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省界“山川形便”?陕西北部省界为何既不沿黄河,也不沿长城
在我国古代划分行政区域时,往往会掌握“山川形便”的原则,就是按照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特征划分出来的地理区域,再进行行政区域的划分,这样一来能够使行政区域与地理区域一致,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一点在我国很多省、市的某段分界线上都有明确体现,比如江西、山西、陕西等省的部分省界,都是又山脉中脊线、河流为分界线。其中又以山西省最为明显,在其南部、西部是以黄河与河南、陕西为界,在东部是以太行山脉与河北省为界。
陕西北部、西北并没有按照“山川形便”的原则
说到陕西省,它除了与山西省以黄河为东界、与四川省以大巴山为南界、与甘肃省以六盘山为西界之外,其西北界、北界如果按照“山川形便”的原则,就应该一直到达黄河形成的大“几”字之内,也就是包含了历史上的河套地区,隔黄河与内蒙古自治区为界。但是事实上陕西省与内蒙古自治区的界线却是在黄河大拐弯的东北角向西南的走向,省界和黄河之间就是鄂尔多斯高原、鄂尔多斯市。
陕西与内蒙古省界,
并且如果再细看的话,两省边界虽然走向和明长城相同,但是省界和明长城并不重合,而是由长城向北方延伸了一段距离。
那么为何陕西北部的省界没有沿用“山川形便”的原则以黄河为界,也没有以与现省界走向相同的明长城为界,却是选择了离长城和黄河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地方当作省界呢?其实这个问题要分成两部分来说。
一、为何不以黄河为省界
如果逆着时间向前追溯,我国秦、两汉、隋唐等大一统王朝都曾经拥有过河套地区,其北部边境线一般在阴山一线,所以在秦、两汉、隋等朝代,甚至还把河套(包括前套、后套)设置成为一个整体的行政区域,为九原郡、朔方郡、五原郡。
到了对现在省级行政界线影响最大的明朝,在朱元璋时期,其北方的边境线也是在阴山一线,并且为了防范北元势力的再次崛起和进犯,明朝在今天的长城以北地区相继设立了东胜卫、大宁卫、开平卫等卫所,构成了相对完整的防御体系。但是好景不长,朱棣发动靖难之役时,为了防范背后的心腹之患,先是绑架了宁王放弃了大宁卫,又内迁了东胜卫,明朝北部的防御体系已经被打破和瓦解。
由于没有了卫所的防御,北元势力也趁机不断在河套一带南侵,明朝则是步步退缩。到了明宪宗朱见深的成化九年(1473年),余子俊担任延绥巡抚,兴建起了东起黄甫川、西抵盐场堡的长约一千二百余里的长城,共建城堡三十四座,屯兵以守。这是陕西北部明长城的开端,也是明朝凭借长城防范北元等游牧民族入侵的开始。对于余子俊的贡献,史称“尽心边计,数世赖之”。
明朝延绥镇的长城
明朝前后两个时期的区别
为何余子俊要选择在这一线修筑起长城呢?这既是当时形势的选择,又是人们多年在那里生活、生存习惯的选择。在今天看来,用科学的术语来说,明长城在陕西北部一段是恰巧建设在了我国400毫米等降水量线上,这一线是我国半湿润与半干旱区分界线。在古代则是游牧、农耕两大文明的自然分界线。
400毫米等降水量线
由这一界线向北、向西北,是草原及荒漠地带,适宜游牧,而向南、向东南则是黄土高原,适宜农耕。这一线就天然的分界线,即使是中原王朝在强盛时期能够攻占下来,但在国力衰弱的时候,也无法守住。所以,明长城建在那一线是当时明王朝最科学、最现实和最无奈的选择。
当然,因为有了这样的选择,陕西的北界注定就无法到达黄河边上,所以在清朝时陕西和内蒙的边界就以明长城为界。
二、今天陕西和内蒙的省界为何没以明长城为界,反而是明长城向北扩展一定距离的位置?
