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税和注销清算不是一码事

2021年01月22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于琳琳  毕喆

随着税务机关“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企业税务注销越来越便利。据统计,大连市2020年共注销企业31000余户,其中约85%的企业适用了税务注销“即办”程序。笔者在实践中发现,对于一些集团企业来说,子公司办理税务注销后,集团内部的后续财务及税务管理如果跟不上,很容易给自己带来税务风险。

有清算收入,税款零申报

A公司旗下有一家全资子公司B公司,初始投资金额为400万元。2019年,A公司财务部门收到A公司负责人提供的B公司注销清税证明,并在B公司注销清算中收回投资款3.4万元。于是,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A公司申报了投资损失396.6万元,进而申请了汇算清缴退税,并提供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备查资料。

税务人员在核对A公司退税申请时,查看了包括B公司清算申报表、清税证明、股权投资计税基础证明材料、会计核算资料等资料。从形式上看,A公司提供的资料是完备的,基本符合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条件。但是,B公司清算申报表所有项目的申报金额均为0。税务人员十分疑惑:既然A公司能够收回投资款3.4万元,说明B公司在注销清算时经过了一定的核算过程,但又为何全部零申报呢?

清税证明无法说明资产去向

税务人员进一步查阅B公司的相关财务报表,发现其“货币资金”账户期末余额3.4万元,“其他应收款”账户期末余额396.6万元,“实收资本”账户期末余额400万元,其他项目均为0,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了零申报。

据此,税务人员分析,A公司可能存在两方面风险:一是如果B公司的396.6万元应收款确实无法收回,那么,B公司能否在注销清算时点,提供其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证明材料?与此同时,对应的债务人是否将无须偿还的债务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二是若这396.6万元应收款虽未收回,但伴随B公司的注销清算,相关债权是否转移给了B公司的投资者A公司?A公司又是否确认了相关债权?

税务人员遂要求A公司说明B公司396.6万元“其他应收款”的具体去向。经与A公司财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的核实确认,B公司的396.6万元债权,实际已经在其注销前转移给了A公司,A公司在未来时点有权继续追索该笔“其他应收款”。但是,从A公司所提供的清税证明来看,是无法获知债权转移具体情况的。经过自查,A公司调整了资产损失的申报金额,撤销了退税申请,并按规定补缴了税款,缴纳了滞纳金。

关注注销过程中的税务风险

企业应注意,清税和注销清算不是一码事。

根据规定,如果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投资企业可以股权投资的金额减去可回收金额,作为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就是说,即使已经清税,但小到桌椅板凳,大到汽车房产,B公司在注销清算时仍会存在剩余财产。此时,A公司财务人员应重点关注B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列示金额。如果“所有者权益”金额为正,那么它所对应的财产项目,应在资产科目中列示,要么是固定资产、存货,要么是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但无论何种形式,都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变现收回。即便确实无法收回,也应有充分的正当理由。这种情况下,B公司提交的清算申报表中,肯定会产生相应数据。这也是税务机关不认同A公司实际损失发生金额的原因之一。

目前,大部分企业都能即时办结或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税务注销,税务机关并不过多干预企业的自主申报行为。这种情况下,应付了事的低质量申报数据,看似可以让注销变得便利,但企业须自行承担虚假申报的法律后果。建议企业一方面确保申报的财务报表数据保持前后期一致,尤其要避免出现前一期有数据后一期零申报的低级错误;另一方面还要注意,清算申报表数据应与财务报表数据关联一致。否则,在税务机关事后审核中,企业申报的真实性将受到质疑,使企业处于被动局面。

投资企业还要注意对已注销企业资料的留存备查。企业日常税务管理中,在发生各类损失时,需要留存资料备查,但不少企业认为,办理注销后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已没有意义。不过,在税务机关事后核查中,如果投资企业无法证实被投资企业所发生损失的真实性,那么关联企业间确认的投资损失,将难以被税务机关认同。因此,被投资企业在注销时,应将债权损失资料交由投资企业留存。

上述案例中,A公司的财务部门只是机械地按凭证记账,没有真正参与到企业的实际经营决策、审核与监督中。当面临A公司发生近乎“打了水漂”的投资损失时,只凭借一纸清税证明便“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财务部门显然缺乏对经营行为所应有的风险控制意识。建议企业财务部门,在与企业内部其他部门进行会计核算资料的交接时,不仅要关注会计核算资料,还应主动搜集其他能够互相印证的业务资料,这样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确保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沙河口区税务局)

(0)

相关推荐

  • 10.1.1—179 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发布时间:2019-11-01[事项名称]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申请条件]已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须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清税完毕后 ...

  • 成都刚成立时间不久的公司在怎么注销?

    小熊财税简介 有的公司成立很长时间,奈何行业不景气,没有利润可言,导致无法经营下去,宣告破产,那么我是否就应该直接宣告破产就可以呢? 有人问:我注册了一个公司,领了营业执照后没有产生业务也没有经营过, ...

  • 企业注销财税大全(干货)

    企业注销财税大全(干货)

  • 注销税务登记的税务管理

    来源:税屋作者:蔡诚 人气:1167 时间:2021-08-29 摘要:清税注销应当自税务机关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取得人民法院破产终结裁定书且无欠税,或虽有欠税但无法获得清偿且死欠税款已被核销 ...

  • 成都公司注销清算审计,专项审计

    简介 业务包括成都:各类审计:企业财税咨询:注册注销公司.解除异常.代理记账! 对于成都公司,企业来说,注销公司也会涉及到清算审计.清算专项审计,是需要从公司成立开始,到准备注销这期间的账务,报表,凭 ...

  • 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操作辅导来了!

    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 办理路径:套餐业务--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 重点讲解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可办理清税注销: 解散? 破产? 一定记住要注销. 登陆电子税务局,菜单栏选择套餐 ...

  • 《清税注销代理业务指引(试行)》解读

    《清税注销代理业务指引(试行)》解读

  • 企业注销清算时股东借款如何处理?

    问:我公司向股东借入流动资金,无法偿还,注销清算时是否应认定为无法支付的负债,确认为清算收益? 答:企业应确认该债务清偿收益. 依据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 ...

  • 清税注销(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手续

    发布时间:2019-10-31 19:23: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申请条件] (一)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 ...

  • 自然人股东取得注销清算企业分配的剩余资产勿忘计算个人所得税

    案情简介:2011年10月,某企业股东决定注销企业不再经营.经税务人员调查核实,该企业由孙先生一人投资,经过企业资产清算后,分配给孙先生的剩余资产160万元(现金及部分实物资产公允价值之和),企业资产 ...

  • [转载]注销清算企业股东勿忘计算个人所得税

    原文地址:注销清算企业股东勿忘计算个人所得税作者:大华财税李国华 注销清算企业股东勿忘计算个人所得税 案情简介:日前,建邺地税局对辖区某注销企业进行检查,清算查补企业所得税5万余元,并要求该企业股东对 ...

  • 增值税:销项税和进项税年末要清零吗?

    增值税是所有税种当中,最重要的一种.增值税在实际财务处理当中,也是很复杂的一件事.当然,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这方面的烦恼.一般纳税人由于涉及抵扣的事,增值税下面的各个专栏也是很多. 对于企业的财务人员来说 ...

  • 清算注销流程

    公司注销,清算流程 1.解散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相关规定,如下: 2. 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如果公司在进行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知公司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