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贯之地进行乐律计算 乐律分析(附图 视频)
关于律制,需要界定两个前提:
同一个振动物体的人为变动振动条件产生的系列振动频率数(比如古琴弦、比如笛箫)或者是一系列不同物体产生的振动频率数(比如编钟编磬、比如钢琴风琴)。
影响物体振动频率数有三个因素:弦律——振动弦长、同质量重量的弦材质、弦张力;管律——律管内径、律管内管长度、律管内壁平滑度。(管律我不熟悉,这是请教笛箫专业人士后得到的指导)
因此不管是哪种人为计算后设置的律制所产生的系列振动频率数,这三种影响振动因素频率的因素需要保持一致,这样才可能是一以贯之地公开讨论。
人工生律法产生的前提:音与音之间和谐好听,音与音之间有计算方法。
西乐的生律法五度律频率比如下:
西乐的生律法纯律频率比如下
西乐的两种律制的共同结构:七声音阶。
另外一个:用乐结构(中乐是五音七音结构、西乐是七声音阶结构下的大调小调)是建立在生律方法上的固定结构,因此产生中乐五音结构七音结构在十二律整体上用振动频率数计算方式来与西乐十二个半音整体上的七声音阶结构作对比。
琴友在这张《四种律制七声音阶频率计算对比》图上把三分损益律归类为七声音阶结构需要斟酌。按照《吕氏春秋·音律》和《乐书要录·十二律相生图文》,中乐的黄钟均七音结构产生背景如下:
如果按不同物体之间的振动频率数来衡量是否符合中乐的十二律或者西乐的十二个半音,那么需要十二律或者十二个半音完全相符,一律不合就翻船(整体否定)。
琴友这张《四种律制八度还原对比》图把三分损益律产生的七音结构纳入“西乐八度”需要斟酌,不知琴友是否考虑过“黄钟——蕤宾”在西乐里算几度?整体结构需要每个结构点重叠,一点不符就翻船。
任何一根琴弦上都可以按琴友上面两张图上的律制进行人为设置,改变其振动长度弹奏出上面所显示的振动频率。
西乐的五度律与纯律好像没有过要在生律法范围内还原到第一个半音高度的一半,在同一条琴弦上按住原长度的一半的位置上就可以产生与全长度高一倍的振动频率数。
琴友这张《中西各种律制的关系》图需要斟酌:
上图人为制造的音高点是“自然律”的音高点吗?五度律、纯律、三分律、十二等程律都可以用这张十三弦律器做验证,把这四种人工律制制造出的十二个半音或十二律音高点设置成十三弦的散音,测测这十三条弦弦上的二等分处、三等分处、四等分处、六等分处、八等分处的泛音与散音能不能做到完全相同或倍半相同?如果有一个半音或一律不同,全盘否定。
我们教室琴友早在七年前就自己做过推算了。
我在七年前曾与前辈、琴友多次讨论过一个问题:中乐的生律法自成体系,一以贯之,有计算方法(古代记载可以用现代物理方式计算兑现),有古琴弦、律管可以反复现场验证对应,为什么不尊重事实拿另一体系的西乐生律法和用乐结构来横行套用?
古籍里面的说法需要验证,我曾在古籍里面的看到过把古琴上的十三徽按十二律顺序来定位,黄钟是一徽、大吕是二徽……。事实是黄钟振动频率数在十二律里面最低,一徽在十三徽里面振动频率最高(十三徽泛音是这条弦散音振动频率数的八倍)。
中国正史以及很多乐律著述不停地论述“三分损益法”产生的“三分律”不能复原“正黄钟”。什么原因导致从西汉时期的讨论延续到现在呢?
古琴弦上的自然律可以完美完整地从黄钟开始生律,十一次相生延续至仲吕复生黄钟正律。
有自然律的样板参照,三分律在完美度上差了那么一丢丢。
琴友在前两天的讨论也说过“以耳齐声”,古琴弦就是以自然律为标准做到弦与弦之间用泛音振动频率相同而“齐声”。
西乐的五度律在小提琴弦上调弦也是用“以耳齐声”吧?
现在电子科技发达了,所有乐器调弦定音都可以用手机软件测音调整。
一以贯之,用绝对音高来整体衡量任何律制产生的十二律或者十二个半音。
乐器为音乐作品服务,音乐作品是文化的鲜花。
各民族有自己的文化,绽放的音乐花朵各美其美。
中乐钢琴首先为中乐服务,琵琶传入中国后也是改制后为中乐服务而成为现在的民族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