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寺、大柴遗址分期及其他——兼谈山西夏代考古学文化诸问题

二遗址都位于山西襄汾县,写这篇文章是由大柴分期引起的,看到了山西夏代考古学文化的一些问题,也曾名为“大柴、陶寺夏代遗存分期及其他”,后来按照“先来后到”遂用今名。

回忆山西夏代考古学文化的探索历程,当然首推1959年春发现夏县东下冯遗址。其地在传说为“禹都安邑”的“禹王城”东北14千米处,1974年秋至1979年冬做过发掘工作。遗存分为六期,一至四期与公认属于夏文化的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年代相同,过去将二里头文化分为两个类型,以东下冯遗址为代表的晋南地区为二里头文化“东下冯类型”。这是考古工作者1959——1963年在运城、临汾两市黄河、涑水河、汾河下游及汾河支流浍河流域的15个县、市进行了四次较大规模的调査,之后还进行多次补充调査和重点复査,确定运城6处、临汾36处夏代遗存,并于1959年冬、1962年秋先后试掘永济东马铺头、感军遗址等艰苦工作的结果,也与二里头遗址的工作基本同步。

20世纪80年代,吉林大学初期发掘太谷白燕、调查及试掘晋中地区遗址,后半段发掘忻州游邀等遗址,取得的成绩之一便是夏代为“白燕四期文化”。其实山西夏代遗存首先是1953年在太原东太堡发现的,其后又发现了数十处遗址,主要有太原光社,许坦,狄村,孝义柳湾煤矿的二十九亩地,榆社台曲,还有金胜村等地点,在侯毅、宋建忠的论文中提到过;还有垣曲盆地、运城盆地、吉县州川河流域、滹沱河流域、浊漳河上游调查和垣曲商代古城、长治小神遗址的发掘等。

但很长一段时间内的认识却相当模糊,是由于受到形而上学的学术思潮制约。当时普遍的认识是,夏代最早的文化遗存是二里头文化或类型,再往前是河南龙山王湾三期文化。简单地说,龙山文化和夏文化间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但也有不同的声音,1984年,张忠培先生在《齐家文化的研究》中,将齐家文化分为三期八段,一期是“袋足鬲”,二期是“带有足跟的袋足鬲”,三期的“陶鬲已进入衰落阶段”。“二期的年代应估定约在公元前三千年后半叶之后段范围内”,三期的年代已进入夏纪年。过去认为齐家文化属于龙山文化。同时,对于二里头文化(类型)的年代也有了突破。李伯谦先生1986年发表文章指出:“(二里头类型)它既不是夏代晚期的文化,也不是整个夏代的文化,而很有可能是太康失国、后羿代夏以后的夏代文化。”方燕明先生总结的“二里头类型为公元前1860年——公元前1542年”,所用数据都来自二里头遗址,所以二里头文化或类型是夏代中、晚期的文化遗存。但龙山文化晚期与夏代早期的界限,及各遗址遗存的分期方案,是夏代考古的瓶颈。直到2009年张忠培先生整理了他1984年以来发表的若干文章,指出处于龙山时代之后和二里头时期之前的12个考古学文化和代表性遗存,除齐家文化一期三段至三期、甘肃天水西山坪遗址的“西山坪期”为代表的遗存外,其他遗存还有:内蒙古伊盟伊金霍洛旗朱开沟M3018及M1051、白敖包M33,陕西神木新华F17及H116,山西襄汾陶寺99ⅡH22、99ⅡT7④A,曲沃东许H3,五台阳白H112,忻州游邀H129及H3,芮城南礼教村H116,河南洛阳西吕庙H14,郑州马庄H4。这12个考古学文化和代表性遗存为本文的继续研究铺平了道路,促使我们重新对1986年4月发掘的襄汾大柴遗址进行分期,依此来判断山西其他地点夏代遗存的年代和考古学文化归属,果不其然产生了不同以往的认识。

