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8元的香港双飞五日游,你会去吗?

来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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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太太是小区里的潮人,虽然已经年近七十,却每天都充满活力,平日里不仅和邻居们一起跳广场舞,还学着年轻人到南京一些网红地点“拍照打卡”,拍完照后必定精心挑选照片发到朋友圈,收获亲戚朋友们的点赞和夸奖时,甭提多开心啦!

这天,徐老太太在跳完广场舞回家的路上,被人塞了一张传单,传单上是旅行线路和价格的介绍,正中央有几个大字格外醒目——“香港双飞5日游仅需998元”,实在让人心动。

儿子在外地成家,平日里工作繁忙,只有过年过节才回家一趟。徐老太太没指望儿子专门抽出时间陪自己旅游,但自己一个人去再好的地方也没滋没味,就联系了和她一起跳广场舞的老姐妹们,徐老太太的热情介绍,加上优惠的价格,有3个人愿意一起同去。

徐老太太高兴地和儿子说了这件事,儿子支持她出去玩,但也提醒道:“旅游就是出去玩的,千万别买东西,一旦出现问题,退换货都不方便。”听了儿子的劝告,徐老太太特意在签合同的时候问了这件事,工作人员张某信誓旦旦地保证:“旅行期间的购物,如有不满意,公司负责退货退款。”

02 旅行时 冲动消费

“高档蚕丝被,不满意包退!”

得到张某的保证后,徐老太太放下心来,4个人欢欢喜喜地出发了。飞机很快到达目的地,在当地导游的陪同下,参观了旅游景点,品尝了特色小吃,一切都如此愉快。

导游还带他们参观了香港的商场,里面的商品琳琅满目,尤其给他们介绍了蚕丝被。蚕丝被的销售十分火爆,不停有人说自己要订购,甚至有人一口气订了好几床,说是用来送亲戚朋友,既实用又有面子。

“沾床就能睡着,再也没有失眠了”

“轻薄透气,夏天开空调盖也很舒服”

“感觉皮肤越来越好了,每晚都像在敷着面膜睡觉”

“感觉手脚更有力了,整个人都精神多了”

“多年的风湿好了,腰腿也不痛了”

徐老太太一行听见这些,又看见别人抢购的火热场景,颇为心动,导游也在旁边附和,表示这种蚕丝被特别高档,许多大陆游客都购买,而且现在购买蚕丝被还能参与优惠活动,只需要6888块钱就可以买到,要是不满意可以随时退,两年后还能凭消费小票免费换新。听到这里,徐老太太早已把儿子的劝告丢在脑后,立刻订购了2床蚕丝被,同行的人也纷纷购买,总共花了4万元。

03 旅行后 退货无门

“退货必须收7%的费用!”

旅行结束后,徐老太太给儿子打电话,要把买来的蚕丝被送给他们家一床,儿子听说后,立马跟她说:“妈!您肯定受骗了!”而且给徐老太太发送了购物网站的链接,告诉她一般蚕丝被只卖一两千块钱。徐老太太一听,这可怎么是好!

徐老太太越想越后悔,一夜都没睡着觉,第二天联系同行的3人,拎着购买的蚕丝被,一起找到张某说要退货,张某一开始百般推辞,但徐老太太他们坚持要退货,不给退货他们就在公司不走了。张某见此情况,最终同意了退货,但是说公司必须收7%的费用。徐老太太他们只想尽快把钱拿回来,就同意了。

退货之后,左等右等,张某就是没把钱退给他们,徐老太太突然想起,自己还留了香港导游的电话,于是拨打电话询问,得知香港那边的公司已经把93%的货款退给张某所在公司了,公司却迟迟未退还给他们。

04 无可奈何 诉至法院

“这回可长教训了!”

徐老太太很生气,找儿子写了起诉状,起诉至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及张某所在的公司退还货款37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认为徐老太太主张退还货款37200元的请求合法有据。

鉴于被告张某在本案旅游合同中系被告公司的经办人,在原告等四人主张退货和退款过程中,被告张某是代表被告公司作出相关行为和意思表示,且原告等四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被告张某是代表被告公司的,故被告公司应当承担向原告支付退款的责任;被告张某的相关行为系履行职务的行为,原告主张被告承担共同退款的请求依据不足,对此不予支持。

最终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徐老太太等人退货款人民币37200元。

拿回退款后,徐老太太心中的一块大石总算放下了,又回到广场舞的队伍中。

老姐妹们问她:“下回还出去旅游吗?”

老太太乐观地说:“该出去玩还是要出去玩嘛,但是要注意不乱买东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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