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知丨董珊:從「曾國之謎」談國、族名稱的沿革
從「曾國之謎」談國、族名稱的沿革
董珊*
摘要:
本文從歷史考古學界聚訟的「曾」、「隨」是否是同一國家的問題談起,認爲國族名稱沿革的問題在先秦史研究中具有普遍性。根據宮崎市定、王玉哲、林澐等先生關於「城市國家」的看法,指出在國家初始形態階段,「國」與「都」本來是一回事,國名就是都名。由此來看所謂「一國兩名」的現象,其實質是一國先後有兩個都城。因爲氏族的遷徙,常以氏族名稱命名地點(此點本文未展開討論),或者是以地名命名氏族,因此形成「人地同名」的現象,又形成一族多名與一國多名。如果我們不拘泥於政權的規模來考察,這類「同族異名」與「同名異族」的情況都十分常見。在餘論中,談到了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在表述國族名稱沿革方面有不同立場,在研究此類問題上,傳世文獻常有局限性,而出土文獻更具重要性。
關鍵詞:
曾國之謎 都市國家 以地爲氏 人地同名 一國兩名 同族異名 同名異族
引言:解答「曾國之謎」的困境
之所以想寫這樣一篇文章,原因繁多。如何介紹這個問題的意義以及研究現狀,思來想去,還是以「曾國之謎」作爲切入點,最容易讓大家理解。
歷年來在隨棗走廊一帶經常出土姬姓曾國青銅器,而此處是傳世文獻所見的姬姓隨國之所在。既然曾與隨的族姓與地域都相同,那麼曾與隨是什麼關係?這就是所謂的「曾國之謎」。目前學界有「曾、隨一國兩名」、「曾、隨兩國」這兩大類觀點。
「曾、隨一國兩名」的觀點由李學勤先生首倡。[1]後來的支持者,主要有石泉、[2]何浩、吳良寶、[3]黃聖松等先生。[4]他們的研究,可以從舉證和解釋兩個方面來談。
在舉證方面,黃聖松先生的論文最晚出,他舉出了一國兩名的八組例證。在解釋上,何浩先生認爲「曾爲國名,隨爲曾都。因而又稱其國爲隨。」[5] 吳良寶先生則認爲,一國兩名的現象,應與自稱和他稱有關。黃聖松先生則綜合何浩和吳良寶的解釋,並且進而認爲:「以『國都名』代稱某國,有縮限一國疆域,僅指國都,有降低該國爲都邑層級之意,抑制輕視意味濃厚,故『國都名』代稱僅見『他稱』而不用於『自稱』。」
相反的觀點,主要有楊寬、錢林書等學者所持的曾隨二者不可等同說。[6]在這個前提下,還可細分爲「曾滅隨」說(顧鐵符、任偉)、「隨滅曾」(于豪亮、張昌平)、「楚先後滅曾、隨」說等幾種不同的看法。[7]主張曾、隨不同的學者,在論證上通常都比較簡單,因爲,從道理上說,舉證和解釋的責任,主要應該屬於主張合二爲一的學者。
新材料的不斷公佈與研究,總是爲解答曾國之謎提供強心劑。這些材料可分爲三類。
首先是在出土文獻中發現了「隨」。2003年河南葛陵村楚墓竹簡文句有「鄭憲習之以隨侯之□」(甲三25),陳偉先生據此認爲,出土文獻中既然曾、隨兩個名字都看到了,「『曾隨一國二名』這一論斷就值得重新考慮」。[8]2011年刊佈一件流散的春秋中晚期楚王爲「隨仲嬭加」作鼎,曹錦炎和張昌平都撰文,認爲此鼎銘可看做曾、隨二國的證據。[9]2013年文峰塔M21曾孫卲墓出土「隨大司馬嘉有之行戈」,[10]因爲是科學發掘品,有學者認爲這可視爲「曾即隨說」新證據。但此戈或者可以看做是外來製品,而非自作之器,所以論證邏輯仍是不周延的。古文字資料中「隨」的新發現,對於討論曾國之謎並沒有多少幫助。
其次,是兩種〈曾侯
編鐘〉銘的發現和解讀。文峰塔墓地M1出土〈曾侯
編鐘〉,[11]銘文記載了曾國在公元前506年吳楚之戰中的角色,而傳世文獻記載參與此戰的國家正是隨國。這一新發現,使得「曾即隨」說幾無懸念。而文峰塔義地崗M4出土的〈曾侯鐘〉銘:「左右楚王,弗討是許」,[12]楚國之所以答應不討伐曾國,原因應即《左傳》定公四年所記載,楚昭王奔隨,得到隨人的保護,昭王與隨人曾有盟約。這更證明春秋晚期的曾、隨是同一國家的看法。以上兩種鐘銘,是證明「曾、隨一國論」比較關鍵的證據。
第三,大規模的考古發掘,使我們更多了解曾國的歷史及其周邊情況。例如2011年隨州葉家山西周曾國墓地的發現,2013年隨州文峰塔東周曾侯墓地的發現,這些發現證實了在隨州及其附近的姬姓曾國,從西周早期開始,一直延續到了戰國早中期。
此外還應該提到,隨州安居羊子山發現的西周早中期鄂國墓地。[13]羊子山與葉家山距離很近,這也讓我們看到,在今天隨州這個不大的區域,西周時至少存在曾、鄂這兩個諸侯國。若再增加一個隨國,也不無可能。
由上述可見,新材料的發現和解釋,對兩種相反的意見各有支持,並不能使兩派意見達成一致。即便兩種〈曾侯
編鐘〉銘文的研究,已經清晰地表明了吳楚戰爭中的曾國就是文獻中的隨國,但是仍不能否定在歷史上可能有曾滅隨、或隨滅曾的情況。吳良寶曾說:「在見不到『曾』自稱爲『隨』,又沒有它國稱『曾』爲『隨』的情況下,曾、隨一國兩名或者曾滅隨、隨滅曾都只能視爲可能性的推測,還缺乏更堅實的證據。」可以預見,就算是發現了吳良寶所說的這種證據,還會有不同的意見。