大柴遗址当年发掘时布设4个探方,面积为100平方米,清理灰坑11座,复原陶器近40件。1987年《考古》第7期就及时发表了简报,结论是:“大柴遗址似以划入东下冯类型为宜。而从时间上来看又似乎和东下冯遗址的二、三期,更多的与三期接近。”同期《考古》还发表了发掘者的论文:“通过对大柴遗址的陶器与二里头文化类型以及东下冯类型所作的分析比较,大致可以说,大柴遗址与东下冯类型的共同因素超过它和二里头类型的共同因素。因此,大柴遗址很自然地和东下冯类型归在一起。”“又鉴于大柴遗址的陶器及制陶工具等诸多器物所呈现的与二里冈期商文化的密切关系,以及东下冯遗址一至六期又是一脉相承不可分割等情况,表明晋南的东下冯类型的性质,亦应与陶寺类型龙山文化不同,即不可能是夏文化,当是商代早期文化。”那时夏县东下冯、襄汾陶寺考古报告还没有出版,能产生这样的认识实属不易,至少表明了晋南考古学文化的复杂性。但很明显,发掘者把大柴遗存当作一个时期了,在我们看来,至少可以分为三期。

遗址堆积简单,③层为汉代堆积,④层分A、B两小层,发表遗物特别是陶器最多的H5开口于④A下,T2文字介绍说:T2④B“仅分布于探方的东南端”,“出土陶片不多,器形和④A层相同。北端的④A层下叠压灰坑H5”,从原报告图二“T2东壁剖面图”看,④B没有分布到这座灰坑的范围之内,所以T2④B和H5只能按照器物类型学的排序定其年代了。

T2④B发表陶器(片)有T2④B:15豆、T2④B:17单耳罐、T2④B:16双鋬罐,还有T2④B:18陶盉流,原报告为陶角流(图一),H4:1残陶盉,原报告为爵,有盉身和残三足但无流。二者当为同一类陶盉甚至同一件。大柴之南的侯马上马村西北砖瓦窑1957年征集的一件完整陶盉,与之大同小异可以参照(图二)。据此,将T2④B与H4定为同时,H4发表陶器(片)还有H4:3鬲、H4:5折肩罐口。

图一 大柴遗址陶器分期

1.筒形鬲(H3:9),2.单把隔(H3:13),3.大口深腹罐(H3:11),4.带鋬罐(H3:10),5.钵(H3:12),6.盆(H3:15),7.豆(T2④B:15),8.陶盉流(T2④B:18),9.双鋬罐(T2④B:16),10.单耳罐(T2④B:17),11.鬲(H4:3),12.盉(H4:1),13.折肩罐口(H4:5),14.甑(H4:9),15.双鋬鬲(H5:28),16.甗(H5:27),17.大口尊(H5:13),18.单耳罐(H5:15),19.甑(H5:14),20、21.豆(H5:17、H5:29),22、23.折肩罐(H5:9、H5:12),24.钵(H5:10),25.盆(H5:19)

图二 大柴、上马陶盉比较

H5发表陶器(片)有(图一)H5:28双鋬鬲,H5:27甗,H5:13大口尊,H5:15单耳罐,H5:9、H5:12折肩罐,H5:17、H5:29豆,H5:26折肩瓮,H5:19盆,H5:10钵,H5:14甑,共27件。其中H5:15单耳罐,H5:17、H5:29豆,H5:28双鋬鬲可以与T2④B:17单耳罐,T2④B:15豆和H4:3长颈鬲相比较。

H5:28双鋬鬲也有明显的颈部,可与H4:3长颈鬲比较。双鋬鬲是山西地区龙山时代的典型器物,所以我们将H5分为Ⅰ期,T2④B、H4为Ⅱ期。另,H3发表陶器有H3:13单把鬲、H3:9筒形鬲、H3:11大口深腹罐、H3:15盆、H3:12钵、H3:10带鋬罐,虽然不知道层位,但H3:13单把鬲有明显的实足跟、H3:9筒形鬲与太谷白燕四期二段T127③D:1当是同一时期的作品。白燕简报结语中指出,“本段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至晚不过夏商之际。”亦可作为H3的年代,自然是大柴最晚的Ⅲ期了。

