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不得不说的几个问题
1.什么是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的期限。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工伤职工将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用人单位,申请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根据诊断证明,按照《陕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试行)》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有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应连续计算,除非工伤职工旧病复发,需要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6.工伤职工所受伤害部位或组织器官未列入《陕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试行)》的,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以临床治愈或者经治疗相对稳定的时间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7.多部位、多组织器官收到伤害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以《陕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试行)》上对应的各停工留薪期中最长的期限作为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省级或者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期满前1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1.本文适用于陕西省,其他地区的还请以当地规定为准!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停工留薪期有异议,应当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免得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