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探究·引导——中国幼小中学教师核心素养
尊重·探究·引导
——中国幼小中学教师的核心素养
刘向军
近年来,国家提出了“中国学生核心素养”的若干基本要求,那么,对于幼儿、小学、初中、高中的老师们来说,应该具备怎样的核心素养呢?
这还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教育课题。
不过,《中国幼小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为各个阶段的教师拟定了多方面的专业标准,我们不妨把这个看作中国幼小中学教师的素养要求。其中,“尊重、探究、引导”这三个专业标准要求贯穿从幼儿到高中的整个基础教育教学过程,而它们也确实是中国传统教育中教师所普遍缺乏的素养,理应把它们看作是幼小中学教师的核心素养。
教师的第一个核心素养:尊重。
与传统的教育不同,此处的“尊重”说的是教师对学生的尊重。没错,教师要尊重高中生、初中生,教师也要尊重小学生,还要尊重幼儿生。
所谓的“师道尊严”,所谓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在这里需要注入新的内涵,需要做新的生发。
为师之道,需要尊贵、庄严,这是“师道尊严”的教师视角;对待老师需要尊敬、恭敬,这是“师道尊严”的学生视角。这些都没有错,但是还不够。因为在这里,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中心,是教育教学的中心,而受教育者的本体生命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为此,相应地,我们要提出“生道尊活”的主张:为生之道,需要自尊、活泼,这是教学中的学生视角;教师需要尊重、激活学生,这是教学中的教师视角。
如果教师确立了这样的教育核心素养意识,那么,教学过程中令人苦恼的教育惩罚问题就可能得到比较好的解决。当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的时候,教师的一句温和的提醒,一句轻轻的批评,它在学生心灵中所引发的惩戒作用都可能远远大于外在体罚的作用。即便教师对学生实施了某种适度的体罚,学生也更容易接受并从中受到教育,而不至于构成师生冲突,家校冲突。
教师教学的第二个核心素养:探究。
此处的探究不是指向于教师,而是指向于学生,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去探究。
因此,这里的探究指的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教学的方式、方法进而是教师教学理念的深刻改变。
这意味着,学校教学以教师为主宰转变为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客体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由灌输式教学转变为发现式教学。一个目的:让学习发生在学生身上,让学生成为发现者、探索者、实践者。
探究式学习,这是当代教育的世界潮流,也是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教育科学。它的基本特征是问题驱动、注重过程、重视实践、培养思维、发展能力。
教学因问题而存在。这个问题来自于教师,来自于生活,更来自于学生自己。对问题的提出,对问题的解决,就开启了探究之旅。它必然地表现为一个学习的过程,而不只是结果。在这里,过程比结果更重要。因为在这个实践的过程中,是学生对学习全方位的参与,学生的思维可以得到有效的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可以得到有效的提升。
教师的第三个核心素养:引导。
在此,“引导”有两个方面的指向:第一指向教师的示范,第二指向学生的参与。
从教师的角度来说,教师的引导作用是让学生的探究式学习成为可能,在探究式学习的过程中,教师是示范者、引领者,是激励者、指导者,而不能成为代替者、包办者,也不能成为唯分数论的评判者。
从学生的角度来说,在教师的引导下,学习过程是全体、全员、全部、全程参与的一个过程。
就学生的人格和品德的形成而言,教师的引导作用表现为说服而非压服,更表现为以身作则的示范而不是空洞的说教。对学生而言,则表现为潜移默化中的模仿、追随,而非记忆、套用。只有人格才能形成人格,只有美德才能影响美德。
尊重、探究、引导,教师在教学中的这三大核心素养是促使师生双方通过学习、生活、实践共同成长的关键。
2021.8.3