除H3外,长期困扰我们的还有H5之年代。

这一灰坑发表有双鋬鬲、甗、大口尊、单耳罐、折肩罐、豆、盆、钵、甑、器盖、鋬手等陶器和陶片共27件,但与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文化以陶鼎和各种各样的罐而著名,鼎多见罐形鼎,也有少量盆形鼎,罐有折沿深腹凹底罐、折沿深腹圜底罐(二期以后)、折沿深腹平底罐、唇外多饰附加堆纹花边和对称小钮的长颈圆腹罐、汲水罐(捏口罐),还有三足盘(皿)、刻槽盆、甗、甑、尊、大口尊、瓮、缸等文化特征存在着很大区别;同样,与东下冯遗址为代表的“东下冯类型”遗存区别也很大。倒是原来定为龙山文化的东下冯H240:15双鋬鬲与H5:28除双鋬外都具有明显的颈部可以比较,H240发表器物较多,田建文1997年在《东下冯龙山晚期遗存分析及意义》一文中将H240分在Ⅰ段,年代上略早于夏代,2011年,《东下冯遗址遗存分析及相关问题研究》依《晋中考古・结语》中已进入夏纪年的Ⅵ期,选择1段的汾阳峪道河H1和2段的孝义薛家会H1、北垣底H2、北垣底M1来分析由斜领双鋬鬲——高领鬲——短颈鬲——长颈鬲的演变轨迹,认为“大柴H5长颈双鋬鬲在陶鬲中的位置”相当于晋中Ⅵ期2段,还暂时确定大柴H5与东下冯Ⅰ期的H1处于同一时期。但现在得重新考虑大柴H5的存在时间。

大柴H5:28双鋬鬲虽然足部缺失,但从晚于它的H4:3长颈鬲没有实足跟来看,应该也没有,而北垣底H2:8、薛家会H1:4都有实足跟,众所周知,实足跟是夏代陶鬲最显著的特点之一,而且双鋬的位置也较北垣底H2:8更靠下一些。据此,我们将它们调换一下排序方更合理(图三)。将H5:28双鋬鬲与陶寺T404④:11、H365:38连接了起来(图四),T404④、H365都没有发表肥足鬲,并且H365一直被陶寺发掘者当作“陶寺类型龙山文化的中期”,这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图三  大柴H5:28双鋬鬲在长颈鬲中的位置

图四 大柴H5与陶寺T404④、H365、99ⅡH22陶器比较
1.双鋬鬲(大柴H5:28),2.甗(大柴H5:27),3.大口尊(大柴H5:13),4.带鋬罐(大柴H5:15),5.甑(大柴H5:14),6、7.豆(大柴H5:17、H5:29),8、9.折肩罐(大柴H5:9、H5:12),10.钵(大柴H5:10),11.盆(大柴H5:19),12.双鋬鬲(陶寺H365:38),13.单把鬲(陶寺H365:7),14、19.甗(陶寺H365:33、H365:35),15.大口罐(陶寺H365:37),16.深腹罐(陶寺H365:36),17.圆足罐(陶寺H365:40),18.簋(陶寺H365:32),20.扁壶(陶寺H365:41),21、22.杯(陶寺H365:18、H365:19),23.钵(陶寺H365:10),24.双鋬鬲(陶寺T404④:11),25.单耳罐(陶寺T404④:8),26、27.浅腹盆(陶寺T404④:6、T404④:627),28.杯(陶寺T404④:61),29.双鋬鬲(陶寺99ⅡH22:1),30.鬲(陶寺99ⅡH22:12),31、32.单把鬲(陶寺99ⅡH22:9、99ⅡH22:4),33.杯(陶寺99ⅡH22:8)

