在PWC,是项目合伙人作为最终复核,复核层级大概是项目经理—>项目高级经理—>项目合伙人。貌似没有独立的质量控制复核,那么,是否与此条违背呢?四大运行这么久,这条独立性要求应该不可能不知道,该模式也一定是得到了监管认可的。
个人感觉四大的签字人自行复核模式,合伙人、经理都很专业,对项目从头到尾跟,会很了解项目,那么项目出风险的概率也低,反而,在内资所,由独立出来的质控复核,那么签字的经理和合伙人也许就会敷衍了事,前道复核失控,都留给没跟项目的质控,很难从根本上把问题找全。
不管何种方式,只要层层把好关,风险自然会降低,只是,内资所合伙人、经理多为承揽型,其专业技能、会计判断往往较差,只能依赖见多识广、不断总结学习的质控人员,但毕竟没参与到项目前线,很难通过书面材料发现该报未报的隐瞒事项,而四大的合伙人都是从底层一步步熬了那么多年爬上去的,专业性会比单纯的承揽型强很多,他们往往是从小朋友或从经理开始就跟这个项目或这个行业,可谓对行业,对项目了如指掌,眼里基本不会漏过一粒沙子,也就能从根本上保证了项目质量。
致于一 成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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