大凡研究問題,都會存在證明與解釋兩個方面。我認爲,解答「曾國之謎」不僅需要舉證,更與研究古史的觀念有關,涉及到一些基本問題。
我很早注意到了此類問題。在歷年來寫作的一些文章中,曾不同程度地討論過一些實例。[14]同時,在研究資料和閱讀論文時,也發現這類問題層出不窮,而相關的討論總是意猶未盡,因此很有必要作專門的研究。這是本文的寫作目的。
一 · 從「都市國家」談「國、都同名」
何浩先生說:
位於今隨州市西溠水東岸安居鎮附近的曾都,看來稱「隨」。《左傳》莊公四年載:「楚武王荊尸,授師孑焉,以伐隨。……(武)王遂行,卒於樠木之下。令尹闘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營軍臨隨。隨人懼,行成。」就文義分析,「以伐隨」之「隨」爲泛稱,指國名;「營軍臨隨」,其意當爲「楚師逼近隨都構築營壘」。正如泛稱的「成」、「許」是國名,「衛師入郕」之「郕」及「鄭伯入許」之「許」是特指郕、許都城那樣,此「營軍臨隨」之「隨」,所指也應該是曾國的都城。[15]
這段話舉了兩個《左傳》中國名與都名相同的例子。在《左傳》中,這種例子還有很多,其辭例多爲:「圍某」、「滅某」、「某人」、「入某」,「某」常常既是國名,又是都邑名。例如《春秋》襄公二十三年:「晉欒盈復入于晉,入于曲沃。」《公羊傳》:「曲沃者何?晉之邑也。其言入于晉,入于曲沃何?欒盈將入晉,晉人不納,由乎曲沃而入也。」可見「晉」與「曲沃」相對而言,都是邑名,「晉」指的是晉都新絳(新田)。又例如襄公二十五年《春秋》「十有二月,吳子謁伐楚,門于巢卒。」「巢」是指巢國都城。出土文獻中的例子,我曾討論過戰國〈
羌鐘〉銘(《集成》00157-00161):「征秦迮齊」,我認爲「秦」是指山東秦臺,「齊」是指齊都臨淄,鐘銘「秦」與「齊」都是都邑名。[16]
一般認爲,「國」應該比「都邑」廣大。這是根據後世情況想像古代而產生的錯覺。日本學者宮崎市定指出,中國古代曾有「都市國家(polis)」的時代,後來才向「領土國家」轉變。[17]在早期形成階段的「國」,最初僅以一個城市(「都」)作爲立足點,這種小國數量很多,然後在戰爭中,那些弱小都市國家變爲以霸者都城爲中心的「邑」,都、邑逐漸連結成片,形成領土國家。隨着少數領土國家的興起,並且壯大爲更大的領土國家,那些介於大國之間的國家,若原爲都市國家,常常會仍保持都市國家狀態,或由領土國家逐漸退縮到都市國家狀態,最終被大國兼併,歸於消亡。
王玉哲先生也指出:
商、周當時王朝的情況,概括地說,就是以一個大邑爲都城,並以此爲中心,遠遠近近的周圍,散佈着屬於王朝的幾個或十幾個諸侯「據點」。「據點」與「據點」之間還散佈着不屬於王朝、或者還是敵對的許多方國。在這種情況下,商、周時人對每個王朝國家所控制的國土,只會有分散於各地的一些「點」的觀念,還沒有整個領土聯成爲「面」的觀念。[18]
商周時代最強盛的王朝尚且是據點式的,其他諸侯國的情況,也就可想而知。王玉哲先生這個講法,可以幫助理解宮崎市定的「都市國家說」。
林澐先生指出,雖然東周時代往往將「國」稱爲「邑」,但不能簡單認爲中國古代的國和希臘的城邦一樣,是由一個城市構成一個國家。他認爲,「國」起源於邑群,「每個邑群的中心大邑成爲都,而其他的邑則成爲該邑的鄙。」「起初每個國的地域相當小,是後來逐漸變大的。」「有大量的資料可以證明當時人特別重視國都,並把國都作爲國的代表。例如,國名和都名往往相通,把國都的城門稱爲『國門』,等等。因而,『國』這一語詞有時便被用來專指都城,而『國中』一語往往指的只是都城城內這樣極有限的範圍。」[19]
林澐先生與宮崎市定的觀點雖然不同,但從他們提出的早期國家模式可以看出,在國家的初始形態階段,「國」與「都」本來是一回事,其本質相等同,所以其名稱也相同,國名就是都名。若追溯任何一個國名的起源,應該都來源於都名,這說明「都市國家」是早期國家的普遍形態。這種以都名作爲國名的命名習慣長期存在,在立國或遷都等這些初始化的節點上,這類命名習慣都會反覆出現。
由此來看所謂「一國兩名」的現象,其實質是一國兩都。因爲兩都的時代有先後,舊都之名稱逐漸成爲國名,這是經過長時間自然演變的現象。後人理解的「國」應比「都」大的觀念,常常不適用於早期中國的研究。
根據上述這種認識,上舉「秦」、「齊」、「郕」、「許」、「晉」這些所謂國名,最初都是都邑名。「曾」和「隨」兩個名稱,也應該都是來源於都邑名稱的國名。
二 · 氏族遷徙與「一族多名」或「一國多名」
國與都同名現象,可以再從人與地兩個方面來分析。對於曾和隨來說,曾和隨既都是地理概念(都邑名和國名),又可以都是氏族名稱。下面來討論氏族的遷徙與命名。
在歷史演變中,氏族名稱與地名常常有趨同的現象,即所謂的「人地同名」現象。趨同的方式有兩種,或者是以氏族名稱命名地點,或者是以地名命名氏族。這裏先討論後一種。
