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与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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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现在的时间是22点22分,我在电脑前已经坐了一个小时。手机里已经没有任何可以刷的软件。微博一周可能打开一次,微信朋友圈没什么看的,qq一年打开不超过三次,唯独能刷的可能是抖音,就是我曾经不怎么看得上的抖音。
毕竟人间难逃是真香。
突然想到了这么个话题,便去百度查了个争字的图片,看到了和不争的东西。
老六是个随和的人,但不是儒雅随和的带带大师兄那种。老六粗鄙却也随和。有时候脏话连篇却是很少对人。损人时候不吐脏字算是我对朋友的尊重。
那天在办公室还说到脾气的事情,老六不怎么生气,也不是个个性十足的人,大多数时候都是一脸傻笑相。以前在大院里还有人在我旁边说就喜欢打笑脸人,我当时也是笑笑没多说话。从小我明白的一句话自然是“伸手不打笑脸人”,笑脸相迎么也是给别人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但这东西吧并不代表我这无欲无求不争不抢。
争抢是坏事情么。不好讲。
在大院里,还是一群新兵蛋子在一块的时候,每天打饭都是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大家都怕自己桌上打的少被一个屋檐下的弟兄埋怨,都在饭堂里拼命的抢东西放在盘子里。
阿远就是那种很老实的人,有一次轮到他打饭的时候,早上的碟子里什么都没有。阿远手忙脚乱,满心烦躁。恼火的说“强盗,都是强盗”。当然现实问题就是,一桌的人的确也没吃到什么。
说实话,很多时候绅士和儒雅未见得就会得到别人的尊重。
老六倒是一直自视自己是那种假装清高的人。最起码也算是活的明白,比较淡定的人。但也不代表我对自己的未来没有期待,对自己的地位没有争取。
争与不争都是常态,只是争的是什么,不争的又是什么。
也不能算是引到正题,昨晚孙杨看着斯科特说着“you loser,I win,yes?”说实话,我真的不觉得这事情有多狂,如果非要以强者为尊,那就胜者王侯败者寇。如果你要能拿出什么证据,那就有一说一,种瓜得瓜。行为艺术并不能显得优越。
我觉得孙杨这一下子挺刚的。而对于中华民族传统的认知来说,这种自傲不值得推崇,但是在当下的时代,你争这一口气是为了让自己昂首做人。
举个小时候的事情。初中时候班级篮球很强,和当时所谓的校队打比赛。那时候的校队以我们一届的为主。那时候的老六还是年级有名的运动健将,在校园里占场打球还是有人围观的。
那次比赛班里打的酣畅,打校队也是三下五除二。这校队被打的来火,有个老哥过我,然后我抢断未成打手犯规,回身也不知道触了他什么霉头,回身就是一个摆拳。这一拳只呼面门,脸没咋地,眼镜打飞了。那时候老六的眼镜度数已经不低了,这一下子我连他人都看不太清。
也没计较,继续打球。
回想当时的事情,自己肯定是没那么霸道,虽说犯规在先,但也算是友好的表示了歉意,这回手挨一摆拳无非就是他自己打的憋屈,一中午就得了两分的宣泄。我倒觉得争这一下子未尝不可。
有时候我也在想,如果我当时刚一点回应,真就上去一通老拳,未尝是个什么错误的选择。我当时忍下来,多半是因为那个人平时不算暴戾之人,只是窝火罢了。
顺便说一嘴,那一中午,我班赢了校队将近30分。
好的回应,可能是在艰难的时候,去证明自己的实力。
不争,绝不是懦弱,不争是看尽时事的一种淡然处之。并非什么高端高雅高尚之人士,也没有比较自视清高。
争,也绝不是过错,争是好胜斗狠的一种生活状态,好胜绝不是错的,只有进取,才有坚定的信念和不变的目标。
争与不争本就是世间百态,这世上有无数件矛盾的事情,他们共生并存,相互依赖。这世上颜色不只是黑白,没有非黑即白的道理,对对错错真真假假,争与不争,只是这百态人生的缤纷颜色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