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恺之《论画》
凡将摹者,皆当先寻此要,而后次以其事。
凡吾所造诸画,素幅皆广二尺三寸。其素丝邪者不可用,久而还正则仪容失。以素摹素,当正掩二素,任其自正而下镇,使莫动其正。
洛神赋 局部(一)
洛神赋 局部(二)
洛神赋 局部(三)
笔在前运而眼向前视者,则新画近我矣。可常使眼临笔。止隔纸素一重,则所摹之本远我耳。则一摹蹉,积蹉弥小矣。可令新迹掩本迹而防其近内。
防内,若轻物宜利其笔,重宜陈其迹,各以全其想。譬如画山,迹利则想动,伤其所以嶷。用笔或好婉,则于折楞不隽;或多曲取,则于婉者增折。不兼之累,难以言悉,轮扁而已矣。
洛神赋 局部(四)
洛神赋 局部(五)
写自颈以上要,宁迟而不隽,不使远(应为“速”)而有失。其于诸像,则像各异迹,皆令新迹弥旧本。若长短、刚软、深浅、广狭与点睛之节,上下、大小、醲薄,有一豪小失,则神气与之俱变矣。竹木土,可令墨彩色轻;而松竹叶,醲也。
洛神赋 局部(六)
洛神赋 局部(八)
凡胶清及彩色,不可进素之上下也。若艮画黄满素者,宁当开际耳。犹于幅之两边,各不至三分。人有长短,今既定远近以瞩其对,则不可改易阔促,错置高下也。
凡生人,亡有手揖眼视而前亡所对者。以形写神而空其实对,荃生之用乖,传神之趋失矣。空其实对则大失,对而不正则小失,不可不察也。一像之明昧,不若悟对之通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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