鄭樵《通志略.氏族略》講古代氏族得氏之緣由,前五種情況爲「以國爲氏」、「以邑爲氏」、「以鄉爲氏」、「以亭爲氏」、「以地爲氏」。其實一言以蔽之,皆是不同級別的「以地爲氏」。所謂「以地爲氏」的邏輯,是先有地名,氏隨地改。因爲以邑爲氏的命名傳統,氏族遷徙常常導致氏族更名,如果多次遷徙,就會有新、舊多個氏族名稱。一族多名與一國多名,都是因爲遷徙行爲引起的相同現象。
李學勤先生曾舉出一國兩名的兩個例子,來說明曾國爲何是隨國:
我們認爲,姬姓曾國不但在《左傳》裏有記載,而且有關的記事還很多,只不過書裏的國名不叫做曾罷了。大家知道,當時有的諸侯國有兩個國名,例如河南南陽附近的呂國又稱爲甫(引者按:呂與甫是通假字關係,不屬於一國兩名。這一點已經被吳良寶先生指出了。),山東安丘的州國又稱爲淳于。從種種理由推測,漢東地區的曾國,很可能就是文獻裏的隨國。[20]
其中「姬姓的曾國」的說法,實際講的是曾國居於統治地位的氏族爲姬姓。這種提法在先秦史研究中常常可見。以族姓加於國名之上的氏族,又稱「國族」,即「以國爲氏」的族氏。
石泉先生說:
一國二名的現象,在古代不乏例證,如商又稱殷,呂又稱甫,楚又稱荊,魏又稱梁,韓又稱鄭,都是如此。曾又稱隨,自亦相類。明乎此,則在所有出土曾器的銘文中從未見到隨國字樣,而所有記述隨國情況的古文獻中也未見有曾國字樣的現象,也就正如《孟子》書中有「梁惠王」、「梁襄王」而未見魏國字樣之同樣不致使人發生梁、魏是否一國的疑問了。[21]
石泉先生舉出的五例,除了「呂又稱甫」,其餘四例都有效。但李學勤和石泉兩位先生僅作舉例,並未解釋一國兩名的原因。首先做出解釋的,大概是楊寬先生。他說:
古時一國兩名,都有它一定的原因,多數由於遷居或遷都,這在文獻上都有明確記載。[22]
楊先生講遷居或遷都是一國兩名的原因,這是不錯的。但歷史文獻常有闕文,這種情況在文獻上未必都有明確記載。
何浩先生也說:
很有可能,曾爲國名,隨爲曾都。因而又稱其國爲隨。就像州國都於淳于又稱淳于、魏國都於大梁又稱梁、韓國都於新鄭又稱鄭一樣,曾──隨也是一國二名。[23]
何先生雖沒舉新例,但他指出「隨爲曾都」這一點很重要。根據上一節在「城市國家」觀念下所述的國、都同名現象,都城「隨」當然可以作爲國族名。這種一國兩名(或者說一族兩名)現象,都與楊寬先生講的國都遷徙(或者說氏族遷徙)有關。
最近臺灣黃聖松先生撰文,舉出八個一國兩名的例子:
本文所謂「一國多名」,指同一國家在文獻中使用二種以上名號。筆者爬梳先秦典籍及出土材料,發現「一國多名」雖非普遍現象,但仍有「晉/唐/翼」、「楚/荊/郢」、「州/淳于」、「鮮虞/中山」、「吳/干/邗」、「魏/梁/晉」、「趙/晉/邯鄲」、「韓/鄭」等八則例證。……上舉八則「一國多名」之例,其代替正式國名之代稱皆爲地名,依性質分爲「國都名」及「其他地名」兩類。[24]
以上八例中的「晉」、「翼」、「荊」、「郢」、「淳于」、「中山」、「邗」、「梁」、「邯鄲」、「鄭」,都是以遷徙之後的都城名作爲國族名(其餘那些名稱,根據上述城市國家的觀念從長時段考察,在早期也是都邑名)。
黃聖松先生認爲,「一國多名」不是普遍現象。根據我的看法,這些問題的討論焦點,是「人地同名」現象中的「以地爲氏」。「地」的範圍雖然有大小之分,但從氏族的角度來看,其地理範圍常常是動態變化的,氏族控制區域在長時段的擴張、收縮、遷徙和分化,都是常見現象。例如,韓、趙、魏最初都僅是一個封邑名稱,後來因爲三家分晉,韓、趙、魏都變爲領土國家名稱,韓、趙、魏也都從氏族名稱轉變爲國族名稱。這是擴張的例子。韓、趙、魏在分晉以後,對於舊地韓城、趙城、魏城都已無支配權,但仍沿用舊名稱。晉國的翼侯、鄂侯以及同時曲沃的君主,都是晉君公室的一支。這是分化的例子。我們若動態觀察這類現象,不拘泥地理範圍的大小,那麼可以將「國」的概念置換爲族氏和族群,這種「一族多名」現象就變得非常普遍了。下面再舉些例子:
1、夏人的後代徙封在杞地、鄶地,國族名即爲杞、鄶。《國語.周語下》「有夏雖衰,杞、鄶猶在。」
2、盤庚遷殷,商人即名爲「殷」。商人微子在周初封在宋地,即名爲「宋」。
3、豳公亶父自豳遷周,即取當地已存在的地名「周」爲國族名。
4、周文王遷都於豐。傳世有「豐王」銅鍚(《集成》11848、11849、11850)及銅斧(《集成》11774),過去定爲「西周早期」,據曹斌對商周銅鍚的分期研究,此類型的銅鍚屬於A類Aa型,年代可定在先周時期,分佈於關中。[25]《大雅.文王有聲》:「既伐于崇,作邑于豐」。唐蘭先生指出,「豐王」極有可能指的是周文王。[26]結合周文王遷都於豐的史實以及氏族因遷都而改名的規律來看,我贊同唐蘭先生的看法。
周原鳳雛甲骨有以下兩條選貞卜辭:
祠自蒿(郊)于周。(H11:117)
祠自蒿(郊)于壴(豐)。(H11:20)[27]
李學勤先生認爲「壴」即「豐」字的簡寫,與《集成》11849的那一件銅泡「豐」字也寫作「壴」,情況相同。[28]
