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个月,8100件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广州法院这样判!

近年来,广州法院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服务保障“双区”建设,为广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以下简称涉外案件)8100件,审结5655件;涉案标的额429.35亿元,平均审理时限200天。除3181件涉外资案件外,新收案件中,涉港案件2898件,涉澳案件241件,涉台案件380件,涉外国案件1400件,涉及美国、英国、加拿大等50多个国家。

*新收一审涉外案件

办理承认(认可)和执行境外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及协助送达或调查取证等区际、国际司法协助案179件。
2019年1月1日起,全市涉外民商事案件由越秀区、南沙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

重磅!明年元旦起越秀、南沙法院集中审理广州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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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集中管辖广州市越秀、白云、海珠、荔湾、花都、从化六个行政区域内、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的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截至2021年4月30日,共新收涉外集中管辖案件4287件,结案2711件。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集中管辖广州市南沙、番禺、黄埔、天河、增城区五个行政区域内、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的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截至2021年4月30日,共新收涉外集中管辖案件3479件,结案2926件。
 涉外案件主要特征
1.涉及案由广泛

案件中既有商事合同、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传统商事案件,也有涉物权、人格权、破产衍生诉讼等纠纷,基本涵盖民商事活动各方面,案由总计多达96种。

2.纠纷类型集中

房地产、金融借贷、商事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占全部涉外案件的90%以上。其中,房地产纠纷数量最多,占比超过三成,主要包括房屋租赁、房屋买卖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3.疑难案件多发

涉信用证、保理合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新型疑难复杂纠纷不断涌现,当事人长期跨境交易,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房地产纠纷等案件多与婚姻家事、拆迁补偿等关联,涉及多层法律关系识别和准据法适用,审理难度较大。

4.当事人双重身份问题突出

有的取得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当事人未注销内陆户籍,利用双重身份在市场准入、获取商机等方面获取不当优势,以不同身份参与诉讼,择利行权。

审理涉外案件创新举措
1.狠抓案件质效管理
在民事诉讼法未规定涉外案件审限的情况下,率先明确办案的13个环节31个节点时限要求和操作举措;大力推行繁简分流改革举措,制定适用独任制和书面审理案件实施细则,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升审判质效。

繁简分流成效显著,广州法院持续发力打造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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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新专业审判模式

优化整合涉外审判资源,2019年1月1日起,全市涉外民商事案件由越秀区、南沙区法院集中审理,涉外审判实现“全科大夫”向“专科专家”转变。成立全国首个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专业合议庭。

《广州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一周年,实现审判由“全”到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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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港澳诉讼规则衔接
率先发布民商事案件证据开示指引、属实申述规则适用规程;将类似案例辩论纳入法庭辩论;借鉴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通过委托当事人送达提高域外送达效率和成功率。目前,已形成“N+4+2”粤港澳司法规则衔接机制,有力促进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

共建共治共享,广州法院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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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水平适用域外法
出台域外法查明与适用规程,对域外法应查则查、当用即用。2019年以来,适用域外法审理案件共28件。拓宽域外法查明渠道,深化境内外法律数据库应用,借助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提升查明能力,筹建全国首个“域外法查明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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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升办案信息化水平
上线应用、全面推广全国首个“AOL授权见证通”,广州、珠海、佛山、东莞等地479件案件当事人通过平台完成授权见证,平均用时从30天缩短到5分钟,获最高法院、国务院港澳办肯定。广州互联网法院实现涉外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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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善多元解纷机制
上线全国首个商事多元调解平台,建成粤港澳大湾区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与广州仲裁委签订诉调对接合作协议,搭建全国首个商事仲裁电子卷宗共享平台等;全国首聘港澳籍人民陪审员,首邀香港执业大律师运用香港规则调解涉外商事案件,全省率先聘任台湾调解员参与涉台纠纷调解工作;与港澳商会、行业组织建立协调机制,提升纠纷化解综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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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湾区法院联动
与深圳法院签订合作协议,加强涉外审判协作。南沙法院与前海、横琴法院探索搭建“环大湾区司法服务圈”,构建立案、解纷资源共享机制,推行跨域立案、跨域庭审,明确调解协议签署、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流程。

双城联动添新翼 法治协同护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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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中院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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