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与养老院养老的区别

居家和家庭养老的区别

居家养老和家庭养老有着本质的区别,是两种不同概念的提法和养老方式,并各有自己的范畴和功能。家庭养老所担负的不单是经济上的赡养和生活上的照料,还包括精神上的慰籍。老年人把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子孙绕膝作为幸福生活的象征。而居家养老则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已步入老龄化时期,在家庭经济与物质比较富有的基础上所采取的一种以“家”为载体的集中养老方式,以解无子女老人或子女远离或子女少于在家而精神无助的老人。无论哪种养老都将体现社会的进步和不可逆转地推动我国养老保障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
  
  一、家庭养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
  
  在远古时代,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们是在生与死的搏斗中求得生存。大的自然灾害,疾病流行,部落战争不断,都会造成大批人员的死亡。故而,在原始社会和奴隶制社会阶段,人的寿命是非常的短暂,养老问题没有作为社会问题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农业社会出现后,由于生产力的不断进步,营养和医疗条件的逐步改善,人的寿命开始延长。于是乎,人类社会便出现了老年人。但是,这时候的老年人在总人口中只占少数,一直以来“人生七十古来稀”便成了人们孜孜追求和无限向往的最高境界。与农业社会相适应的养老方式是我们大家所熟悉的家庭养老。这种家庭养老方式正是由于在农业社会中,家庭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一家人在一起从事生产劳动,共同生活,他们的劳动和财富及其积累均留在自己家庭中。每当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不能自理时,家庭成员便理所应当地负起对他们进行赡养和照料。随着工业社会的出现和迅猛发展,其家庭养老功能开始受到影响与削弱。中国敬老院网转载,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已经经历了几千的家庭养老并成为人们憧憬和向往的目标,人们往往怀念这种家庭养老方式给他们带来的幸福和安定的晚年,这也是很自然的和最起码的需求。
  
  二、居家养老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
  
  居家养老是先期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在自身的实践中提出的。由于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物质基础比较雄厚,在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特别是老年人的照料问题时,大多采取对老年人进行集中供养的方式,建立了老年人之家、老年公寓、老人院等等,把那些在家生活有困难的老年人集中起来进行统一照料。这种照料方式,虽设施完备,周到细致,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攀升,老年人口数量成倍或几何式增加,特别是高龄化出现之后,需要照料的老年人越来越多,成为政府在财政上的一种负担。住在院舍的老年人,由于远离自己生活习惯的地方,平时又难与亲人见面,许多老人便产生了被家人和社会冷落而倍感孤独和忧伤。加之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与自己朝夕为伴的老年人一天一天地悄然离去,不可回避地给老年人造成了心理恐惧和精神上的压力,有不利于他们安度晚年之弊。为了克服这方面的缺陷,走“居家养老和社会服务”相结合的路子,鼓励老年人“回到家庭中去”养老。这样更利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和住所养老,二来政府可减少过多的资金投入建设集中的养老设施,将有限的资金投放到各种上门服务,给予老年人们一定的生存空间和物质需求、心理慰籍、病痛护理等日常生活照料,使过去单纯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家庭成员为依托的“家庭养老”为现在的政府、社区、邻里等各方资源相配套为老人提供各种服务的多元化“居家养老”新模式。从而,改变老年人养老仅仅依靠家庭和子女的尴尬局面。
  
  三、居家养老是人类社会保障的体现
  
  居家养老并不是家庭养老,而是社会发展到更高层面的一种养老方式。“回到家庭中去”不是回到家庭养老中去,也不是养老方式要倒退到原有的家庭养老方式中去。它更多地反映了一个国家社会保障措施的建立和完善,是在经济赡养、社会照料、各项服务得到充分发展的情况下产生的,它进一步说明了“家中”周围所形成的社会各项设施能保证老年人在“家中”安渡晚年。故而,“回到家庭中去”不是回到原始状况的家庭中去。只有社会各项服务事业高速发展和高度文明,才能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居家”养老的条件和保障。如果不具备必要的条件,一味地强调“居家养老”那将是空话,更没有其生命力。居家养老必须是工业化、城市化、社会化达到一定阶段和一定程度,社会保障十分完善的前提下方能实施,没有服务的社会化是很难保障老年人在“家中”得到照料和服务。居家养老方式居然优越,政府又可以减少资金投入,老年人亦不至于脱离家人、亲友和社会生活,这就要求我们在完善养老社会保障的同时,还必须大力发展各种社会服务事业,为居家养老创造更加完善的的条件。应当看到,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特别是高龄老人的出现,空巢、残疾、失能、贫困老年人的增多,不论是家庭养老、集中养老、还是居家养老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带有东方色彩的养老模式,且互为补充,个有所长,切莫顾此失彼,应当兼备多样,为老年人养老,构建和谐社会开辟出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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