5、周王子余臣立於攜,即名爲「攜王」。幽平之際,攜王與平王爭立,虢公立攜王於攜,以攜爲都,即稱爲「攜王」。清華簡〈繫年〉第二章:「邦君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攜惠王。立廿又一年,晉文侯仇乃殺惠王于虢。」《左傳》昭二十六年《正義》引《竹書紀年》曰:「……先是,申侯、魯(據蒙文通改爲曾)侯及許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稱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攜,周二王並立。」攜應是位於虢國境內的都邑名稱。
6、周人之子弟與支庶,常因封建以及改封而改氏,改氏的根據都是「以地爲氏」。
《荀子.儒效》說「(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孫,茍不狂惑者,莫不爲天下之顯諸侯。」《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以上得二十六國族。《潛夫論.五德志》又增加二十八族,「周、召、虢、吳、隨、邠、方、卬、自〈息〉、潘、養、滑、鎬、宮、密、榮、丹、郭、楊〈陽〉、逢、管、唐、韓、楊、觚(狐)、欒、甘、鱗虞〈鮮于〉、王氏,皆姬姓也。」[29]其總數共五十四,與〈儒效〉所說的「五十三人」大略相當,彼此的出入,在這裏無需細攷(案:應減去得氏於王子晉的「王氏」)。這些姬姓子孫舊原國族名爲「周」,其新獲的氏族稱號,絕大多數來源於封邑名稱。
上述情況,對於舊族「周」來說,有五十幾個異名;就分封出去的支庶氏族而言,都有新、舊兩個族名。
某些周人大貴族的子孫,還可能會再次得到分封,並獲得新的族氏稱號。例如召公後代封在燕,即以「燕」爲國族名稱。又例如,畢公的後代,至少分爲兩支。其一支分封在黎,山西黎城近年發現楷國墓地,出土銅器銘文有「楷」,應讀爲傳世文獻中的「黎」。這是畢公之族的支庶分封再次獲得新名號。又河南淅川下寺春秋楚墓M8出土「畢孫何次瑚」(《銘圖》05952),李零先生認爲這個「畢孫」也是畢公高的後代,《廣韻》「二十六桓」記載「周文王子畢公季孫食采于潘,因氏焉。」可見畢公之族在南方有封邑,且以封邑名「潘」爲氏。[30]
改封或徙封的例子,可以舉「唐」和「康」爲例。唐叔虞初封在唐,其子燮父改封至晉,後代稱「晉」。康叔封初封在康,至周夷王時改封在衛,後代稱「衛」。
7、春秋時代的列國卿大夫,常以采邑地名作爲族氏名稱,族名與都邑名稱相同。當采邑轉移時,再以新的采邑地名作爲族氏名稱,因此也常常有一族多名的現象。下面以清人常茂徠《增訂春秋世族源流圖考》所整理爲基礎,將晉國卿大夫同族異名的例子摘錄如下:
(1)晉國的范氏,源自周宣王時的杜伯,杜伯之子隰叔奔晉,爲士官,以官爲氏,其後士會先後食采於隨、范,所以稱隨季、隨武子、范武子(《左傳》宣公十七年「范武子將老」杜注:「老,致仕。初受隨,故曰隨武子,後更受范,復爲范武子。」)其後代多以「范」爲氏。
士會的次子士魴,既沿襲舊族之氏,稱「范共子」,又因食采於彘,稱「彘恭子」、「彘季」(《國語.晉語七》「既弒厲公」章),其子稱「彘裘」(《左傳》襄公十四年)。由此可見,士氏因采邑遷徙,曾先後有隨、范、彘三個族氏名稱。
(2)晉國的荀氏,因荀首食采於知邑,因稱知(智)氏(《通志略.氏族略》)。其後代經常兼用知、荀氏兩個族氏名稱。荀也是地名,源於周文王後代的分封,《左傳》中寫作「郇」。
(3)郤氏之郤芮又稱冀芮,是以冀爲采邑(《通志略.氏族略》:「冀國,今晉州冀氏縣也,子孫以國爲氏。晉滅冀(僖公二年),爲郤氏食邑,冀芮之子孫以邑爲氏。」)其後代有冀缺。
郤氏分族有步揚(《左傳》僖公十五年),其食采於步,其後代以步爲氏(《通志略.氏族略》),有步招(《左傳》文公七年)、步毅(《左傳》成公十六年)。郤犨食采於苦成,亦稱苦成叔、苦成家父。
又郤犨之弟有「蒲城鵲居」(見《世本》),應因居於「蒲城」而得氏。同族郤至又稱「溫季」(《左傳》成公十六年),溫是郤至的采邑,因以爲氏。
(4)晉公族狐氏之族人,狐范之子狐射姑字季它,曾食邑於賈,因稱賈佗(《國語.晉語四》「公子過宋」章),賈佗之族人狐鞠居又曾食邑於續,因以續爲氏,稱續鞠居、續簡伯(《急就篇》第七章顏師古注)。
(5)晉國的先氏,因食采於原,而以原爲氏,後食采於彘,又以彘爲氏。所以先縠可稱原縠,又稱彘子、彘季。
先軫食采於原,故稱原軫(《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其子先且居受封在霍,因稱霍伯(《左傳》文公五年)。
《左傳》宣公十二年:「荀林父將中軍,先縠佐之」,杜預注:「彘季代林父」,先縠即彘季,《正義》引服虔曰:「食采於彘」,同年《左傳》又稱「彘子」、「原縠」。《正義》:「案傳先軫或稱原軫,此蓋先軫之後也。……上文稱爲彘子,服虔以爲食采於彘,今復稱原,原其上世所食也。於時趙氏有原同,蓋分原邑而共食之也。」
(6)晉公族胥氏有胥臣,食采於臼,故稱臼季。(《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司空季子」杜注孔疏)