T404,第③层是东汉文化层,由陶寺报告表1-1“居住址Ⅳ区文化层堆积对照表”可以看出:从上到下依次是④、④A—④F、⑤、⑤A—⑤F,那么T404④是最晚的。

H365,在Ⅲ区T333③层下,打破H379、H381和F321,但情况有点复杂。1986年发表的简报说,第三层为厚约0.10米的浅灰土,“出土遗物主要为陶片,器形有直口肥袋足绳纹鬲、甗、弦纹折肩罐、篮纹扁壶等。上述器形为陶寺类型龙山文化晚期所习见,故为晚期遗存。”从简报图一“Ⅲ区T333、334西壁断面图”可知第三层只是局部压在H365之上。H365文字介绍说:“这里须着重说明的是,第三层压下的H365及被它所打破的一组关系。H365是个口径较大而又略呈袋形的灰坑,坑内堆积为灰杂土,包含物有石器、骨器以及大量的陶片,能辨认的器形有绳纹扁壶、敛口斝、甗、圈足罐、侈口带鋬罐、大口篮纹罐、绳纹深腹罐、直口侈沿鬲等。其中的扁壶、斝、圈足罐、鬲等与第三层出土的同类器有极为明显的区别。第四层不出鬲、甗,但H365出土的绳纹深腹罐和扁壶的纹饰又与第四层出土的有相近之处,因此H365出土的器形有上承第四层、下延第三层的特点,故把H365定为陶寺类型龙山文化的中期。

Ⅲ区当时发掘探方66个,面积1570多平方米,陶寺报告介绍:“1983——1984年在Ⅲ区发掘时,可较自觉地对照出土遗物(主要是陶器)所表现的面貌、特征、期别归属来规划文化层编号次序:第3层(按土质、土色的不同和上下叠压关系,又细分为3、3A、3B、3C、3D……诸小层,总称第3层)为陶寺晚期文化堆积;3Ⅰ层(含3ⅠA和3ⅠB)为陶寺中期文化堆积……,从图1-2“居住址Ⅲ区发掘范围内总平、剖面图”中可以看出,H365只是局部压在T353的3A层下,而第三层还有“陶寺晚期文化堆积”的“3B、3C、3D……诸小层”,之下才是3Ⅰ。所以将其定为“陶寺类型龙山文化的中期”在地层上是没有根据的,这座灰坑还是属于“陶寺晚期文化堆积”。

T404④、H365与已经进入夏纪年的陶寺99ⅡH22相比,除都有单耳杯外,双鋬鬲足由99ⅡH22:1的外撇到T404④:11、H365:38垂直的趋势是排序的依据,就是说还不能将T404④、H365年代定为与99ⅡH22同时,而应是略晚一些的“龙山时代之后和二里头文化之前”的遗迹。

再来看大柴H5的时代。H5:28敞口双鋬鬲延续了陶寺H365:38颈部逐渐加长的作风,没有间隔;与之共存的陶器中新出现了大口尊、单耳罐、折肩罐、豆、凹底盆等,表明已进入一个新时代了,这就是二里头文化一期。

大柴Ⅱ期T2④B、H4陶盉的同类器物在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二里头文化二期中常见,二里头一至四期都有一种鬶式盉已经被称为陶盉了,所以就把“爵式盉”叫作“角”。我们在其他文章中习惯称为陶盉,本文也不改,这是应当说明的。陶盉只在二期大型墓葬中作为随葬品随葬,有1959年——1978年的ⅣM6、ⅣM11、ⅤM15及82ⅨM20、2001VM1等,其中2001VM1是土坑竖穴墓所分3级中的1级,随葬品有陶鼎3件、平底盆3件、鬶式盉2件、爵1件、盉1件、圆陶片2件、豆1件、尊1件、盆1件、壶1件、漆器1件、玉柄形器1件,共18件(图五),原报告将之定为二期早段。这也是确定H5为二里头文化一期的另一重要依据。

图五 二里头2001ⅤM1随葬品
1、2.盉(M1:7、M1:17),3.豆(M1:9),4.圆陶片(M1:4),5.圆陶片(M1:12),6、7.鼎(M1:15、M1:14),8.平底盆(M1:2),9、10:爵(M1:8、M1:10),11.玉柄形器(M1:3)
大柴遗址送测两个碳十四标本,zK—2118是T1④A,为公元前1650——前1550年;zK—2119即H5,为公元前1660——前1560年。发掘者谈及测年问题时说:“上述二个数据年代十分接近,且其年代值又和陶寺类型龙山文化晚期的数据基本衔接,但文化面貌如上所述,两者之间却体现不出承传关系,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大柴遗址的上述二个碳十四数据是否偏早,恐怕还须结合东下冯遗址所测的一批数据来通盘进行考察研究。”造成这个“耐人寻味的问题”的原因是,发掘者先在陶寺遗址里发现“龙山文化的中期”,接着在大柴进行工作的。
以陶寺、大柴分期为标准,对过去发现的一些夏代遗存进行重新排序。

