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教
古往今来,世界上所有的宗教教主、极权主义者都想做而没能做到的事,智能手机做到了。如今的世界,被小小的一个手机所掌控。印度哲人泰戈尔,大概是有感于不同宗教间的冲突,说,“神死了的时候,宗教便将合而为一”。但是,他肯定没想到,这个“合而为一”的“宗教”竟是手机。现在我们对手机的深厚感情,完全不亚于任何一位虔诚的教徒与其所属宗教的情感。我经常看到,热恋中的男女坐在一起,并不交谈,只是看各自的手机,可能给对方转发一条微信,就算是交流思想了。手机是我们生活中须臾不可离的圣物,我们随时都要知道它在哪里,随时都要关注它的蛛丝马迹。在高速公路上,你如果看到一辆车越开越慢,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驾驶员在用手机。为了手机,我们可以连命都不要,随时为它献身。这让我想到某些邪教。
手机这一教主下面有两大“护法”。说是“护法”,其实也是教主,或者说,它俩和手机是“三位一体”。它们分别是:新闻娱乐,消费。一个负责上层建筑,一个负责经济基础。具体的操作是:由新闻娱乐来控制用户的思想,用所谓的“社交”等工具保持用户的“黏性”,培养“死忠粉”,“脑残粉”;然后,“打通最后一公里”,让用户消费,买单。它们在我国有两位代表人物,前者是马某某,后者是马某。
波茨曼在写《娱乐至死》时,大概还没有智能手机,所以他针对的是电视文化,他忧心电视文化的泛滥将是人类思想的末日。他没想到时至今日,电视的影响力越来越有限,逐渐沦为老年人看“养生堂”的“一块屏”。而智能手机对人类思想力的破坏简直是摧枯拉朽,是电视根本无法比拟的。不过,无论是手机还是电视,它们破坏人类思想力,让我们逐渐丧失逻辑思维能力,让我们越来越无法深入思考,所用的工具是一样的,都是“新闻和娱乐”。所以,波茨曼的《娱乐至死》至今没有过时。
真正能看透马某某和马某的人,是伟大的马克思。前西德作家、诺奖得主伯尔说,马克思要是活到今天,会说“消费是人民的鸦片,因而也是宗教”。马克思对消费的剖析,对资本家的“扒皮”一针见血。他说,“每个人都千方百计在别人身上唤起某种新的需要,以便迫使他作出新的牺牲,使他处于一种新的依赖地位,诱使他追求新的享受方式,从而陷入经济上的破产”。如果我们无法摆脱“手机教”,破产的不仅是经济,更是思想文化直至精神灵魂。(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