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先生:传给子孙“治家之道”,后代自然“家有余庆”
◆ ◆ ◆ ◆ ◆
“修之于家,其德乃余”,这个道理发展到做人做事,乃至修身齐家,老子的本意,也是以道治,而不是绝对的无为。
西方亦颇有人研究道家文化,尤其是《老子》及《易经》的思想,目前在欧美正流行。不过他们最多只是“依文释义”的了解,未必就真正懂得老子道家的精神。曾经有人来信告诉我,说犹太人看见孩子打架,跌倒在地上,绝不去拉开打架的孩子,也不抱起跌倒的孩子,因为他们学老子的无为之道。表面上看来,道理似乎也没有错,但是犹太人这样的无为,实际上是有为——两个孩子已经打架了,已经跌倒了,早就有为了。什么是无为?无为是讲事情现象发生之前,不是讲发生之后;在已经有所行动时,就不能说是无为,因为已进入有为中了。老子的有为的道理,是要回归到无为,那才是老子之道。
说到治家之道,我们中国人过去是不增不减,保持着祖德阴功;对于祖先的德泽,不敢随便有所变动。这样的观念习俗,使我们的文化几千年来固定在一个形态上。以现代的理论而言,这也是我们几千年来没有进步,没有发展的重要原因。凡事有利就有弊,以老子的观念来看,与其求进步,而于进步后再去修正那些负面效应,还不如永远没有毛病,也不需要修正,所以它永远是固定,永远是常态。
表面上看起来,这同社会进化的现象相反,实际上原理是一样,因为进步是渐变,不是突变,是慢的进步,可以减少负面作用的产生。
所以他说“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以这个无为之治,“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的精神与原理,来修身齐家,家庭自然得幸,这个道德行为的结果是“乃余”。这个“余”字,要特别注意,我们中国很多古老的家庭,在厅堂或大门前悬挂的匾额是“家有余庆”。还有一些地方的习俗,在除夕或喜宴时,最后一道菜一定是鱼。此时客人酒尽席散,绝不吃那个鱼,意思是要留给主人,表示主人喜庆有余(“鱼”与“余”同音)。那是以前的事,当然现在一定把鱼吃光了再说。
这个古老的风俗,是一项重要的居家之道,目的在教育后代如何把这个精神道德建立起来,传给后代的子孙。因为道德积余比财产积余价值超过千万倍;道德的余庆,才是真正的“家有余庆”。“余庆”就是剩余下来可庆的道德阴功,但是如果求有余,就必须省用少用;与其省用少用,更不如不用,都给后人。所以说无为之道,就是“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
这个道理扩充下来,就是“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这几句的“真”、“余”、“长”、“丰”、“普”,字虽不同,道理都是一样,也就是修身、齐家、治国乃至平天下。由扩充个人的道德修养,影响到家庭乡里以及社会,更提升社会道德,影响到国家,使这个国家欣欣向荣,再以这个道德精神修之于天下,整个的世界才可能进入普遍道德的和谐。
也就是说,中国人讲的做功德好事,不是明做的,而是“阴功积德”。古来的教育,做好事别人不知道,这种阴功慢慢累积起来,留给后代,留给子孙;实际上,留给后代子孙的还是教育。(《老子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