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学家:傅山
傅山(1607-1684),名山,字青主,祖籍山西忻州,成长于山西阳曲(今属山西省太原市)。傅山学识渊博,著述甚富,时人称其“学究天人,道兼仙释”。他兴趣广泛,于经学、先秦子学、诗文、音韵、训诂、考据、史学、佛经道藏、书法绘画、医学医术、兵法武艺等,无不涉猎研习。著作被后人编辑为《霜红龛集》等。
傅山的学问渊博,博采众多家不落一隅,参酌诸子佛老,常有突破前人的见解。其道学思想主张“自然之道”,认为如果行事不顺乎自然、违背自然规律,便绝无成功的希望。他注《老》秉持了“道法自然”的特点,强调人应当服从于自然之道,在顺应自然之道的条件下,就可以合理地利用它。这里的“自然”是指“天”,“天即自然之道”。
傅山循着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思路,认为只有“贵身”,爱惜自己的身体,才能以身寄托于天下。“不可不为者,天也”。人的本性是天赋的、天然的,他以自然之道、无为之道为依托,认为要尊重与同情个体生命的觉醒。他说:“大人有德有位者,治人者也。小人,百姓也,治于人者也。百姓依护大人为生,故爱大人也,然此就大人能为人依护言耳。其常也,若草芥寇仇,则后世之大人矣,小人焉能爱之!”
傅山看到了“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人之天下也”,天下人同君王是平等的,君王也是“常人”。傅山认为善中恶中都有理。他说:“宋人之所谓理者,似能发明孟子性善之义,以为依傍大头颅,并不圆通四照。理之有善有恶,犹乎性之有善有恶,不得谓理全无恶也。”在批判纲常名教和潜心分析先秦诸子百家学说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爱众利众”的伦理道德观。在解释墨子的“兼爱”时,他说:“兼爱爱分,一爱爱专,我之于人,无彼此,皆爱,与无二爱之专一爱同意也。人皆有生,而我皆以爱爱之,除无生者我不爱之,其类如人类莫不有死,而我莫不有爱,谓于人定爱之也。”认为墨子的“兼相爱”之爱是“爱分”,他自己则是“爱众”,对于所有的人,都不分彼此的“皆爱”。由于人类产生以后,形成群居,只有群居才能战胜自然灾害,创造物质财富,“所以必须爱众”,只有爱众才算爱,如果爱寡不爱众,那不算是爱。
傅山认为,人有本能的欲念,这种产生于自然本性的欲念,在社会物质条件不断发展中,会有不断的追求。而这种人为的无止境的追求,虽然是产生于“心”、“妄想”之中,但仍是人性与人为的结合。就是说,人的欲念,人对物质条件的追求,只能“自然之近”,顺乎自然的人为渐近,通过人为不断实现。他的“至情”说,认为人有纯真的感情,男女相爱,爱情至上,是人的纯真自然之性的表露。在论人欲自然合理的同时,他反对那种毫无节制的纵欲行为。无止境的私欲,如果放纵下去,一来会伤自身,因此应该进行自我调节和控制,以有利于自身的身心健康为准。二来放纵私砍,不择手段的巧取豪夺,谋求私利,必然会损害他人的正当利益,因此不义之财不取,不利于他人之利不贪,这样就给人欲自然合理的观点赋以了深刻的理性原则。
艰难曲折的人生经历,带给傅山更多深刻的人生思考,也给他的学术人生增添了许多不同寻常的内容。傅山以遗民自况,隐入山林为道士,出入于老庄、丹道和医术之间,这使得他的学术思想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增添了一层出世主义的宗教色彩,别具一格。傅山的精神苦闷代表了清初知识分子普遍的失落与彷徨,其一生的曲折经历和思想历程,也深深地打上了时代变迁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