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劣迹少年,仅靠监护人的管教是不够的
少年犯罪现象屡见不鲜,因为他们不够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他们大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刑事惩罚。当家庭管制、学校教育已不足以拢住孩子们狂野的行为时,一些强制的教育手段就该跟上来。如,办一些强制教育学习班,恢复少年管教所等。孩子们犯事(违法),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绝不能让他们逃避受教育的责任。没有教育,没有管制,爱做恶的孩子就不可能正常成长。
360图片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已经知道什么叫对错。当他们殴打别的孩子只是为了好玩而剥夺他人生命时,当他们偷盗抢劫只是为了寻求刺激而获取不义之财时,当他们欺骗说谎只是为了达到某些目的而占有别人劳动成果时,只把他们交给他的父母管教是远远不够的。一定要让孩子们知道,当他们犯了某些严重的错误时,管教他们的不仅仅是他们的父母,社会也可以管教他们。孩子们有时是不怕亲人管教的,但对陌生环境里的训诫,他们就能长记性。
一定要让孩子们知道,他们即使是孩子,也不能轻易剥夺他人生命,也不能随便拿别人的钱花。大人犯罪是要被抓进监狱坐牢或枪毙的,小孩子犯下大错(如故意致人死亡的),也要关他几天(由监护人陪着)。目的是为了让他长记性,顺便警示一下其他的熊孩子,即使是孩子犯罪也要被关押,被惩罚。保护孩子的手段,不能局限于法律规定,监护人管制或老师耐心的说教,该强制时就要强制,哪怕是吓唬一下也不算过分,比起那些受害者,他们算很幸运了。
如【张家口:被11个孩子打死的8岁娃娃】当得知打人的11个孩子因不满14周岁,均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后,受害男孩的父亲“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儿子才是最小的,为啥刑法保护他们,不保护我儿子?”——张家口11个孩子打死8岁孩子的背后。悲剧,究竟是谁造成的?(来源 福建新闻中心)那些打人的孩子,最起码也要让他们知道打死人是不对的,应该让他们向死者家长道歉,向学校道歉,向社会道歉。
又如2014年6月28日,某电视台播发了一则新闻,说的是两个熊孩子租了一台出租车,远行两地,千里之遥,费用达三千多元。出租车师傅将两个熊孩子送到目的地,与其结算出租费用时,被两个熊孩子相互推诿,最后被告之没钱结算。出租车师傅不得不再将两个熊孩子拉回始发地,交给当地派出所。派出所经过对两个熊孩子询问,得知这两个孩子是弃管儿,没有家长或近亲属愿意为这两个熊孩子承担责任。出租车师傅要想解决问题,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360图片
面对如此结局,出租车师傅犯了难。如果两个熊孩子不能作为诉讼主体被起诉,就得找到它们的家人。可它们的家人离的离,走的走,有的甚至去国外谋生。打官司需要时间,对出租师傅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他哪有那么多时间来为讨回自己的辛苦费而打一场官司。迫于生计,出租车师傅只得作罢,自认倒霉。电视播音员也说,希望出租车师傅们以后长点教训,再遇到这样的熊孩子,千万要提高警惕。
两个熊孩子,真他妈的熊人。他们的年纪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居然把一个久经沙场的出租车师傅给耍了。就算是天真无邪,就算是为了好玩,也该有个度,也该有人为他们负责。这个责任人不能仅仅是它们的家人,他们的责任监护人,社会也该为他们做点什么。像这样失去监护职能的监护人,有关部门就该早一点做出决断,及时更换他们的监护人。
像这样的事件就该这样了结了吗?作为一个自谋生计的普通公民,三千多元不是个小数目,光买一个教训是不够的。如果这样的熊孩子不加以管教,不让他们在思想上得到认识,他还会去做类似的行为,还会去祸害其他的出租车师傅们。长此以往,它们的行为就可能脱离正轨,走上邪路,走上犯罪的道路。笔者认为,社会应该承担起这个责任来。
熊孩子们喜欢恶作剧,他们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仍属“小恶”范围。古人云:“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说的是不要因为好事小就不去做,不要因为坏事小就去做。这 是三国蜀国刘备临终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的话,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大事。
这些熊孩子们的行为值得担忧,都说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当孩子们离开父母,离开学校时,该谁管他们,教育他们?当家长和学校已不能管住那些在社会上已经闲散惯了的孩子们时,社会的管教就显得尤为重要。教育也好,强制也好,最起码要让他们懂得做人的道理,尊重别人,尊重社会。不再让他们因积“小恶”而脱离人生正轨,走向不归路。
对于十几岁的熊孩子来说,他们已经有自己的分辨能力。对那些犯有伤害、抢劫、偷盗、欺诈等行为的熊孩子,即使不能行政拘留他们,也要对他们进行强制的行政教育,一定要让他们认识到他们的行为是错误的。。很显然,这样的熊孩子,其家长和学校的管教已不足以改造他们。社会的强制的行政教育应该跟上,决不能让熊孩子们把小恶变成大恶,积小恶铸大错,大错违法变罪过,害了他们,也害了社会。
360图片
谁都知道,一个一两岁的娃娃,当他有不良习惯时(肯手或随地捡东西吃),他不可能接受大人们的耐心说教,他也不可能明白大人的说教是什么意思。而大人通过用打手或瞪眼睛等手段进行多次管教时,小孩子居然长了记性,不再肯手或随地捡东西吃。十几岁的孩子,已经能听懂家长和老师的话。在老师和家长的说教不起作用时,社会的强制的管教也许能发挥作用,也许能像一两岁的孩子一样改掉他们的怀毛病。
比如说,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犯了大错(伤人、抢劫、诈骗等),派出所或管教所就要强制的关他几天(应该有监护人陪着),通过说教,让他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必须改正。没有这样的手段,只是让其监护人担过,无能或无奈的家教,无益于犯事的孩子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也无益于警示其他的熊孩子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对少年来说,慈祥的家庭教育是爱,严格的社会管教也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