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只眼看五月花号公约
是之按:美国的强大有幸运之神的眷顾,可惜今天的美国正在驱赶她的幸运之神。
其实关于这段历史,这是重温一下历史事实。
五月花号在1620年9月离开英国,目的地原本是北美洲弗吉尼亚殖民区。
当时船上有102名殖民者,其中只有41人是清教徒(Pilgrims),18人是有契约佣工(indentured servants)。
契约佣工其实是一种有期限的奴隶,在期限内他们的权利和待遇和奴隶一样。
但到期后他们就自动成为自由人和或许得到一些补偿,其余大部份是英国圣公会教徒(Anglicans)。
当五月花号到达麻省哈德逊河口时,清教徒決定登录。哈德逊河口并非在弗吉尼亚殖民区内。
这就出现一个大问題,契约佣工首先提出抗议。他们既然不是在弗吉尼亚殖民区登陆,他们的契约佣工身份应该失效。
他们提出应该让他们拥有自由人的身份和权利,他们认为他们不再是任何契约下的奴隶。
清教徒当时害怕会出现叛乱,当时首先禁止其他人拥有武器,事实上契约佣工本身并没有什么武器。
但那些英国圣公会教徒也不太可靠,其实那些圣公会教徒中有妇女和少孩,作乱的机会也不大。
禁完枪之后就制作了五月花号公约,并成立一个垄断武力的“政府”。
当时签署五月花号公约的就只有那41个清教徒,其他人没有签约,更没有人问他们是否自愿加入和接受这41个清教徒的统治。
这就是很多历史书上赞美的美国第一份社会契约或宪法的真实故事。
就算大家去查维基中文。引用维基中文的内容:
“《五月花号公约》(Mayflower Compact)是前往北美洲新英格兰殖民地的102名英国清教徒在上岸之前,其中的41名成年男子于1620年11月11日在五月花号船上签订的政治声明,同意创建并服从一个政府。”
这里和我说的有些差別。船上是否102人都是清教徒?大家可以去查证一下。我引用另一历史网站:
“MUTINY ON THE MAYFLOWER
Of the 102 passengers on the Mayflower, there were 50 men, 19 women and 33 young adults and children. Just 41 were true Pilgrims, religious separatists seeking freedom from the Church of England.
The others were considered common folk and included merchants, craftsmen, indentured servants and orphaned children—the Pilgrims called them strangers.”
根据这网站的资料只有41个清教徒,其它包括成年男性,婦女,青年和儿童。他们只是一般的英国老百姓(common folk),包括商人(merchants),工匠(craftsmen),契约佣工和孤儿,而清教徒称他们为陌生人(strangers)。当然大家可以继续查。
但我从多处查证五月花公约并没有在41个清教徒之外讨论过。也没证据表示清教徒是其他人授权的代表。
从所有证据显示五月花公约並非一个所有人都同意的社会契约,更大的可能是41个清教徒使用威吓使所有人就范于五月花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