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的小柴胡汤事件看废医存药
冯世纶
20世纪70年代初期,日本的津村顺天堂制成了小柴胡汤颗粒制剂,同时有地滋教授发表了“津村小柴胡汤颗粒对慢性肝炎有治疗效果”的报告,刹时间在日本引起不同凡响。小柴胡汤成了畅销药,舆论认为日本汉方走向现代化。短短的几年里,津村顺天堂便成了日本乃至世界注目的制药企业,财富积累走向巅顶。但自20世纪90年代初起不断爆出小柴胡汤有副作用的新闻,1991年4月日本厚生省向医师、药剂师下达了要注意小柴胡汤导致间质性肺炎的通告。1994年1月~1999年12月报道了因小柴胡汤颗粒的副作用发生了188例间质性肺炎,其中22人死亡。结果津村顺天堂1997年破产,2000年津村顺天堂社长津村昭被判刑3年。
一个药方可使一个企业兴旺,又可使其灭亡,这是值得人们深思的。
一、关于小柴胡汤的副作用
小柴胡汤出自《伤寒论》,方由柴胡、黄芩、人参、半夏、炙甘草、生姜、大枣七味药组成。方中柴胡苦平,是一味疏气行滞的解热药,而有治胸胁苦满的特点,方中用为主药。佐以黄芩除热止烦,半夏、生姜逐饮止呕,复以人参、大枣、甘草补胃以滋津液。该方的典型适应证是《伤寒杂病论》第96条(赵开美本,以下同)所示:“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嘿嘿不欲饮食、心烦喜呕……”。造成这种方证的主要原因是《伤寒杂病论》第97条所述:“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休作有时,嘿嘿不欲饮食,脏腑相连,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呕也,小柴胡汤主之。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以法治之”。这些条文不但指明了小柴胡汤为太阳病初传少阳的主治方,不论伤寒、杂病,凡有其证俱宜用之,同时又告诫后人,凡不见小柴胡汤方证时,绝不能用该方治疗。凡学中医者皆熟悉其功能,并能恰到好处地用其治疗急、慢性病。所谓日本小柴胡汤的副作用,主要原因是应用时脱离了辨证论治理论指导的结果。为了早日得到中西医结合的成果,日本学者探索了用西医病名诊断指导用中药的道路。其中对小柴胡汤治疗慢性肝炎的研究规模最大,发表论文最多。值得注意的是,有地滋强调:“慢性肝炎、肝硬化患者有关小柴胡汤的'证’消失了,还要继续长期服用小柴胡汤”、“汉方药非常安全,长期服用也没有问题”,这无疑给滥用小柴胡汤开了绿灯。再加上厂家通过杂志、学术会议等宣传,小柴胡汤还能治各种急性热性病、感冒、肺炎、慢性胃肠障碍等等,人们不论有无小柴胡汤方证,仅仅依据这些西医诊断病名就纷纷争服小柴胡汤。但当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小柴胡汤副作用造成间质性肺炎甚至死亡的消息时,人们又惧之如虎。从争相服用到惧怕服用,很显然是对小柴胡汤缺乏认识,是对中医缺乏认识。
小柴胡汤是中医的经方之一,有地滋们宣扬慢性肝炎、肝硬化临床上不见小胡汤方证,仍可长期服用小柴胡汤,正是违反了中医辨证论治原则,使患者“精气内伤不见于外,是所独失也”。这正是造成间质性肺炎的主要原因,而不是小柴胡汤有副作用。
二、关于中医中药现代化
当前,中医中药现代化是人们共同关心的问题。应当看到,现代化代表了国内外对中医中药发展的一种急切心理,也是中医中药在自身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但是,中医中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西医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医学科学体系。所以,笔者认为,在中医、中药的现代化问题上,应首先认清中医中药的科学内涵,也就是说,中医药现代化绝不能脱离中医的基本理论。20世纪,人们在中医药发展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教训。近三十年来,剂型改革普遍展开,一改以往的丸、散、膏、丹传统剂型,出现了冲剂、颗粒剂、胶囊、口服液、肌肉及静脉注射液等剂型,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用药。中药产业成为中国最红火的产业。但回顾历史,我们惊奇地发现,中国国内也有很多像津村、有地滋一样的人,即临床用药不是依据辨证,而仅根据西医诊断病名。更值得注意的是,每种药都称经急、慢毒实验观察皆无毒副反应,其意是让人们放心大胆地长期服用。更有甚者,某一新药改剂型后生产、销售有一定规模,并推向国际市场,便通过各种渠道,声称其产品的开发是中医药现代化的结果。剂型的改革是否成功,当然取决于技术、工艺是否可靠,中药的疗效是否能得到保证,但更重要的是不能脱离中医理论指导来应用。小柴胡汤颗粒置津村、有地滋于死地,其主要原因是脱离了中医理论指导。此事件给我们提供了很深刻的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三、关于中医学术与中医教育
小柴胡汤出自《伤寒论》,应用小柴胡汤应对《伤寒论》有所研究,看到它能治疗许多疾病,开发成新药,是件好事,本应进一步研究中医药理论,但有地滋却反其道而行之。他们使用中药不遵照中医理论,而只是依照西医理论,他的悲哀、罪过也就出在这里。
小柴胡汤事件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它的出现,是中西文化交流、中西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代表性事件,是在人们试图进行中西医探索中发生的,这一事件的发生,人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也得到了很大教训。我国在探索中医药发展过程中,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其中也探索了中西医结合的道路,走进了科研、教育、中药发展误区。尤其近20年来,发展了中药肌肉、静脉注射用药,用药反应时有发生,但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类似小柴胡汤的新药不断推出,有的新药还标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或因药物组成保密不纳入辨证论治,因而为真正中医者所不用……这些都应引起我们的注意、深思。当然业内人士对小柴胡汤事件的看法,可能还有学术上的思考、争议,但是不论怎样,总结经验教训,弘扬传统文化,发展中医是我们的重任。是应该冷静思考、严肃对策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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