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加速度”

日前,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232”举措实现项目审批“加速度”。审批时限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2”是出台了《牵头协调管理办法》《联合审查实施细则》,由原来逐个部门审批,变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市文广旅局等7个部门联合审查。“3”是梳理了《申请表》《报建清单》《流程图》,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2”是由原来提供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表和人防告知函两个要件,变为提供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表,简化了审批要件;由原来提供土地证,变为提供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即可,提前了审批要件。

截至目前,已有122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通过“邢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系统审批,实现联合审查、并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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