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智慧城市(试点)建设验收标准》(送审稿)通过审查

《江苏省智慧城市(试点)建设验收标准(送审稿)》(下简称《标准》)审查会于2017年3月9日在南京召开。审查组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建议编制组规范《标准》格式与用语后报批。

参会人员介绍

会议成立了以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蒋景瞳研究员为审查组组长,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蒋学红研究员级高工、河海大学王志坚教授、东南大学陈中教授、南京建邺区信息中心邵爱菊研究员级高工为组员的标准审查委员会。会议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邵劲松主任主持,住建部信息中心倪江波副司长、赵昕处长,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唐宏彬处长出席了本次会议。

《标准》由南京大学、江苏省建设信息中心、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工业大学等单位联合编制。南京大学甄峰教授以及钱前规划师、江苏省建设信息中心车黎刚主任、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王芙蓉书记、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周生元主任、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黄志华总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王凤敏、南京工业大学朱顺兵教授等《标准》编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标准》审查会议在南京召开

倪江波副司长莅临指导

会议议程

首先,唐宏彬处长介绍了《标准》编制背景与编制情况,希望专家严谨求实,认真审查每一条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便务实推进我省第一批智慧城市(试点)建设的验收工作,并指导下一阶段智慧城市(试点)的建设任务。

唐宏彬处长讲话

之后,《标准》主编单位南京大学甄峰教授就《标准》编制的背景与目的、单位与过程、思路与内容进行了汇报。审查专家组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逐章、逐节审查,对《标准》的编制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标准》依据充分,提出的智慧城市(试点)建设验收指标体系,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江苏发展实际。《标准》与国家、行业及江苏省现行相关标准协调一致,内容完整,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标准》明确了江苏省智慧城市(试点)建设的验收要求,可操作性强,能指导智慧城市(试点)建设验收。审查组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建议编制组规范《标准》格式与用语后报批。

甄峰教授汇报《标准》

审查专家组审查《标准》

审查会最后,住建部信息中心倪江波副司长肯定了江苏省率先推进《标准》编制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果,强调了智慧城市建设在未来城市发展、民生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传达了国家层面对于促进大数据发展与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部署,展望了未来智慧城市发展方向与建设重点。

倪江波副司长讲话

(内容整理:钱前,龚言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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