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将杀医犯判死刑,是伤医暴力零容忍?还是纵容?

近日因莱钢医院儿科医生被杀案,关于如何遏制医疗暴力再次引起热议。

人民日报微信、共青团中央微博更是公布了7起杀医案凶手被判处死刑的消息,并宣称主管部门对暴力伤医零容忍的态度。

在夜鹰看来,仅仅是将杀医罪犯判处死刑,根本不算是对暴力伤医零容忍。

因为所有残暴的杀人犯被判处死刑,是常识。

如果只有杀了医生才会受到惩处,岂非是对暴力伤医的极大容忍?谈何零容忍?

暴力伤医并非仅限于杀害医生。

在医疗机构辱骂、威胁、恐吓、殴打医护人员,严重干扰医疗秩序,都属于医疗暴力范畴,都不应该容忍,即零容忍。

夜鹰曾多次亲闻下面场景。

患者家属在急诊无理取闹,用极其污秽的语言辱骂医护人员,医护拨打110报警。

警察到达后,问:“怎么回事?这个人打了医护人员吗?”

护士回答,“没打人,但骂人,干扰诊疗秩序。”

警察说,“他没打人,我们也没办法!”

靠,啥叫没办法?

你警察没办法,谁还有办法保护百姓?

谁还有办法维持医疗秩序?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警务系统普遍的对医疗暴力采取极其容忍的态度,即使是打了个头破血流,最终的判罚结果往往是300-500元赔偿,甚至经常被判罚互殴。

互殴你麻痹。

而作为医护人员雇主和东家,在如此频繁的医疗暴力伤医甚至杀医案之后,鲜有医院采取综合预防预警措施。

医院对医疗暴力的容忍程度更高,这种容忍经常被标榜“为了和谐稳定”。

假如今晚值班医生或护士,被患者无理的辱骂或打了一拳。是,可能没啥外伤。但这种职业内伤将深深影响医护人员的执业过程。

如果院长当晚或第二天就有渠道得到消息,有专门团队调查事件过程,有针对受害者的专门心理疏导,有对肇事者的警告和追责并记录在警局档案。

这才是对暴力伤医的零容忍。

而如果院长或主管领导根本没有渠道获知暴力事件,或者根本无视非砍杀的暴力伤医事件,甚至有些医院不去追究肇事者责任,反而给员工发委屈奖,这其实都是对暴力伤医事件的纵容,而非零容忍。

从辱骂到杀医,每一个医疗暴力事件都能被上报,能被有效处置,能被记录在案,肇事者受到相应惩处,才是暴力伤医零容忍。

(这种明目张胆的恐吓,也仅仅是被警察蜀黍批评教育)

暴力伤医零容忍,需要医院、法制部门和整体社会的共识,在国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条路洒满医护人员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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