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避险指南 | 周永信聊股权7
本文根据《周永信聊股权》系列微课整理而成,整理者阿刃。
前面两期,我们给隐名股东支了招,告诉了他,如何规避十大风险。
上一期,我们又讲了名义股东的七大风险。讲完之后,名义股东又有意见了。说你不能厚此薄彼,也得给我们名义股东出出主意。你作为律师,要公平公正,要铁肩担道义,要妙手著文章,不能随地吐痰,要……
好了好了,名义股东你先喝口水,咱们这就讲,身为名义股东,如何规避风险。
一、看人靠不靠谱
隐名股东的风险,来自于多个方面。但名义股东不同,他的风险来源只有一个,那就是隐名股东。
可以说,只要隐名股东不违法经营,有事不逃避责任,名义股东就是安全的。所以,隐名股东是否靠谱,非常重要。
何为靠谱?
至少包括四点:一,法律意识强,没有违法乱纪前科;二,资产负债比合理,抗风险能力强;三,讲诚信、重然诺,能够说到做到;四,作风沉稳,不豪赌、不冒进。
如果隐名股东不靠谱怎么办?不要问我,问你自己,你会坐一辆酒驾司机的车吗?
二、看事正不正当
人第一,事第二。
事,即公司和实控人做的业务,不能违法,不能违背良心与道德。否则,早晚会受到牵连。
但事和人有些不同。对人,名义股东一般都了解,能够判断,至少能够感觉。但对事,有时候并没有判断的能力。
怎么办?
有两个办法:一,看隐名股东够不够坦诚,老是藏着掖着的,就要小心;二,借用他人智慧,请教懂的人,找人帮忙判断。
三、签好代持协议
只有代持协议不行,没有代持协议更不行。代持协议的效用有三:一,证明身份;二,合理免责;三,事后追责。拟定好代持协议条款,至少有了第一道屏障和防护。
四、参与公司经营
名义股东的方向,有很大的比例,来自于信息不对称。
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参与公司的经营。这样可以做到,有什么事都能及时知道,而不会被卖了还一无所知。
五、督促履行义务
如果知道隐名股东有义务没有履行,不管是对其他股东,还是对债权人,或者是政府部门,名义股东都应积极督促隐名股东尽快履行。否则,这些责任迟早会落到自己头上。
六、合理披露
股权代持协议,一般都是私下签订的,具有特有的隐私性。
按说,对于这种协议,名义股东是应该严格保密的。
但是,保密是有前提和限度的,即必须合法,必须守约。如果隐名股东已经被法律追究了,或已经被他人起诉了,还死守着代持协议的秘密不说,那就是甘愿当背锅侠了。
七、及时退出
什么事都有个期限,不能三年之后又三年。
当股权代持协议,完成了它的使命,就应该及时找隐名股东,或转让,或减资,让代持关系终结,不要让它一直留着。因为毕竟是个事,不解决它,指不定哪天会爆出什么雷来。
事了去无踪,来去干净,不留隐患,不是更好吗。
小结
相对于隐名股东,名义股东的风险小一些,也更可控一些。但是再可控,你也得“控”,否则,还是没有防护,是在裸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