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个月,8100件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广州法院这样判!
近年来,广州法院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服务保障“双区”建设,为广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以下简称涉外案件)8100件,审结5655件;涉案标的额429.35亿元,平均审理时限200天。除3181件涉外资案件外,新收案件中,涉港案件2898件,涉澳案件241件,涉台案件380件,涉外国案件1400件,涉及美国、英国、加拿大等50多个国家。
*新收一审涉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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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既有商事合同、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传统商事案件,也有涉物权、人格权、破产衍生诉讼等纠纷,基本涵盖民商事活动各方面,案由总计多达96种。
房地产、金融借贷、商事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占全部涉外案件的90%以上。其中,房地产纠纷数量最多,占比超过三成,主要包括房屋租赁、房屋买卖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涉信用证、保理合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新型疑难复杂纠纷不断涌现,当事人长期跨境交易,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房地产纠纷等案件多与婚姻家事、拆迁补偿等关联,涉及多层法律关系识别和准据法适用,审理难度较大。
有的取得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当事人未注销内陆户籍,利用双重身份在市场准入、获取商机等方面获取不当优势,以不同身份参与诉讼,择利行权。
《繁简分流成效显著,广州法院持续发力打造特色品牌》
优化整合涉外审判资源,2019年1月1日起,全市涉外民商事案件由越秀区、南沙区法院集中审理,涉外审判实现“全科大夫”向“专科专家”转变。成立全国首个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专业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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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治共享,广州法院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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