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对名称的要求有哪些
由于我国实施一国两制的原因,香港和内陆的政策是大不相同的,注册公司这块也不例外,在内陆注册公司,其名称是有诸多限制的,而在香港注册公司,其名称是非常自由的,也没有太多限制,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说说注册香港公司对名称的要求有哪些。
注册香港公司对名称的要求有哪些?
名称要求如下:
一、取英文名称时须以Limited为结尾,中文名时必须以有限公司为结尾。
二、公司的中文名称必须是繁体字,不接纳简体字,且繁体字须在康熙字典以及辞海中能找到。
三、公司名称可以只取英文名字或中文名字,也可以各取一个中英文名字,但不能取英文和中文组合而成的名称。
四、所取的公司名称需要在官网查册后,如没有重复才可以使用。
五、如果没有香港相关部门的批准,不可在名称中使用“银行”“证券”以及“会计师”“核数师”等词语。
六、如果公司没有跟香港政府有特别联系,将不可使用“政府”“部门”“公署”“局”“联邦”“议会”“委员会”等名称。
以上内容就是香港公司对名称的要求了,虽然较为自由,但还是要按公司条例行事,所以为了确保公司名称没有违反香港条例,最好提前咨询下有关团体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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