2011至2012年发掘的陶寺遗址Ⅲ区大型夯土基址ⅢFJT2,其中的陶寺ⅢH2、ⅢH3值得仔细斟酌(图六)。ⅢH2:2、7为内壁施麻点的肥足鬲,还有ⅢH2:3双鋬鬲、ⅢH2:1甗等,可归入陶寺99ⅡH22,但比其略早。

图六 2011陶寺ⅢH2、H3陶器
1、2、3.鬲(ⅢH2:3、ⅢH2:7;ⅢH2:2),4.圆足罐(ⅢH2:6),5.杯(ⅢH2:5),6.甗(H2:1),7、8.鬲(ⅢH3:21、ⅢH3:22),9.小口折肩罐(ⅢH3:26),10、16.圆足罐(ⅢH3:25、ⅢH3:32),11、15.杯(ⅢH3:23、ⅢH3:24),12.豆(ⅢH3:28),13.灶?(ⅢH3:30),14.盆(ⅢH3:29)

ⅢH3有两件陶鬲比较另类,在陶寺遗址首次发现,一件是ⅢH3:22长颈长方体单把正装双鋬鬲,另一件是ⅢH3:21双鋬鬲,“口沿下有一周泥条,并带双鋬。器身满饰绳纹,内壁无麻点。”其他还有ⅢH3:11盆、ⅢH3:32圆足罐、ⅢH3:25圈足罐、ⅢH3:26小口折肩罐、ⅢH3:28豆、ⅢH3:23、ⅢH3:24杯,另外ⅢH3:30原报告登记的“灶”。这两件鬲是陕北神木石峁、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朱开沟等正装双鋬陶鬲系统的遗物,属陶寺M2384、M3419和ⅡM22等墓葬墓主人的文化堆积,但尚不清楚他们与陶寺99ⅡH22、ⅢH2为代表的遗存的关系,他们在之后彻底消失,占领此地的是陶寺99ⅡH22、ⅢH2后裔大柴H5。

1979年,北京大学在翼城、曲沃调査过程中,在翼城苇沟村西北约200米的断崖上清理的DⅢ袋形灰坑,口径2.8米,底径3.6米,深2.2米,出土陶器、铜器、石器、骨器、ト骨等,陶鬲敞口、长颈,鬲与甗都有较高的实足跟,也出扁足鼎、单耳罐,还有三足瓮等(图七),肯定晚于大柴Ⅰ期的H5,而属期Ⅱ;2003年在襄汾张槐H1中采集到一大型石磬,2004年清理H2时出土装一小耳的长颈鬲,与DⅢ的长颈鬲近同,另有单把鬲和鼓腹罐,和1989年发掘的侯马乔山底H9相似,以上几个单位也属此期。

