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悖论
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修订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国家卫健委网站同日刊发对第五版的解读文章。其中在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中明确提出,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需要排除可能产生假阴性的因素。
包括:样本质量差,比如口咽等部位的呼吸道样本;样本收集的过早或过晚;没有正确的保存、运输和处理样本;技术本身存在的原因,如病毒变异、PCR抑制等。
以上内容摘自网络。
即使核酸检测结果是阴性,也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这在逻辑上陷入悖论。
假如有个人的核酸检测结果是阴性的,还是怀疑此人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因为有可能存在“样本质量差,比如口咽等部位的呼吸道样本;样本收集的过早或过晚;没有正确的保存、运输和处理样本;技术本身存在的原因,如病毒变异、PCR抑制”等因素,而导致检测结果不可靠。那么核酸检测还有什么意义吗?这些导致核酸检测结果不可靠的因素是非常模糊的,是不能被排除的,是永远都存在的,是始终可以成为否定核酸检测结果的理由的。说一句庸俗的话,核酸检测结论的解释权才决定了核酸检测结论,谁的嗓门大,谁就有理。
即使核酸检测结果的是阴性,但有可能是假阴性,是不是等同于认定全民早已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因为任意去检测某个正常人,即使是阴性结果,也有理由认为是误检,所以可能是事实上的病毒携带者。
在给定检测条件下,对结果持怀疑,这表明此检测之原创者对现实中的核酸检测结论之多变而心存困惑。因此,我们的一切工作可能都是在错误的基础上奠定的。
人体的体液有很多,唾液,痰,粪便,尿液以及血液等等,不同体液的核酸检测结果有异常,如何去认定疾病呢?假如唾液的核酸检测是阴性,但是粪便的核酸检测是阳性,如何去认定这样的结果呢?如何去认定病毒损伤的是肺脏?
假如局部体液之核酸检测是阴性的,但是漏检的其他体液可能是携带病毒的,又如何去认定疾病治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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