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汇算清缴申报表的时候,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信用减值损失、研发费用都填在哪?

我们都知道,新准则的报表下面,多出了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信用减值损失、研发费用等等科目,这些科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申报表里,都没有相应的位置填写。

其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的填写说明就有规定。

根据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1-13行参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填写。本部分未设“研发费用”“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对于已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纳税人,在《利润表》中归集的“研发费用”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第19行“十九、研究费用”的管理费用相应列次填报;在《利润表》中归集的“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则无需填报,同时第10行“二、营业利润”不执行“第10行=第1-2-3-4-5-6-7+8+9行”的表内关系按照《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直接填报

猪哥提醒:如果无法直接填报“营业利润”项目,检查一下“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的“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版)”是否勾选为“”。

上面讲的是有出处的规定,当然也是最正规的填法。

其实,实务中还有比较粗野的做法,就是把这些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信用减值损失、研发费用科目还原到老版的报表科目里面,例如,其他收益就放到营业外收入里面。

这么填,问题也不大,只要最后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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