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条文及学习笔记】伤寒论第8条
008,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注解伤寒论》:“伤寒自一日至六日,传三阳三阴经尽,至七日当愈。经曰: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若七日不愈,则太阳之邪再传阳明,针足阳明为迎而夺之,使经不传则愈。”
本条主要讲述太阳病自愈之机和针刺足阳明经使邪不内传之法。
邪犯太阳,病势轻浅时,正气没有大伤,脏腑没有亏损,体质较强的人可以通过自身调节,动员机体抗病能力,使正胜邪去,阴阳平秘而自愈。也就是太阳病存在不经过医生治疗而自然痊愈的病理机转。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邪气在太阳经的行动已尽,七日自愈。
头痛,指头痛项强,恶寒发热等太阳病的临床脉症。
行其经尽,指邪犯太阳经的疾病过程全部结束。
七日以上自愈,是太阳病时日较久,邪气在太阳经的病程即将结束,也是正气来复,邪气衰退之时,所以有自愈的可能。
再经,指邪在某经的病变过程结束后,传入另外一经而发病的现象。这里指太阳经病变结束后邪传入阳明经而发病。
针足阳明——针足三里,预防传经:1、强壮阳明经;2、振奋胃气,促进正气抗邪。
如果太阳病七日以上,病不愈,病邪有向阳明经内传的趋势,可以先针刺阳明经穴位(比如足三里),使经气疏通,抗邪能力增强,阻止邪气内传阳明,即“先安未受邪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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