(7)羊舌氏是晉公族,食邑於羊舌,因此爲氏。羊舌職之子羊舌赤,治銅鞮,又稱「銅鞮伯華」(《大戴禮記.衛將軍文子》、《風俗通義》)。羊舌肸(叔向)又稱「楊肸」,其子又稱楊石、楊食我,是以采邑楊作爲族氏。
(8)晉趙氏支子趙穿食采於邯鄲,因別稱邯鄲氏,趙旃、趙勝、趙午是其後代(《左傳》文公十二年孔疏)。趙勝又稱「邯鄲勝」(《國語.魯語下》「晉人執平子」章),其子趙午又稱「邯鄲午」。(《左傳》定公十年)
趙衰爲原大夫(《左傳》僖公二十五年),又稱原季(《國語.晉語四》「文公問元帥于趙衰」章),趙衰生原同、屏括、樓嬰(《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杜預注:「原、屏、樓,三子之邑。」),皆是以所主之邑爲氏。
(9)畢公高的後代畢萬事晉獻公,獻公滅魏以賜畢萬,因以魏爲氏(《左傳》閔公元年)。
魏錡又稱「廚子」、「廚武子」(《左傳》宣公十二年)、「呂錡」,其封邑先後在廚(《左傳》僖公十六年:「狄侵晉,取狐廚」)、呂,其子稱「呂相」。〈郘
鐘〉銘:「郘
曰:余畢公之孫,郘伯之子。」(《集成》00225-00237)。
魏顆封於令狐,又稱令狐顆。其子魏頡稱令狐文子(《左傳》成公十八年)。
(10)晉國呂甥(《左傳》僖公十年),又稱瑕甥(《左傳》僖公二十四年)、陰飴甥(《左傳》僖公十五年,杜預注:「食采于陰,故曰陰飴甥」)、瑕呂飴甥(《左傳》僖公十五年,杜預注:「蓋姓瑕呂,名飴甥,字子金」)。王國維也指出:「瑕、呂、陰皆晉邑。」
由上述諸例可見,一族多名的現象,在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中比比皆是。這應該是早期中國的普遍現象。
上文既討論了一般所謂王朝的遷徙之後的更名,也討論了諸侯國的分封之後的更名,以及諸侯國內的卿大夫家族因爲采邑分封導致新、舊氏族更名。王朝與諸侯、采邑這幾種政治體,雖然級別大小懸殊,但它們都要先經歷國家初始形態階段,從小部族成長爲更高級別政治體,在此過程中,都需要首先經歷「都市國家」的階段,再經歷各種原因的遷徙(無論是部分遷徙還是整體遷徙),才有可能成長爲「領土國家」。不同級別政治體的成長邏輯相同,命名的邏輯也相同,「以地爲氏」常常是族氏命名的首選項。
「以地爲氏」這條原則,也常適用於遷徙之前的族氏命名。上舉諸例中,絕大部分舊有國族名稱,仍是來自於舊居都邑名。由此可見,所謂一國多名,也就是一族多名,這兩種現象只是觀察角度不同,並無本質的不同。
上述的討論,若具體到「曾國之謎」所涉及的「曾」、「隨」兩個名稱上,則推論是:「曾」和「隨」是同一個國族的舊都和新都的名稱,也是這個國族的舊名和新名,而之所以有兩名,應是氏族遷徙的結果。
三 · 「同氏異姓」與「授民」「授土」
同一個都邑在不同族氏之間轉手的情況很常見,因爲先後進入同一都邑的氏族都以都邑名稱來命名自己的氏族,所以,不同時代的同氏的氏族,未必就是同姓的氏族。例如:
1、周原舊存妘姓琱(常寫作周)氏,其與殷墟三期進入此地的姬姓周人,不同姓,當然也不會是同族。琱氏至西周晚期尚存,基本其與西周的歷史相始終。
2、周初周公滅唐而封叔虞,唐叔虞爲姬姓,之前的唐國爲堯後祁姓,二者屬於不同的姓族。
3、西周金文有「芮姞作旅簋。五。」[31]趙慶淼先生指出,芮姞是出身於姞姓舊芮國的女子,而不是周初分封姬姓的芮國。所以周初的芮氏有姞姓、姬姓兩族。[32]
4、晉國的趙氏有原同,先氏有原縠,皆因食采於原而命氏,但原同與原縠不同族。
5、晉國魏氏的呂錡、呂相,與晉臣呂甥,皆因食采於呂而得氏,也不是同族。
此外的例子尚多,這裏不能一一列舉。
任何一個封國的封建,都包含「授土」、「授民」兩個方面。所謂「授土」,自然包含都邑,根據前述「國、都同名」,也自然包含了封號的授予。所謂「授民」,大約包含三種情況:1、一同來殖民的友邦族群,以及後來加入的友邦族群;2、當地的異姓土著,以及後來征服的其他族群及其土地;3、轉徙而來的異族。例如,《左傳》定公四年講到周初封建,以殷民六族封魯,「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虛。」以殷民七族封康叔,「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閻(庸)之土,以共王職,取于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于殷墟。」又以「懷姓九宗」封唐叔。上述殷民六族、商奄之民、殷民七族、懷姓九宗皆土著。出土文獻的例子,如〈宜侯夨簋〉(《集成》04320):「錫在宜王人□又七里;錫甸七伯,厥虜□又五十夫;錫宜庶人六百又□六夫。」〈大盂鼎〉(《集成》02837):「錫汝邦司四伯,人鬲自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錫夷司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亟畢遷自厥土。」其所受之民的來源,頗爲複雜。