图七 苇沟DⅢ、张槐H2陶器
1、4.长颈鬲(张槐H2:1、苇沟DⅢ:1),2.单把鬲(张槐H2:2),3.罐(张槐H2:3),5.甗(苇沟DⅢ:2),6、8.三足瓮(苇沟DⅢ:10、沟DⅢ:15),7.豆(苇沟DⅢ:13),9.缸(苇沟DⅢ:20),10.扁足鼎(苇沟DⅢ:19),11.敛口発(苇沟DⅢ:60),12、13小口瓮(苇沟DⅢ:6、苇沟DⅢ:11),14.单耳罐(苇沟DⅢ:4),15.直口缸(苇沟DⅢ:16),16、17.碗(苇沟DⅢ:18、苇沟DⅢ:14),18、19.盆(苇沟DⅢ:7、苇沟DⅢ:9),20.器盖(苇沟DⅢ:8)
1979年,北京大学在曲沃曲村西清理了一段断崖79曲村西DⅠ,是一文化层。1962年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翼城感军清理H1,两次都发现很多陶器(图八),如深腹罐、圆腹罐、三足瓮、三足罍、器盖等,且都有同二里头遗址一样的带流罐(捏口罐),曲村西DⅠ:6单把鬲显然早于大柴H3:13,它们可以填补大柴Ⅱ、Ⅲ期之间的空白,与二里头文化三期同时。
图八 感军H1、曲村西DⅠ陶器
1.鬲足(感军H1:21),2.甗(感军H1:20),3.带流罐(感军H1:23),4、5.深腹罐(感军H1:24、感军H1:25),6.深腹盆(感军H:14),7.三足瓮(感军H1:17),8、12.三足罍(感军H1:18、感军H1:35),9.缶(感军H1:16),10.器盖(感军H1:27),11.圆腹罐(感军H:22),13、14.鬲(曲村西DⅠ:6、曲村西DⅠ:10),15、18、19.深腹盆(曲村西DⅠ:27、曲村西DⅠ:28、曲村西DⅠ:2),16.器盖(曲村西DⅠ:4),17.带流罐(曲村西DⅠ:39),20.三足瓮(曲村西DⅠ:3),21.豆(曲村西DⅠ:9),22、24、25.深腹罐(曲村西DⅠ:31、曲村西DⅠ:34、曲村西DⅠ:33),23.小口罐(曲村西DⅠ:32)

通过对陶寺、大柴二遗址的夏代遗存分期,并以此为标准论证了感军H1、曲村西DⅠ的时间归属,终于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临汾盆地夏代考古学文化分期方案,对山西夏代考古学文化诸问题的深入研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带来很多问题,择其要者有6点。

1.明确了陶寺H365是夏代遗存,所谓的陶寺“中期”遗迹和遗物就得重新考虑了。我们翻检了1978—1985年陶寺报告中“中期一、二组遗存,发现除H365外的H321、H3421、H408、H412、H430和F404与F407这一组窑洞带天井式院落内编号为H416的天井,这6座灰坑发表陶器较多,而F402、F404、F405、F407、H319、H3439、H413、H420等遗迹的器物或少或无,不容易判断年代。此外,报告说,F403、F409、Y404、Y405、Y406、M402和灰坑13座、水井1座(未发掘),“可知属于中期,但难以准确判断组别。”从H321、H416等6座灰坑出土的肥足鬲、双鋬鬲、尖角裆单把鬲、深腹斝等来看,确确实实早于H301、H303等,但仍属于以H303为代表的陶寺晚期遗存。肥足鬲H430:6为敞口有颈,H303:12和H301:6为直口无颈,参照陶寺遗址其他同类陶鬲,敞口肥足鬲颈部从长到短,整体始终是竖长方体;直口则是腹由深到浅,整体由竖长方体到横长方体(图九);两类肥足鬲的三足,由外撇到垂直是它们共同的规律。

图九 陶寺H301、H303、H430主要陶器
1、2.肥足鬲(H301:6、H301:8),3、4.豆(H301:3、H301:5),5.筒形器(H301:4),6.肥足鬲(H303:12),7.斝(H303:13),8.折腹盆(H302:17),9.豆(H303:19),10.圏足罐(H303:14),11.肥足鬲(H430:6),12.单把鬲(H430:5),13.深腹盆(H430:4)

2.陶寺晚期遗存分成以肥足鬲为代表的早段和以双鋬鬲为代表的晚段。早段的一少部分时间早于夏代开始之前,早段的大部分时间和晚段是处于龙山时代之后和二里头文化之前。进一步看肥足鬲,它是侧装双鋬肥足鬲,是在侧装双鋬鬲发展到尖角裆时,汾河下游受其影响“用釜灶改制成的”,在陶寺晚期遗存早段中的地位和双鋬鬲、单把鬲、扁壶、圈足罐、小口折肩罐等陶器相差无几,只不过肥足鬲特征显著罢了。顺着这一思路,探讨肥足鬲的形成路径就简单多了,我们认为它属周家庄文化。绛县周家庄遗址2004、2007—2013年做过大规模调査与发掘工作,出土陶器的主要器类有肥足双鋬鬲、瘦足双鋬鬲、单把鬲、敛口斝、釜灶、扁壶、折肩罐、鼓腹罐、圈足罐、深腹盆、浅腹盆、单把罐、单耳杯、豆、碗等。发掘者也认为“从出土陶器来看,周家庄遗址龙山期遗存的文化面貌与临汾盆地内的‘陶寺文化’(或称‘陶寺类型’)很接近,年代与陶寺‘中晚期’大体相当”。鉴于陶寺遗址并不存在所谓的“中期”,研究陶寺遗存的学者们都有命名意见,但表述的意义各有千秋,所以选择比较单纯的周家庄遗址龙山时期遗存另称为“周家庄文化”势在必行,这样就能够专心致志地研究以陶寺M3015为代表的一类遗存了。

