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生育意愿比男性更低!复旦大学调查显示,完善托育托幼服务是对女性发展和家庭发展的支持
从今年初开始,文汇报社与复旦大学合作开展中国人口发展研究社会调查。这个调查是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重大课题“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组成部分。2020年度的调查工作主要聚焦于托育托幼和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相关问题。自6月开始以来,共收到调查问卷7280份,经过数据清理的最后有效问卷在6139份。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任远教授担任课题负责人,这一调查工作也得到了平安好学的支持。在调查基础上,课题研究团队开展了基于数据的分析研究。
当前社会经济充满竞争,年轻的夫妇们在日益紧张的工作-家庭冲突中努力追求生活的幸福和事业发展,这进一步带来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下降。工作-家庭冲突对女性的生育意愿影响更加明显。
女性生育意愿比男性更低
生育意愿有着明显的性别分化。在对“您认为一个家庭通常几个孩子最为理想?”的回答中,女性持“不要孩子最理想”观点的占 9.2%,而持该观点的男性仅占3.4%(图1)。女性持“不打算生孩子”生育态度的比例为13%,显著高于男性比例(4.5%)。在“您未来几年内是否有生育的计划?”这个问题上,女性认同“没有”、“计划5年及以上再生育”、“没想好”比例分别为57.9%、2.3%、7.3%,均高于男性持相同观点的比例,分别是47.6% 、2% 、6.1%。可见更多女性选择没有生育打算或者推迟生育。总体而言,女性比男性生育意愿更低,女性比男性更不打算生孩子。
图1 分性别的生育意愿
农村、城镇和城市户籍的女性“不打算生孩子”占比很明显地依次增高,分别是9%、10.3%、19.2%,相对来说城市女性的生育意愿最低(图2)。而男性无论在农村还是城镇,其选择不打算生孩子的比例是基本差不多的。
图2 城乡不同性别的生育意愿
从不同教育程度来看,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基本呈现教育程度更高,生育意愿相应下降。值得注意的是,研究生教育程度女性相对于大学教育程度女性,其不打算生育的比例会低一些,也就是大学教育程度的女性生育意愿最低,教育程度再更高的女性的生育意愿是提高了(图3)。
图3:不同教育程度人口的分性别的生育意愿
工作-家庭冲突对女性的压力
(1)女性家务劳动时间仍多于男性
传统上“男主外,女主内”家庭生活的基本模式,家庭劳动分工传统模式是家务劳动主要承担者是妻子。调查中,女性独自承担家务劳动(包括未成年子女的照料)的比例为85.9%,高于男性68.8%。而男性完全不从事家务劳动的比例占31.2%,高于女性(14.1%)(图4)。因此,在当前的而家庭生活中,家务劳动的传统分工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大多数家庭是女性更多地从事家务劳动,但夫妻伙伴合作模式有所增加。
图4不同性别承担家务劳动的比重
(2)就业女性的工作时间与男性基本持平
调查显示,女性在工作上时间付出并不逊于男性。每天平均工作8小时以上的女性占比为89%,与男性比例91%基本持平。每天平均工作8小时(含8小时)以上人群比例最高排名前三的城市是广东(12.71%)、上海(8.79%)、北京(8.36%),而在这三所城市中,女性每天平均工作8小时以上占比也基本与男性比例持平(图5)。由此可见,职场上女性的工作压力和男性是类似的。
图5 不同城市之间不同性别就业者每天平均工作8小时(含8小时)以上比重
(3)女性面临的工作-家庭冲突
女性为家庭劳务的投入时间更多,而女性在工作的时间投入和男性类似,女性相对于男性面临更显著的工作-家庭不平衡。人的精力和时间是有限的,为了更好地从事职业,有些女性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上面,或多或少会影响到对家庭和孩子的照顾。也有人选择牺牲工作回归家庭,一些女性在无法平衡工作和家庭时,也会选择当家庭主妇。调查显示27.3%女性是未就业状态,远高于男生比例7.9%,问及“自己未就业的原因”时,女性有9.7%选择原因是“照顾家庭”(9.7%),而男性仅占1.1%。女性面临更显著的家庭工作冲突,一定程度上能够解释其更低的生育意愿。
调查数据显示,认同“因为影响事业而选择不打算生育”的女性比例为9.1%,高于男性的比例(7.1%)。女性认同“生育会对父母的事业发展有不利影响”这一观点比例达到10.4%,而男性持同样观点的比例仅占3.2%。
家庭劳务分工的方式和托育托幼发展
我们认为,家庭劳动分工方式主要可以分为4种:第一是传统模式,是女性为主来承担家庭照顾;第二是现代伙伴模式,家务劳动由夫妻较为平等的共同承担;第三是隔代照顾的代际支持模式,第四是市场化家务服务的模式。在当前我国社会生活中,夫妻双方的父母提供隔代照顾的帮助成为支持家庭劳务分工的重要的支持,帮助子女缓解工作-工作冲突的压力。从家庭劳务的主要提供者来看,调查数据显示,由夫妻一方的父母来照顾的比例达51.2%,家庭内部的隔代照顾已经成为家庭内部劳动分工最主要的形式。相对来说由夫妇自己完成家庭劳务和未成年子女照料的比重只有33%。(图6)。
图6 提供家务服务(包括未成年子女照料)主体
家务劳动更显著地影响了女性的工作-家庭平衡,凸显出完善托育托幼服务的必要。调查结果表明,女性需要托幼服务生育支持服务和政策的比例为22.9%,比男性比例(16.9%)更高。本次调查也分析了对生育支持服务政策需求的情况,对托育托幼服务政策需求最为强烈的城市分别是上海、广东、北京三个城市,正折射出在大城市中工作强度大,女性面临的工作-家庭不平衡更加显著,更需要托育托幼服务支持。因此为了促进女性发展和家庭发展,需要重视完善托育托幼的服务,从而有助于缓解工作-家庭冲突对家庭发展和女性生育意愿的压力,才能对低生育率社会的家庭生活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廖晨思为复旦大学社会发展和公共政策学院
博士研究生
任远为复旦大学社会发展和公共政策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辑:隽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