以上所述爲封建授民的情況。征服者對於被征服者的都邑土地、名號和人民的繼承和佔有,與封建中的「授民」「授土」並無本質的不同。
舉例來說,妘姓之琱成爲周邦下層的一部分,而姬姓之周成爲周邦的統治者,傳世文獻只有姬姓之周人的記載。若非甲骨金文的發現與正確研究,妘姓之周的歷史已經被磨滅的毫無痕迹了。可以說,姬姓周人也佔有了妘姓周人的歷史,對妘姓名號「周」的繼承,是姬姓周人改寫歷史的第一步。
這裏還想分析關於「秦」的問題。據《史記.秦本紀》講,秦、趙共祖,非子這一支「以造父之寵,皆蒙趙城,姓趙氏」。其源頭爲造父封趙城。至孝王時非子居犬丘,因善於養馬而受封,「邑之秦」。因非子受封在秦,而以「秦邑」之邑名作爲族氏,所以,在非子以前,嬴姓的趙人是根本沒有「秦」這個族氏的。也就是說,在非子之前,並沒有考古學上所謂的「秦文化」可考。
根據清華簡〈繫年〉第三章,周初二次克商之後,「西遷商蓋之民于邾圄,以御奴且之戎,是秦之先,世作周陪。」[33]甘肅清水的「秦」名號是從東方移植而來的。山東有秦臺、有犬丘,所以西方的地名「秦」與「西犬丘」,皆是山東商奄之民西遷的結果,是以族氏命名地點。西周〈詢簋〉(《集成》04321)、〈師酉簋〉(《集成》04288-04291)銘文均提到「秦夷」、「戍秦人」,我認爲,這些銘文的「秦」,指的是自東方遷來的商奄之民,並不是嬴姓之趙氏非子之族。
孝王封建非子這件事,應包含「授民」、「授土」(「授名號」)這三個基本要素。我認爲「授民」即是將已居此地的商奄之民賜予非子,之後嬴姓趙氏的秦人爲上層統治者,而商奄之民成爲秦的下層人民。從考古學上看,秦人上層流行直肢葬,下層流行屈肢葬,可說明二者族源不同。〈繫年〉所謂的「是秦之先」,應該是說商奄之民是秦人下層之先人。《史記.秦本紀》應該是把商奄之民與嬴姓趙人的祖先傳說與早期歷史都混爲一談了,二者究竟應該如何分合,尚有待今後研究。[34]
歸納上述兩例可見,在「同氏不同姓」現象的下面,常常隱藏了戰勝者征服失敗者的歷史,若失敗者沒有遷出原都邑,則成爲處於政治體下層的族群。根據這種認識,我們來分析曾和隨的問題。
目前可以確認,從隨州葉家山到文峰塔、擂鼓墩的歷代曾侯,都是姬姓周人的分族。姬姓周人分封至此,是以商周革命作爲時代背景的。根據前述「以都邑命名族氏」的規律,姬姓之曾的名號「曾」,應該就是繼承了當地的歷史地名。根據前文提到但未展開的「以族氏名稱命名地點」規律,湖北之曾的族名源頭,應是山東姒姓之曾,即《世本》所見「夏少康封其少子曲烈于鄫」之「鄫(曾)」。在殷墟一期卜辭中,就已經見到南方有「曾」,這很可能是商末南遷的姒姓之曾。上海博物館藏兩周之際的〈曾子倝鼎〉(《集成》02757)銘:「惠于剌曲」。這件鼎是典型的兩周之際南方青銅器,學者多認爲「剌曲」即《世本》所見夏少康封鄫之少子「曲烈」,設此不誤,可說明器主曾子倝是「剌曲(曲烈)」的後代,姒姓曾人並沒有因爲姬姓族群的進入而立即絕滅,而是晚至兩周之際尚存於此地。
隨國也有「同氏不同姓」的現象。隨是春秋時代漢陽諸姬中的大國,關於隨國姬姓的記載很多,無需贅舉。此外,還有隨是炎帝之後姜姓的講法,或隨是唐堯之後祁氏的講法。[35]其中「隨」爲陶唐氏之後裔的講法比較可信。原因是「隨」、「唐」兩個地名,既見於山西汾水流域,又都見於湖北漢水流域,很可能是同姓族群移植的結果。[36]祁姓之隨遷徙至漢水流域的時間不可考,[37] 但一定是在姬姓曾人來到此地之前,甚至也可能在姒姓曾人之前。祁姓之隨亡於誰手,也不可考。但姬姓之人先是因爲分封遷至曾,就繼承了姒姓曾人的名號;後來遷居至祁姓之隨的故地,又繼承了隨的名號。其歷史過程應該大致如此。
由此可見,曾、隨兩國名、族名分合的歷史,應該比過去理解的情況更複雜,「曾隨兩國論」並非毫無道理。從「都市國家」的立場來看,在隨棗走廊有曾、隨、鄂等多個方國並存的狀態,也是很可以理解的。
餘論:「地隨氏改」與「史家筆法」
本文討論的問題,簡單地講,是國、都、族三者之同名(「人地同名」)並且多名(「一國或一族多名」)的現象。多名的原因,是族氏的遷徙行爲(「氏隨地改」)。氏族名稱與地名趨同現象的另一類重要原因,是「以氏族名稱命名地名」(「地隨氏改」),限於時間,本文不能展開討論。但正確理解早期國家是「都市國家」形態,釐清族名與地名的年代層次先後,分清是用族名爲地點命名,還是用地名爲族群命名,是上古史研究中需要注意的事情。同時也應注意,若長時段觀察歷史上族名、國名沿革,無論繼承或更改,都是在不同族群之間不斷接力造成的結果,「氏隨地改」與「地隨氏改」這兩種情況總是交替出現,不可一概而論。
此外還應考慮到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的不同。傳世文獻記述歷史,是「以後述前」,用後來的地名和族名習慣來記錄,其中有「史家筆法」。雖然傳世文獻保留了一些國、族的舊名稱,但主流是淘汰舊名稱,使用新名稱。有不少舊名稱只能從出土文獻中看到。具體到「曾國之謎」的問題上,「隨」就是見於載籍的新名稱,而「曾」就是遭到傳世文獻淘汰的舊名稱。