3.陶寺M3015之后的周家庄文化之时,河南伊洛郑州地区成为多种考古学文化代表的多种人群聚集的地方,夏人最终脱颖而出,建立夏王朝。二里头文化是夏王朝中、晚期的文化,早于其的文化还在探索之中。

4.临汾盆地之南以运城盆地为主要分布区域的三里桥文化及其后裔们,至少到了龙山时代之末到夏代初期,受到了来自伊洛郑州地区文化的排挤而不断地往北扩张,占据了陶寺晚期周家庄文化的主要分布地临汾盆地,周家庄文化人群则被排挤到南流黄河两岸,这是石峁、新华、朱开沟等遗址出现肥足鬲的背景,也是尧、舜、禹时期的历史和古史传说在考古学文化中的反映,也可以称为考古表现形式。

5.二里头文化为代表的夏王朝中、晚期文化对山西地区的扩张与占领,各地有所不同。在运城盆地,以东下冯H1为最早,约在与二里头文化一期,其他地区延续着当地的龙山文化,仍与其对峙;晋中盆地的太原狄村、东太堡各有一座墓葬中随葬陶盉,出土时已遭破坏,但各采集的10多件陶器中,都有陶鼎、甗、豆等。由二里头遗址已知,这类陶盉只有二期大型墓葬中才随葬,说明夏王朝的贵族埋在此地,也就是说夏王朝在二里头文化二期局部占领了太原一带,但不是整个晋中,这个问题王京燕女士也看出来了;临汾盆地的侯马上马、襄汾大柴及太原附近娄烦罗家曲LL01等地采集或出土的陶盉,也可以往这方面考虑。二里头文化三、四期,山西大部分地区仍与夏王朝对峙,这就是在运城盆地“东下冯类型”到了Ⅲ期以后才稳定下来的情形。“东下冯类型”绝不是二里头文化的一个类型,而是三里桥文化的继续,使用这一文化的人也绝不是夏族,而是东关文化的后裔。

6.夏王朝中、晚期临汾盆地西部的南吕梁山地,分布着以乡宁内阳垣M28陶花边口沿鬲为代表的一类遗存,既与周家庄文化无关,也不是三里桥文化及其后裔们的地方变异,可能是吉县挂甲山H15的前身,后者不会晚到商代晚期,而是更早的早商二里冈期。现在发现的这类遗存很少,研究的就更少了,只能说它们来自黄河对岸。

1926年10月15日,李济先生发掘夏县西阴村,这是中国学者独立主持的考古发掘工作。他说:“近几年来,瑞典人安特生考古的工作已经证明中国北部无疑的经过了一种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因为这种发现,我们对于研究中国历史上的兴趣就增加了许多。这个问题的性质是极复杂的,也包括很广的范围。我们若要得一个关于这文化明了的观念,还须多数的细密的研究,这文化的来源以及它与历史期间中国的关系是我们所最要知道的……所以若是要得关于这两点肯定的答案,我们只有把中国境内史前的遗址完全考察一次。不作这种功夫,这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陶寺遗址远远大于西阴村,堆积是极其复杂的,不作李济先生这种功夫,是难以解决分期问题的。在分期解决之前,谈其他问题总觉得给人一种踩在棉花上面的感觉。

图文 | 杨林中、田建文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

原文刊于《绵瓞集——侯马盟书发现55周年暨张颔先生100年诞辰纪念文集》

责编 | 静   静

初审 | 尹燕飞

终审 | 马煜娟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