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税讯32(总727)】(2020-3-12)

【每日税讯32(总727)】(2020-3-12)

DailyTaxation News

国务院确定应对疫情影响稳外贸稳外资的新举措

1.美国特朗普政府欲免征工薪税应对新冠疫情受阻

2.泰国出台第二批应对新冠疫情减税措施

3.越南计划延期增值税纳税期限5个月

4.日本政府推出第二批应对新冠疫情紧急措施

5.德国政府推出应对新冠疫情的措施

特别推送:国务院确定应对疫情影响稳外贸稳外资的新举措

2020年3月1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应对疫情影响,稳外贸稳外资的新举措:一是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足额退税的出口产品及时足额退税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外贸信贷投放,落实好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大、前景好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可协商再延期。三是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并降低费率四是做好筹办春季广交会的准备工作,大力促进对外贸易合作。五是抓紧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六是对近期出台的减税减费等助企纾困政策,要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会议还部署进一步畅通产业链资金链,推动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要求更好发挥专项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作用,支持疫情防控保供和企业纾困发展。(政府网)

1.美国特朗普政府欲免征工薪税应对新冠疫情受阻

2020年3月9日,基于近日美国国内及国外多个地区新冠疫情出现恶化态势,以及3月6日欧佩克与俄罗斯等非欧佩克国家在维也纳举行石油减产磋商失败,导致3月8日石油价格暴跌和世界股市的剧烈动荡,美国总统特朗普携同白宫冠状病毒特别工作组成员举行新闻发布会,宣称将于次日与国会商讨出台“巨额”的减征工薪税( payroll tax )或其他减税措施,并表示将于当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具体的减税计划。但3月10日与国会议员的商讨并不顺利,特别是减税方案遭到民主党议员的极力反对,因此特朗普10日“失约”未能公布其宣称的巨额减税计划。媒体报道称,特朗普减税计划主要是在2020年底以前100%临时免征工薪税,或者将2017年税改法案中的限期减税政策永久化。不过,特朗普并没有放弃减免工薪税的主张,在11日与银行家举行会谈后的发布会上仍一再表示实行100%免征工薪税的意义。(综合)

注:3月9日-11日的相关信息在美国白宫网站(www.whitehouse.gov)上发布的相关新闻稿中都有所反映。媒体也多有报道。此外,这里的所谓工薪税,只是俗称,实际指美国联邦对企业和职工征收的社会保险税(FederalInsurance Contributions)。

2.泰国出台第二批应对新冠疫情减税措施

2020年3月10日,泰国内阁批准财政部针对近期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的影响而提出的一揽子刺激计划。其中包括下列减税措施:一是从2020年4月至9月,国内公司部分以电文方式支付款项的预提税税率从3%降至1.5%;二是中小型企业(SME),在2020年4月至7月支付的工资允许按300%税前扣除,在2020年4月至12月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利息支出按150%税前扣除;三是加快增值税退税,其中在线退款将在15天内办理,而税务分支机构的退款将在45天内办理。(IBFD)

注:泰国内阁于2月4日批准了第一批应对疫情的减税措施(参见【每日税讯19(总714)】(2020-2-12))。

3.丹麦税务部规定延期纳税应对新冠疫情

2020年3月10日,丹麦税收部宣布两项延期纳税措施应对新冠疫情措施:一是2020年4-6月对企业代职工扣缴的社会保障税可以延期4个月申报缴纳(原规定应在当月或下月10日前缴纳);二是对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丹麦克朗的纳税人,2020年3月-5月的增值税纳税期限可以延期30天(原纳税期为公历月)。此外,对按2020年预估所得应于2020年3月20日首次预缴的公司所得税,允许根据新冠疫情的影响情况相应调减2020年预期利润而减少预缴税款。预计这些措施将使丹麦企业因此减轻税负而增加流动性约1250亿丹麦克朗。(IBFD)

3.越南计划延期增值税纳税期限5个月

2020年3月10日,越南财政部根据3月4日首相签发的为减轻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企业负担而授权财政部起草延期缴纳增值税政府令(第11 / CT-TTg令),提出草案:对3月-6月的增值税义务延期5个月缴纳,即对于按月缴纳的纳税人(按原来规定在纳税义务发生的次月20日前缴纳),其3月-6月的增值税纳税期限分别延期至9月-12月的20日以前缴纳;对于按季缴纳的纳税人(按原来规定在季度后的30日内缴纳),其第一和第二季度的增值税纳税期限分别延期至9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缴纳。财政部预计因此将给企业减轻税负22.6万亿盾。(越南财政部)

注:政府令还规定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估计因此可以减负4.5万亿盾。财政部的延期纳税方案尚需政府批准。

4.日本政府推出第二批应对新冠疫情紧急措施

2020年3月10日,日本内阁府决定推出第二批应对新冠疫情紧急措施,规模约2万亿日元。主要措施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提供无息、无担保(即由政府贴息和提供担保)紧急贷款(预算规模约1.6万亿日元),并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延期原有即将到期贷款,避免因疫情影响造成流动性困难而破产;二是对因疫情而停学、停业给子女父母为照看停学的子女而请假、停业的企业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政府将向国会提交《特别措施法》修正案以加强政府对疫情防控的灵活应对。(日本内阁府)

注:日本于2月13日推出第一批应对措施,主要是对从疫区回国人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财政支持措施,支出规模约153亿日元。除国税厅已发布紧急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允许延期纳税以外,日本的两批应对措施并没有包括税收措施。

第一批应对措施内容(日文)链接:

http://www.kantei.go.jp/jp/singi/novel_coronavirus/th_siryou/kinkyutaiou_corona.pdf

第二批应对措施内容(日文)链接:

http://www.kantei.go.jp/jp/content/000060756.pdf

5.德国政府推出应对新冠疫情的措施

2020年3月8日,德国联盟委员会(Koalitionsausschuss)作出了一项包括应对新冠疫情措施在内的综合决定。应对新冠疫情措施主要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公司,重点是在2021年底以前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包括支持企业为临时工提供短期工作。在税收方面,仅规定在2021年底以前联邦就业局将全额退还已缴纳的社会保障税款。该综合决定已于3月9日得到联邦内阁的批准,并预计4月中旬提交议会审议,其内容还包括今后几年内政府将加大投资力度,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措施和优化相关法律程序、增加对希腊等的人道主义(儿童难民)的援助等多方面的政策措施。(德国财政部、德国政府网)

注:联邦委员会综合决定(德文)链接:

https://www.bundesfinanzministerium.de/Content/DE/Downloads/Abt_2/2020-03-08-Beschluesse_Koalitionsausschuss.pdf

(龚辉文 编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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