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杞文化——不可不知的杞县十四景(六)
十一、禹祠瑞草。即大禹庙。在县城东门里。《水经注》雍丘故城条:“城内有禹祠,昔在(商、周)二代,享祀不辍”,即指此祠。杞为夏禹之后,自商初封杞国,以奉禹祀,其后历商、周二代,至周平王三十一年(前740年)东迁淳于,在杞立国982年。杞国虽迁,但禹祠不废。三国魏曹植封雍丘王曾迁祠于箕城(旧志:在县城西北三十里,隋末王世充曾置县于此。地望今阙),后又迎回,直至建国后尚有正殿三间,东娄公庙一幢、单间三层(东娄公、周封杞国始君,原在禹祠配享,明万历时另立庙于祠西南)。这一胜景不仅是杞县悠久历史、华夏文明之象征,更可使后之杞人从大禹八年于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献身精神与治平水土的伟大功业中,悠然而动遐思,焕发斗志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十二、二郦并墓。二郦,即郦食其、郦商兄弟,杞县高阳人。其墓祠在今高阳村南之土丘上,县志谓之“郦生冢”,俗称“冢子庙”。
汉延熹六年(公元163年)邑人苌弘撰有碑记。史载:沛公(即位后称汉高帝)西略地至高阳,郦食其为里监门,入见沛公,长揖不拜,晓陈天下利害,以慢礼贤士相责,片言而折沛公。及为沛公使,下陈留,封广野君。高帝三年,为汉使之齐,凭轼下七十余城。其弟郦商,率部数千人从沛公,诛秦灭项,屡建奇勋,积功封右丞相,位列侯。郦氏兄弟均以事功显世,杞人尊为乡贤,于高阳建祠墓祭享,并入祀乡贤祀。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