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报告文学连载)我们走在大路上(第十二章 1) ||张学武(河北)

第十二章 ( 1 )

原来供销社内部有人匿名向法院、纪检委、检察院、工商局举报,称供销社购买假冒伪劣自行车,欺骗顾客,牟取暴利。那一年正是全国各地掀起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一年,检察院就把这一案件作为赤城县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突破口。最后由检察院起诉,法院公开审理,决定判处供销社正副主任闫从新、张从林调离供销系统,生产资料门市部经理常新山被开除,苏斌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下放到城关供销社监督改造。从任丘进的二百辆自行车由工商局查扣没收,后来又退还给供销社,实际上供销社不但没有损失,反而白得了二百辆自行车,八十块钱一辆就卖了出去,除去旅差费干挣两千多元。
但是苏斌一天也没有到城关供销社上班,每天早晨就到北山烈士陵园转一遭,回来后帮助祁月梅做饭、打扫家,要不就是看书,练毛笔字。
一天早晨他又到北山转悠,碰到了三道川大队的大队书记郭明,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俩人就坐在烈士亭后边的土崖上,抽着烟,望着北边的群山,山川,河流叨唠开了。
郭明说:“听说你最近出事了?”
苏斌长叹一口气说:“我是被人家忽悠给人家顶缸了。”
郭明问:“究竟是怎么回事?”
苏斌就把到任丘购买自行车的过程说了一遍。
郭明说:“照这么说,应该判刑的是那个常新山和张从林,不应该是你呀。”
苏斌说:“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是被人家忽悠给人家顶缸了。回来以后,闫主任就找我谈话,说小苏呀,这事儿闹大了,我和张从林都是供销社的头儿,这事要是扣在我们头上就是一件大事,闹不巧我们俩都得进监狱。你知道,我老婆常年有病,孩子正在念小学,我要是进了监狱,我老婆非得自杀不可,这样俩孩子就成了孤儿。这事儿如果要是搁在你身上就是小事儿一桩。你看这事咱们能不能这样办,你先把这事兜揽起来,就说这自行车是你给联系的,货是你验的,我和张主任帮你做工作,爱请客还是送礼,由我们两个出钱,最后还保证你能够留在供销社。郭哥,你知道我这人的脾气,为朋友两肋插刀,当下就答应了。”
“哎呀,苏斌呀!”郭明说,“这种事你怎么能随便答应呢?这是犯法蹲大牢的事,哎——不过好歹都过去了,给弄了个缓刑一年,你还算是自由的,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呢?是还回供销社,是到外边打工?”
苏斌说:“供销社就是用八抬大轿抬我,我也不回去了,伤心了。到外边给别人打工我更不去,受苦受累挨训不说,往往还发不了工资,受骗上当。”
“那你打算干点啥?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啥也不干,整天在家伺候老婆吧?再说就你苏斌这脾气也不是吃软饭的人呀!”
“这几天我没事干在街上转悠,发现县政府对过那里有几间房空着,窗户上还贴了一张广告,上面写着'出租’两个字,我想把这房租下来,开个饭馆。我想肯定挣钱。”
“开饭馆好是好,但是本钱也大,要置办锅碗瓢盆,桌椅板凳,油盐酱醋,不用说还有白面大米,猪肉蔬菜,还要顾厨师,开支也很大呀。”
“没事,不就是钱么?我有几个好朋友,都是我念高中时的同学,一个是白草的于青云,一个是三道川黑龙山的乔慧,还有建筑公司的赵玉,他们有钱,他们已经答应借钱给我。”

 (未完待续)

作家简介:张学武,一九五七生,赤城县一中高级语文教师,现退休。爱好文学创作,曾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小说、散文、故事、通讯,2009,故事《村长》曾被《读者文摘  ,农村版》转载。

菊野文化传媒编辑部组员:

诗词: 大筱   罗学贵 北地梅香  钟华戟

诗歌:

钟金洲   槐花飘香  湘子 新新  五月雪

组稿:罗学贵   湘子   剧明水 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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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菊野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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