傳世文獻對於歷史總是「有選擇性的記錄」。歷史事實紛繁複雜,史書只能是粗線條,只記錄作者認爲重要的邦國、氏族和事件,淘汰了作者認爲不重要的邦國、氏族和事件。但史書失載的邦國、氏族和事件,往往可能是重要的邦國、氏族和事件的原因、前奏,以及結果。
如吳良寶所說,國名可分爲「自稱」和「他稱」。傳世文獻中記錄歷史,大多是屬於「他稱」。自稱的情況,也往往需要求之於自作器物的銘文。由此來看,出土文獻在研究國、族名稱沿革問題上,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
《荀子.正名》:「物有同狀而異所者,有異狀而同所者。可別也。狀同而爲異所者,雖可合,謂之二實。狀變而實無別而爲異者,謂之化。有化而無別,謂之一實。此事之所以稽實定數也,此制名之樞要也。」杜正勝先生也說:「事有同名異指,也有同指而異名。」[38]本文討論,僅僅局限在「名」的層面。很希望得到識者的批評,並且希望有機會再詳細討論這個問題。
2016年7月31日
注 釋
* 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
[1] 李學勤,〈曾國之謎〉,《光明日報》1978.10.04,第3版,收入《新出青銅器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頁146-150。李學勤,〈論漢淮間的春秋青銅器〉,《文物》1980.1:54-58,第二節「再論曾國之謎」,收入《新出青銅器研究》,頁151-159。
[2] 石泉,〈古代曾國——隨國地望初探〉,《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79.1:59-68、80,收入《古代荊楚地理新探》(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88),頁84-104。
[3] 吳良寶,〈再說曾國之謎〉,《新果集——慶祝林澐先生七十華誕論文集》(北京:科學出版社,2008),頁626-631。
[4] 黃聖松,〈先秦「一國多名」現象芻議——兼論曾、隨二名的關係〉,《中國文哲研究集刊》45(2014.9):121-169。
[5] 何浩,《楚滅國研究》(武漢:武漢出版社,1989),頁288。
[6] 楊寬、錢林書,〈曾國之謎試探〉,《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1980.3:84-88。曾昭岷、李瑾,〈曾國和曾國銅器綜考〉,《江漢考古》,1980.1:69-84。
[7] 具體篇目,參看黃聖松,〈先秦「一國多名」現象芻議〉,頁153-154,注釋198所總結。
[8] 陳偉,〈讀新蔡簡札記(四則)〉刊於《康樂集——曾憲通教授七十壽慶論文集》(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06),頁81。
[9] 曹錦炎,〈「曾」、「隨」二國的證據——論新發現的隨仲嬭加鼎〉,《江漢考古》2011.4:67-70。張昌平,〈隨仲嬭加鼎的時代特徵及其他〉,《江漢考古》2011.4:71-76。
[10]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湖北隨州市文峰塔東周墓地〉,《考古》2014.7:30,圖四〇、四一。
[11]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隨州文峰塔M1(曾侯與墓)、M2發掘簡報〉,《江漢考古》2014.4:3-51。
[12]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湖北隨州文峰塔墓地M4發掘簡報〉,《江漢考古》2015.1:3-15。
[13] 隨州市博物館,《隨州出土文物精粹》(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No.30-37。
[14] 董珊,〈試論周公廟龜甲卜辭及其相關問題〉,《古代文明》5(2006):243-269。〈「周公戈」辨僞之翻案〉,《華夏考古》2007.3:92-96。〈救秦戎銅器群的解釋〉,《江漢考古》2012.3:87-94。〈試論殷墟卜辭之「周」爲金文中的妘姓之琱〉,《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3.7:48-63。〈清華簡《繫年》所見的「衛叔封」〉,收入羅運環主編、中國先秦史學會等編,《楚簡楚文化與先秦歷史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13),頁98-101。〈從出土文獻談曾分爲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五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頁154-161。
