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第一部民法典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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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随着新一年的到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包括《婚姻法》《继承法》在内的九部法律,同时被废止。

这意味着,从今天起,中国将正式进入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我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再到作品版权、生产经营等,无一不囊括其中。

但你知道吗?「民法典」或者「民法」的概念,清末才从国外传来。晚清修律期间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独立的民法草案。

然而,当我们提起民法典的创造者,绝大多数人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也许是他的军事力量、政治成就、乃至著名的败仗,却很难有人想起他的「民法典」。

这个人就是拿破仑。

拿破仑一生战功先和,但最让他引以为傲的却是《拿破仑法典》。在弥留之际,他说:
「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次胜仗,滑铁卢一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记了,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 拿破仑·波拿巴。
图片来源:history.com
今天,我们为大家分享知鸦·通识课程《人类历史上的关键时刻》中的一节,「拿破仑真正的成就是一部法典」,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回溯民法典的历史。

《拿破仑法典》也就是后来的《法国民法典》,这部法典于1804年3月21日正式公布。正如其名,没有拿破仑的支持和推动,就不会有这部法典的诞生。

在这部法典出现之前,整个人类社会没有一部系统、全面的民法典。在欧洲以外的大部分传统帝国,甚至没有过民法的概念,这是今天的人们难以想象的事情。

《拿破仑法典》颁布之后,随着拿破仑的征服,民法典也在欧洲其它地区推广开来,甚至在美国的路易斯安那都能看到《拿破仑法典》的身影。

到了今天,民法典早已成为现代法律体系的标志之一。当今世界,所有的民法,都无不受《拿破仑法典》的影响。

| 《拿破仑法典》。
图片来源:thoughtco.com

《拿破仑法典》出现前的欧洲法律,可以说是相当混乱和无序。罗马帝国东西分裂以后,其法律也发生了分裂,原有的罗马法不再能应对更多类型的政治体。

一方面,日耳曼人用自己的习惯法萨利克法替代罗马法;另一方面,随着教会力量的上升,南部各地又试图复兴罗马法。这就导致在法国地区,南部采用成文法,北部采用习惯法的情况。

| 罗马人与罗马法。
图片来源:britannica.com

成文法依赖立法者统一制定的法律条例,习惯法则遵循民间惯例与社会道德,两者大相径庭。

实际上,二者就是今天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前身。

大陆法讲求对事先对可能发生的事进行规范,诉诸法条;英美法系起源于习惯法,产生出主要依靠判决先例的判例法。

这两种天差地别的体系,当时同时存在于西欧,在法国内部,南北差异巨大,南北方的各个区域都有不同的法律。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改变这种局面实在是件难事。

因为从本质上讲,想要统一法律,首先要缔造一个统一的国家,这种国家要具备完善的官僚机构,以及需要把世俗权力从教会权力之中解放出来。

幸好,在拿破仑之前,其实这种尝试已经进行了几个世纪之久。

早在13世纪,全国性习惯法调查和汇编的工作就已经在展开了,那时的重要成果是《诺曼底习惯法大全》,它是一部由私人完成的、具有较高权威的习惯法调查录,是习惯法与成文法的融合。

著名的「太阳王」路易十四也曾野心勃勃地要将民法统一,他手下的著名大臣科尔贝为了要统一法典,付出了大量的努力,也获得了相当的成功。

| 路易十四。
图片来源:history.com

他们花了12年的时间统一了法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商事法、海商法、殖民法五大部分的法律,将它们法典化,投入使用,直到被《拿破仑法典》所取代。

随后,法国在思想上的巨变,也为民法典诞生提供了思想武器。法国成为最激进的思想的发源地,启蒙思想家的思想开始对社会产生广泛而持久的影响。

这些思想家包括提出「三权分立」的孟德斯鸠;痛斥教皇并向往英国体制的伏尔泰;还有认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提出主权在民的卢梭,以及狄德罗、达·朗贝尔等等。

在法学上,知识分子也开始新的尝试,杜默林、多马和波蒂埃这类学者就致力于研究将南北法律融合。

其中,波蒂埃原本是法国奥尔良的一个大学教授,他曾任法官长达半个世纪,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对法律的深刻认知,他在生命的最后十二年里,发表了二十六篇民法论著,这二十六篇论著几乎涉及民法的全部,他指出了民法统一的一个重要条件,即政治上的统一和立法权的集中。

这也预示着之后拿破仑统一民法的可能性。

在18世纪末,先行的思想和落后的制度形成鲜明的对比,加之当时法国财政存在的巨大问题和日益加剧的贫富差异,致使一场大革命席卷而来。

最关键的是,法国大革命落在法律上,就体现为希望试图对人的一切行为进行合理的规划。

这种情况,在法国思想家福柯的名著《规训与惩罚》中,就总结为:在古代,法律象征着君主与贵族的权力,犯法等同于冒犯君主。

| 《规训与惩罚》

作者:[法] 米歇尔·福柯

译者:刘北成、杨远婴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2003年

而在法国大革命之后,犯法变成了对理性和契约的冒犯。在福柯看来,这是权力向微观转变的时刻。

而从人类的进程来看,这是一次雄心勃勃的尝试,一次试图用理性规范社会的尝试。

没有什么动力比法国大革命更强了,这也是《拿破仑法典》得以完成的重要原因。

当时,法学家康巴塞雷斯(Combacérès)带着他的法典起草委员会,向国民公会提交过一份草案,只不过它多达697条条款,被嫌弃太过复杂。

| 让-雅克·雷吉斯·德·康巴塞雷斯
图片来源:wikipedia.com

一年之后,委员会吸取教训,又提交了一份草案,这回足足删了400条,只剩下297条条款,然而又被指责过于简单。

又过了两年,1796年,康巴塞雷斯干脆提交了一份包含了1104条条款的草案,但在纷乱中,审议被耽搁了。

一直拖到雾月政变结束后,拿破仑的执政府成立。

| 雾月政变。
图片来源:Wikipedia

拿破仑重新组建了一个法典编纂委员会,限制他们在4个月之内交出草案。

终于,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交出了一份《民法典》草案。

这份草案经历了法国当时的最高法院大理院、上诉院、参政院的层层审核、讨论、修改,看上去似乎要尘埃落定了,但当它提交到法案评议委员会之后,却遭遇了很大的阻力。

原来,法案评议委员会中有很多老革命派,他们依然认为该草案过于草率,并不是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受其影响,立法委员会也最终没有通过该草案。为了让法典通过,拿破仑用政治手段裁减评议委员会的人数,并且改选了很多反对该草案的人员。

终于,在1803年3月至1804年3月,法案评议委员会和立法委员会先后通过了全部36个民事立法提案,并在1804年3月21日,将这些提案合并在一起,成为《法国民法典》,正式启用。

这部法典曾在1807年和1852年两度更名为《拿破仑法典》,直到1870年,由于大家早已习惯叫它「民法典」,它也就被正式称作《民法典》。

博采众律法之长,开后世民法典先河《拿破仑法典》融入了多种法律成分,比如罗马法、习惯法、大革命时期的法律、甚至包括18世纪以前的各种诰令,以及那些无法令人忽视的前辈学者们的著作。

波蒂埃的《债权论》就给《拿破仑法典》提供了不少材料。但它对前辈的借鉴,也绝非不加辨别地东拼西凑。

它遵循我们之前提到的基本原则,也就是个人主义思想和自由平等观念,以著名的查士丁尼的《法学阶梯》的结构为骨架,博采众律法之长为血肉,以法律的力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的权利与自由。

| 《法学阶梯》

作者:[罗马] 查士丁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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