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偏见的断想
前面我写过一个关于记忆偏见的文章,这让我对偏见的产生很多好奇。今天我整理了一些新想法,对偏见产生的机制做一些推想,还有待验证。
一、偏见产生的过程
在阅读格式塔心理学时,我突然有了这样的猜想:也许关于知觉的原理一样适用于认知。
1、接近律。如果一个人经常和一个被你定了型的人在一起,你会认为他也具备你所了解的人的属性。“有其父必有其子”、“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都是一种偏见。尽管这在很多时候是符合预期的,但总有例外。
2、相似率。如果我们看到一个陌生人的某些特质与另一个我们熟悉的人相似,我们会把他们归为一类。比如他们说话的腔调,穿着打扮风格,食物偏好,等等。有时仅仅是因为长相就让我们产生一些看法倾向。电视剧里,反派总是那种尖嘴猴腮,贼眉鼠眼的人,而正派人物都是那些浓眉大眼的。特别是卡通人物,把善恶刻画得更为清晰。人常说“面善”、“看着就不像好人”、“头发长见识短”、“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地域黑”都是偏见。如果我们亲近自己的母亲,自然会对具备母亲特质的人有好感。这种先入为主的判断会产生一种预期效应,会对对方(特别是儿童)的自我意识产生正面或负面效应。一旦他出现与我们预判一致的行为,我们立刻会强化初始的人格定型。而如果出现了背离预判的行为,我们会把它当做一个“意外”。
3、连续率。一个正常人,势必是价值观-个人需要-动机-意图-行动的统一体。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人格构成,就像是河流顺势而走一样。如果中间出现与某种价值观不一致的行为,我们也会视为一个“特例”存在,保证我们对人格判断的一致性。日常所说:“他一贯如此”、“情人眼里出西施”,都是偏见。
4、闭合率。如果我们对对方做出了归类,那意味着他的行为就“必须”符合我们的判断,使我们的认知闭合。如果他所有的观察都符合我们的判断,比如一个坏人做了很多坏事,而我们就会怀疑一件坏事可能是他做的,实际上他可能根本没有参与。于是就出现了欲加之罪。反过来,如果我认定你是一个好人,我也会推断这件好事可能是你做的,尽管你和此毫无关系。我在前面的一篇文章里提到,如果一旦对人的看法定型,它甚至会影响我们的想象力和心理意向,用错误的描述为久远记忆的补漏。
我高中时是一个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但是有一次我却组织了一次罢课。当班主任老师走进教室问谁是组织者时,我站起来了。我清楚地记得老师当时的表情——她觉得这事发生在我身上简直是荒荒诞的,而在我看来却很正常。她只是表现出诧异,但没有批评我。我想,如果当时是另外一位她看不上眼的学生干了蠢事,估计是要实施教育了。
大多数格式塔原则都可以归入一个更为一般的法则,即完形率。在呈现出人格多面性的时候,我们趋向于选择那些能产生最简单和最稳定人格属性,这就是对人格的一种简化。我们不会去评价一个人很多的细节,而是给他一个总体上的概括:他是一个诚实可靠的人或者是一个阴险狡诈的人等等。认识不是从局部到整体,而是先整体后局部。而这个整体的判断的会影响我们看待局部的倾向。
二、偏见是普遍存在的,只是程度不同罢了。
人类能够保证稳定的互惠社会圈就是150人左右,必须要对这150人有个较为积极的认知,否则信任关系很难建立。我们与这些人的交往是复杂的,因为你了解了他们的多面性。比如,今天吵架了,明天可能选择和好。然而,我们不可能与每个人都能做到“日久见人心”,与信任圈子外的人交往就必须追求效率。否则,一个人会把所有的时间用于建立互信交往,这会让人不堪重负。世界上的好人很多,但是不一定都要成为我的信任伙伴。为了更高效地交往,我们必须对人进行必要的简化与归类,这样可以让我们选择适当的交往模式。
狩猎时代人的偏见是极端的:认识的就是自己人,不认识的那就是敌人。这种分类明确而高效,它是一种保障生存的社交机制。因为社会结构比较简单,他们不具备识别人多面性的能力,也没有那个需要。
要对熟人讲信任,对陌生人讲友善。不否定一切,但也不肯定一切。就事论事,谨慎推测,避免让偏见危害理性,是我们在现代社会的交往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