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行揭牌仪式

11月17日,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行揭牌仪式。市政府副市长郭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学彬出席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维荣主持。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各区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参加揭牌仪式。
市政府副市长郭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维荣为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揭牌。

郭庆强调

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改革,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部署,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的时代要求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机遇,狠抓落实,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要积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聚焦生态环境问题执法监督,依法科学精准执法,深化川渝滇黔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作,抓好长江、沱江、赤水河等重点流域的生态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要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干部职工能力水平,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生态环保执法铁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揭牌仪式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晓琼宣读了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的基本情况。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高兴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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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改革整合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务、林业竹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生态环境部门的委托,依法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据了解,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于1980年7月,原名“泸州市三废管理站”,先后更名为 “泸州市环境保护监理站”、“泸州市环境监理站”、“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泸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编制从原来的7名增加到32名。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后,将区县环境执法大队上收市级管理,设置18个内设机构,现有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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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作者:韩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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