就像上面所说的,在清朝的时候,陕西和内蒙的确是以明长城为界的,但是后来出现了一点小小的变故,使得从民国时候开始,两者的界线就不能以长城为界了,一直到今天。
明朝长城
造成这个情况的原因就是清朝时“禁留地”制度。
明朝结束以后,清朝为了避免河套地区的蒙族像明朝的时候那样,不时向南入侵掠夺物资,就想到了采取了“隔离政策”,即在沿明长城以北的鄂尔多斯地方,东从府谷黄河岸边墙头的紫城砦,向西经神木、榆林、横山、靖边、定边与宁夏的花马池交界处长一千七百多里的地带,划出宽五十里范围,由清皇室掌管,蒙、汉民人均不得入内耕种、放牧或滞留其间,即为“禁留地”。这些禁留地也就是今天陕西省界并没有以明长城为界的基础。
清朝陕西北部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二月,康熙亲征噶尔丹时,在沿明长城西行时,对长城之外经过五十多年休耕的“禁留地”内草木茂盛、土地肥沃的情景极为惊叹,而长城内的陕北沿边六县内却因为长期经历战乱、灾荒等原因土壤贫瘠、难事耕耘、人多穴居,在沿途官员的请求下,康熙在征剿噶尔丹回京后,允许百姓出口种田。
陕北沿边六县的官员在接到这个命令后,积极组织所属贫困民众到禁留地进行垦殖,并且附近晋西北的偏关、河曲、保德等各县也被获进入“禁留地”,所以山西、陕西两地贫苦百姓纷纷到长城关口之外耕种,人越来越多,这就是后世所称的“走西口”。
清朝的陕西北部
清廷虽然允许汉民在规定的界限内耕种,但不准他们长期居住,更不准他们与蒙人结婚生子,出边的人必须持有印票,每年春出秋归被称为“雁行”,出边的农民在开垦地边暂时搭棚伙聚盘居,称为“伙盘”。
到康熙朝末年出边耕种的汉人越来越多,汉蒙纠纷以及汉人越界耕种之事也越来越多。后来虽然在康熙、雍正、乾隆等朝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规范,甚至采取课以重税进行约束,但还是抵挡不住农耕民族对土地的热爱,内陆汉民耕种土地面积更大,而蒙古游牧地越来越窄。后来随着鸦片战争的爆发,清朝国门洞开,清政府忙于应付外敌,无力顾及内陆流民进入蒙地开垦种植。
此外随着战事频繁,清政府财政开支加大,对蒙古王公的剥削也日益加重。蒙古王公生活日益窘迫,为解决财政亏空,他们对汉民越界耕种也采取默许态度,以收取租银,到清末放垦蒙地时沿边各县汉民已远远超过50里界限,深入到蒙旗腹地。这些涌入的农民与蒙古族杂居相处,经过二百多年的经营,已经把沿边一带有些地方开发成肥沃的良田。
1939年时候的陕西省与绥远交界处
其实自清初开禁以来,虽然有着多年的开垦耕种,但禁留地却一直没有明确的界限划分,或者即使规定了界址的大体走向,也缺乏明确的可以恒久的标示物。沿边各县和蒙旗王公札萨克都有对土地的管辖权和征税权,就出现了“一旗之地有归两省县管理者,又有一省四县管理者”的纷争。
民国六年(1917年)十月,蔡成勋任绥远都统时发现了禁留地的的重要性,在民国二年向国务会议提出,应依据清代鄂尔多斯与陕西省以边墙为界的标准,把越过长城的陕西省所设立的禁留地内的村庄归绥远管辖。但是陕西沿边各地农民坚决反对。
1948年两地交界处
如果从历史和实际归属的角度来看,这一地区的确应该属于鄂尔多斯各旗,或者是划归绥远特别行政区,但是由于这一地区长期被汉民开垦耕种,并且由陕北各县代为管理,所以在事实上和从表面上看,这一地区又应该属于陕西方面管辖,这也成为后来长城之外土地被划到陕西方面的一个重要理由。
由于时局不稳和日军的大举入侵,蔡成勋提出的划界问题被无限期地拖了下去,在整个民国时间,陕西北部的省界并没有最终确定下来,纷争一直不断,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将沿边大部分土地划归陕西。但最终确定两地的边界已经到了2001年。
2008年两地交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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