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的目的永远是打垮敌人
战争的目标永远是打垮敌人。
为了打垮敌人,并不总是需要占领敌人的全部国土。
要密切注意交战国的主要情况。这些主要情况可以形成为整体所依赖的重心,即力量和运动的中心,所有力量都应该指向敌人的重心。四分五裂的国家的重心大多是首都;依赖强国的小国的重心大多是同盟国的军队;同盟国的重心是共同的利益;民众武装的重心是主要领导人和民众的情绪。假如敌人由于重心受到打击而失去平衡,那么胜利者就不应该让敌人有时间重新恢复平衡,应该继续打击敌人的重心,而不是以整体打击敌人的部分。如果以优势兵力占领了敌人的一个地区,只求占领这个地区却不去争取大的战果,是不能打垮敌人的。只有不断寻找敌人的重心,并向其投入全部力量,以求获得全胜,才能真正打垮敌人。
在任何情况下,不论要打击的敌人的重心是什么,战胜和粉碎敌人军队是最可靠的第一步。
打垮敌人可以采取的主要方法有:
1.如果敌人的军队是起主要作用的力量,就打垮这支军队。
2.如果敌人的首都既是国家权力中心,又是各政治团体和党派的所在地,就占领敌人的首都。
3.如果敌人的最主要的同盟国比敌人还强大,就有效地打击这个同盟国。
两个或多个国家联合起来反对一个国家,从政治上看,它们所进行的是同一个战争,不过这种政治上的统一体统一的程度不同,因为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立的利益和追求这一利益的独立的力量。统一体的其他国家越是依附于一个国家,就越可以把不同的敌人看作一个敌人,也就越可以把主要行动简化为一次主要打击,这是取得成果的最有效的手段。因此,如果能够通过战胜几个敌人中的一个敌人而战胜其余的敌人,则打垮这一个敌人就是战争的目标,因为击中了这个敌人也就击中了整个战争的重心。
在极少数情况下,不能把几个重心归结为一个重心,这样的战争只能被看作两个或者多个各有各的目标的战争。敌人也是各自独立的,所以占有很大的优势。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谈不上打垮敌人。
打垮敌人这个目标在下列情况下才是可能的和适宜的:
首先,我们拥有的兵力必须足以打击敌人军队,获得一次决定性的胜利;我们经受得起必要的兵力消耗,可以把胜利发展到敌人不能恢复均势的程度。
其次,在政治上,我们的处境必须保证胜利不致招来新的强大的敌人,不致为了对付新的敌人而舍弃原来的敌人。
交战双方在军事行动中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双方的特殊情况相互抵消,那么首先,失败者可以从时间中得到利益。嫉妒、猜疑、忧虑、义愤是不幸者的保护伞,会给不幸者招来朋友,还会削弱和瓦解不幸者的敌人的同盟。其次,胜利者保护最初的胜利需要消耗巨大的力量,这种力量的消耗不是一次就可以完结的,而是持续不断的,因而国家继续供给力量会越来越困难,以至最后可能无法承担。由此看来,仅是时间就可以使战局发生巨大变化。当失败者不再可能实施反攻,局势不再可能发生有利于失败者的剧变时,时间可能成为胜利者的力量中的一个因素。
占领完成得越快越好,只要有足够的力量占领某一地区,就应该一鼓作气地完成占领。如果完成这一行动的时间超过必需的时间,那么不仅不能使占领更容易,反而会使占领更困难。因此,速战速决是进攻战的一个重要特点。
有步骤的进攻战通常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夺取进攻中的敌人的要塞。
2.储备必要的物品。
3.在仓库、桥梁、阵地等重要地点构筑坚固工事。
4.军队在冬营或舍营中休息。
5.等待来年的补充。
有的人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就把整个进攻划分为若干阶段,在运动中确定多个停歇点,认为这样就可以获得新的基地和新的力量,好像自己的国家跟在自己军队的后边一样,而军队随着每一次新的进军都可以获得新的力量。这些可能更利于进攻战的进行,但不能保证进攻战取得成果,而且这些大多只是用来掩饰统帅的矛盾心理和政府缺乏坚决进攻精神的借口。
1.等待新的补充对交战双方来说都同样需要。
2.当我们休息时,敌人在同一时间内也得到了休息。
3.在城市内和阵地上构筑坚固工事不是军队的事情,因此不能成为停止不前的理由。
4.军队在驻止时比在前进中更需要给养。如果前进很顺利,往往可以把敌人的储备品占为己有。
5.不能把夺取敌人的要塞看作进攻的停顿;相反,是更为猛烈的进攻。
总之,在进攻战中,任何划分阶段、设立停歇点和中间站的做法都不合理。它们不会使取得的成果更有把握,而会使取得的成果更没有把握。例如,在通常情况下,从中间站出发不可能向目标作第二次前进;如果有作第二次前进的可能,那么中间站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力量一开始就不足以达到预定的目标,那么始终达不到目标。
能够确立以彻底打垮敌人为目标,就不能轻易采取只以保持已占有的东西为直接目标的防御。对于任何防御来说,一旦用尽了防御的利益,就应依据自己的力量转入进攻。因此,打垮敌人也应该看作防御的本来目标。
实现打垮敌人这一目标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占有很大优势,具有敢作敢为即冒险的精神。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军事行动的目标只有两种:一是夺取敌国的一部分国土;一是保卫本国国土,等待有利时机。后一种目标通常是防御战的目标。
如果未来确实有可能提供有利时机,那么才有理由进行等待,即进行防御战;相反,如果未来不会带来有利时机,而是会给敌人带来更好的前景,那么只能充分利用当前的时机采取进攻战。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交战双方都不期待未来能够带来什么肯定的东西,也就是双方都不可能从前景中得到任何行动的依据。这时,采取进攻战的显然是抱有积极动机的一方,因为这一方正是为了战争的目的而进行战争准备的,浪费时间对其来说就是一种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决定采取进攻战还是防御战所依据的理由与作战双方的兵力对比没有多少关系。假设一个小国与一个兵力占很大优势的国家发生冲突,并且这个小国已预见到自己的处境将逐渐恶化,既然不能避免这次战争,那么它就要利用处境还不太糟糕的时期实施进攻,以期能够解决一些问题,或暂时获得一些利益以备后用,而进攻本身不一定会给它带来大的利益,可能还会使兵力上的差距变得更大。假如一个小国确实获知敌人会向它进攻,那么它应该利用防御来对付敌人,以便取得最初的成果,而且这样做也能避免遭到丧失时间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