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法识官非之四
中心论,是以中心定位立体,以中心从年月主体所得的性质为“基准点”来论的。
中心,只是一个靶心。中心有吉元素“来朝”,不等于中心一定就吉,关键在于,“来朝”者要有肯定。这就是“元神论”的根本所在。
中心,是人为确定的。看什么,就以什么为中心。
中心的吉凶,不以日主的好恶,不以日主的体验,来进行吉凶评判。
中心有吉就是有吉,中心有凶就是有凶。至于中心对“日主中心”能产生什么样的作用和吉凶。那不是“中心”的管辖。
乾造:
戊丙甲丙
申辰寅寅
用申金,(和)辰中癸水。申官(有食伤克)不吉,有火克金(食伤犯官)之象,土埋金(财对官不吉,使失润)之象,官星不吉。
申,冲不动寅木时(失去平衡时,不能平衡时),为应。
寅木要生火能克金犯官明(作用引出),丁巳运有克金象而犯官,做违法事。寅生巳克申金,打架斗殴(比劫导致食伤对官不吉,动应为因)。
寅木生火(火也暖甲木),使比劫食伤星不吉为杀人,克金不仅为官杀日主。丁巳运从来没扛枪,犯官。
寅木动应,就是比劫生火不吉,也有火使比劫不吉。
不吉是对官不吉,也是官对食伤对日主不吉。
丁巳运,是犯官运,木不可助官。土不可克水。
戊午运有晦火象,辰土克水有印星不吉而当金不吉时就要给刑期。
戊午运晦火,也是土得肯定的运,克水,是印对食伤不吉,食伤对印不吉。犯印。
官星动受克,对水不吉时(即为印对食伤不吉)为判刑。丁巳、戊午运明朗,都要被抓。
这个局,寅申冲,就是官星对日主对食伤的吉。如果金水被制,就有官印对日主和食伤的不吉。
同样这个局,就是官印遭受比劫食伤的不吉,一旦比劫食伤肯定,官印就不吉。
而最凶是庚申运,为命局中被埋之金受克之金出,辰中癸水不受庚金生而判刑。
庚申运,不过是受克的官印,还是能上身的官印,都是成立透出落实的运。也是寅申太极构建成功的运。
流年见水,固然有好,流年见木,见金,都不为好。为金受制,官对日主对食伤不吉。
庚金出,金受(成立有肯定的)甲丙所克,为官星给日主死刑,天干上有甲丙而判死刑,印星在此地无救而死刑。
印星无救,就是印星不救日主,日主得印大不吉。
庚申大运(申)难生辰中水,申金有(落实上有寅巳木火)克,而落实下来有折扣,实际并没有被枪毙。
申金在年上受克受埋有枪毙象,而火如出为应,土留你(埋而使存在)结案而能判刑。如火出来(克金断水源)为枪毙,而土出来(克水不是灭水,印不吉)则刑期可能有,而不一定枪毙。
被直接克的弱者,是不吉。但是,这不吉,还比不上另外一个嗷嗷待哺者。
我们往往把一个太极中的二者,弱者被克,以为这个中心不吉。其实这不算最不吉的。!!!!
最不吉的,是这被克者,充当了哪一个中心的元神。
而因有土晦火,寿星有不吉(而不是寿星的元神不吉),而不至于死刑。火出能克官星为寿星使官不吉,使官不生水而死,枪毙。
如果是火克金,那就是寿星的元神不吉了。寿没有了。!!!!!!!!
乾造:戊申丙辰甲寅丙寅
月令一定,日干一定,因阴阳状况不同,而各个五行对日干之关系和十神固定而内容具有固定性。
年月气一定,日时动应而日时动的内容为年月气规定之内容。
日时动应内容,是固定内容的“确定”。
确定为,遭遇者,肯定者。等等。
如:庚子 己卯 甲午 丁卯,因时动丁卯而能贪财,如时动子水,则得不到午火,看时肯不肯定日上吉。
这个贪财,是贪火来。喜欢火来,当然就追求火。也生火,努力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