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文 | 白丁文盲
大二的时候,因为过度消费,我遭遇了严重的经济危机。
我问一个朋友,有没有适合我的兼职,通过什么途径去获得这份工作。当谈到学校的外卖行业时,他鄙夷的笑笑,“作家的手,怎么能用来送外卖?”在很多一晃而过的想法里,我抓住了赞同的那一个。是啊,我怎么能为了金钱而变得如此卑微?后来越来越多的想法跑出来,诸如“我的清高感从何而来?”“我算是作家么?”“这是潦倒,不是贫困”之类。
金钱到底还是说服了我自己。
时至大三,我已经身兼多职。包括送外卖,收银,帮人做ppt等等。
不同的职位,就处在不同的圈子里。除了暗恋中的男女,没有人愿花费精力去更多的了解谁,在他们眼中,我只是一个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赚取生活费的上进学生。
但这种上进,到底还是卑微的。
有一回下大雨,餐厅里的外卖单已经渐渐增多,我踌躇着等雨变小一点儿。老板娘自然不能容忍这种情况,毫不留情面的跟我说,“外卖是你家开的?待会儿客户催单了!”除了强忍住情绪之外,我反而还要凑过去一个笑脸,毕恭毕敬的说马上就送。
我从未想过,一个窃以为清高的人,尽也会有如此戏谑的一幕。
而多少人,正在通过这一幕幕来拼凑出自己未来想要的模样。
为了争取到最大的容纳量,学校在建学生公寓时进行了极度夸张的压缩,两排宿舍门口相对,留一条过道横行穿过。因为无法采光,这里长年都是昏暗的,只有在过道尽头,有一片白蒙蒙的光线。
每每在楼道中跑前顾后,给慵懒的学生送上晚餐的时候,看着那片光线一点点消失掉,我总会想,我能够抓住的还有多少。
在我失去年轻的活力,失去不可一世的狂傲之前,我所贪恋的东西,还能再得到多少?
我不曾想过,写文章竟也会变成一件急功近利的事情。
那些在深夜里狂奔的人,都害怕得不偿失这个字眼。
我觉得,淡泊名利是老者们愚弄人的把戏。我无名无利,拿什么来淡呢?按这人间的法则,或许只有当我名利双收之后,某天突然大悟,看清了尘世的复杂与险恶,才得以淡化掉压在我灵魂之上的名和利吧。然后像他们一样,以过来人的口吻说,“世人千万种,浮云莫去求。”
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
我觉得我算是有才华的人,一直以来都不肯承认自己是个失败者。
有人喜欢嘲笑我,多笑点便是。
有人看不起我,继续贬低我便是。
我本身就没多少尊严,非议或落井下石,于我而言也并没有什么。反正已经一无所有,再来个一无是处又怎样。我只怕自己一无所知,装逼又装得不像,最后倒反过来装自己。我从不愿轻易谈论人生,三十岁之前的价值观都是易碎的。谁能预知自己后来会是什么样子呢?
在而立之前,我的心中住着一只洪荒猛兽,它贪恋着世间一切,以年轻果腹。我拿自己,一口一口喂大它。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大抵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