[15] 何浩,《楚滅國研究》,頁288。
[16] 董珊,〈清華簡《繫年》與
羌鐘對讀〉,《簡帛文獻考釋論叢》(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頁101。
[17] 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翻譯組編譯,〈宮崎市定論文選集(上卷)〉,《中國古代史概論》(北京:商務印書館,1963),頁3-5。宮崎市定著、邱添生譯,《中國史》(臺北:華世出版社,1980),頁97:都市國家的時代;頁115:向領土國家轉變;頁122-123:領土國家。
[18] 王玉哲,〈殷商、西周疆域史中的一個重要問題──「點」和「面」的概念〉,《古史集林》(北京:中華書局,2002),頁202。
[19] 林澐,〈關於中國早期國家形式的幾個問題〉、〈甲骨文中的商代方國聯盟〉,收入《林澐學術文集》(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頁85-99、69-84。
[20] 李學勤,《新出青銅器研究》,頁146-147。
[21] 石泉,《古代荊楚地理新探》,頁95。
[22] 楊寬,〈曾國之謎試探〉,頁86。
[23] 何浩,《楚滅國研究》,頁288-289。
[24] 黃聖松,〈先秦「一國多名」現象芻議〉,頁162。
[25] 曹斌,〈商周銅昜研究〉,《考古與文物》2011.3:36。
[26] 唐蘭,〈西周金文分代史徵〉,《唐蘭全集(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頁14。王恩田,〈「成周」與西周銅器斷代——兼說何尊與康王遷都〉,收入張光裕、黃德寬主編,《古文字學論稿》(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8),頁43。
[27] 曹瑋,《周原甲骨文》(北京:世界圖書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02),H11:117,頁82,H11:20,頁19。
[28] 李學勤,〈續論西周甲骨〉,收入《周易經傳溯源》(長春:長春出版社,1992),頁144,注釋2。
[29] 漢王符撰,清汪繼培箋,彭鐸注解,《潛夫論箋校正》(北京:中華書局,1985),頁387-389。
[30] 李零,〈再論淅川下寺楚墓〉,《入山與出塞》(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頁227,注釋6。
[31] 國立故宮博物院編輯委員會編,《故宮西周金文錄》(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2001),頁45。
[32] 趙慶淼,〈芮姞簋與古芮國探微〉,《故宮博物院院刊》2016.2:98-105。
[33] 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橫家書.蘇秦謂燕王章》:蘇秦所謂「自復而足,楚將不出沮漳,秦將不出商閹(奄),齊不出呂隧,燕將不出屋注,晉將不逾太行。」「商奄」在此應是地名,指秦城,這是以族氏命名地點。
[34] 秦非子受封時,所接受的人民可能並非僅有商奄之民,也許還包含了被征服的戎狄等民族。
[35] 陳槃,《春秋大事表列國爵姓及存滅表譔異(三訂本)(貳)》(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景印四版,1997),冊三,頁209。
[36] 童書業,《春秋左傳研究(校訂本)》(北京:中華書局,2006),頁214。王占奎,〈湖北隨州葉家山西周墓地筆談〉,《文物》2011.11:72-73;趙慶淼,《商周時期的族群遷徙與地名變遷》(天津:南開大學歷史學院博士學位論文,2016,陳絜教授指導),「汾水流域和淮漢地區的族群交流」,頁238-254,頁242。
[37] 祁姓之隨遷徙的時間,可參照唐堯之苗裔劉累在夏孔甲時遷魯縣的時代,《史記正義.晉世家》:「按:魯縣,汝州魯山縣是。今隨州棗陽縣東南一百五十里上唐鄉故城即是。後子孫徙於唐。」
[38] 杜正勝,《周代城邦》(初版第六刷,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8),「自序」,頁14。
本文原載於《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五輯),2017年,第187-202頁。
感謝董珊先生賜稿!
微刊小編:酒紅卡布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